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条措施!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7月3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相比5月份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实施方案》在其基础上做了细化和分工落实,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80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该怎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金融机构又该如何应对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银行业: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19条具体措施。
其中特别提出,要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配合做好“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
并同时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7个责任单位落实。
《实施方案》还对银行业提出6条具体开放措施。
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通过新设法人、分支和专营机构等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布局,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完善监管框架,规范中外资机构合作与竞争。
支持和引导港澳银行充分发挥粤港澳联动优势,依托CEPA协议、广东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
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探索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子公司。探索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投资子公司。鼓励外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境外专业投资者。
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联通境内外金融市场,运用现代金融科技手段,探索银行未来运营新模式。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看来,内地主流银行在短期内受到港澳银行的整体竞争冲击预计较小,更大可能是带来良性的竞争和更多的业务机会,同时境内外的金融交易成本也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保险业:探索开发专属重疾险产品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全文,共计33处提及保险行业,比《意见》增加了7处。对于保险而言,“粤港澳大湾区”无疑是一个机遇,也可能面临诸多挑战,但更是一种使命与责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对大湾区保险业的开放,符合外资保险机构诉求,因为该地区经济发达,是外资扩展业务的首选之地。
北美准精算师、香港精算视觉保险学会会长ALEX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相比此前的《意见》,《实施方案》增加了“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以及区域健康医疗经验数据,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这项重要内容,很期待后续更多细则落地。
事实上,今年5月初,中国精算师协会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修订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新增“粤港澳大湾区多病种重疾表”尤其受关注。这不仅是首张全国区域重疾表,更被看作是为粤港澳大湾区重疾“保险通”产品推出的前提。
彼时,多名业内人士均指出,作为产品设计和定价的基础,粤港澳大湾区多病种重疾表的落地将引导该区域专属重疾险的价格的下降,在费率、服务等标准上与港澳市场的接轨。不仅有利于大湾区保险业的融合发展,而且还将为大湾区居民购买重疾险带来更多的新福利。
有关保险业重点措施如下:
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
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经营机构。
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探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的理财公司。
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争取银保监会、公安部等部委政策支持,对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推动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多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以及区域健康医疗经验数据,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支持搭建医疗保险便民服务平台,为大湾区医疗保险患者提供医保直赔、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服务,改善居民就医结算体验,提升医疗综合服务水平。
研究在CEPA协议框架下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为持有港澳保单的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服务。
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香港和澳门地区。
支持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
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鼓励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
证券业:三地券商“同台竞技”
《实施方案》提出了6条证券开放措施。
加大境内外证券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吸引港澳及跨国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证券业对外开放程度。
探索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证券期货机构跨境业务。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增资扩股,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提高国际化水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基金机构境外子公司为其母公司QDII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证券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海外业务,积极开发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丰富权益类基金产品,积极参与公募REITs等试点和基金互认工作,打造一流财富管理机构。
那么,内地券业应如何应对双向开放带来的冲击和机遇?
“随着外资的进入,整个行业的专业化程度及金融系统的复杂性会提升,行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都会得到提高。”香港中文大学教授、亚洲(香港)金融风险智库首席经济学家秦逸飞表示,本土券商与国际大投行主要在资本实力和组织架构上存在差距。而从本土券商投研实力来看,与国外投行相比,主要体现在研究运用于业务的差距。本土券商需要在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资本开支、科技运用等方面提升优化,行业也会体现出强者恒强、赢家通吃的情况。
“在与海外头部证券机构竞争中,特色、专业、差异化服务是本土券商需要重点努力的一个方向。本土券商在做好人才储备的同时,也要提升产品和业务的研发创新能力。”秦逸飞说。
附:《实施方案》80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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