深圳市大湾区金融专项小组专题会议 扎实推进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7月30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主持召开了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金融专项小组专题会议暨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工作推进会。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前海管理局等金融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对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分别做了阶段性总结回顾。5月14日《意见》发布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推进部署会,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等单位针对《意见》各项措施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据梳理统计,《意见》的75项具体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实施或试点的事项超过40项,比例达53%。随后,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紧锣密鼓地开展行动方案的制定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紧贴市场需求,制定了50条政策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行动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深圳行动方案既比照《意见》逐一对应,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又不囿于条文,立足深圳实际,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重点工作,助推深圳金融先行示范。
此外,在行动方案制定的同时,深圳同步推动有关政策落地推广,谋划推进一批创新事项,持续抓好金融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的地域范围,由前海自贸区扩展至深圳全辖,从而惠及更多企业。二是加快推动创新政策落地。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业务、港澳保险服务中心、跨境理财通试点等市场呼声较高的政策,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三是持续抓好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生态建设。研究制定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首期考试将于8月15日举行,报名人数超过1800人;联合香港、澳门、广州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联盟秘书处落户深圳;率先探索绿色金融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会议对下半年金融工作及下一步落实好《意见》做了动员部署。何杰局长指出,下半年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三大任务”,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抓好“双区驱动”贯彻落实。二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三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四是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提升金融集聚效应和竞争优势。五是赋能深圳金融业转型升级,打造全球金融科技发展高地。六是遵循可持续发展路线,推动社会影响力金融创新实践。
何杰局长强调,对于《意见》下一步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意见》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作为,以务实措施有序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配合上高效协同,要持续做好政策的沟通衔接,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认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行动上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大湾区金融专项小组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进行阶段性总结,谋划好下一步工作思路,有节奏地、滚动式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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