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R退出对我国银行影响
LIBOR退出对我国银行影响
来源 :西南财大金融科技国际联合实验室
一、LIBOR到底是什么?
全球金融体系重要构成部分——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LIBOR),不仅作为基准利率用于在岸市场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如商业银行贷款、浮动利率住房抵押贷款、浮动利率债券,也是很多国家央行政策利率调控的重要参考基准,还是很多国家离岸市场浮动利率贷款、浮动利率债券、以及互换合约和远期利率合约等衍生品的参照利率,被视作衡量银行体系健康状况的晴雨表。
当前LIBOR通过瀑布法报价,第一层级基于真实交易报价,第二层级基于交易衍生数据报价,第三层级基于专家判断报价。但从当下的报价结构看,LIBOR报价显著依赖第三层级,真实性有限。
LIBOR的报价问题在金融危机后开始凸显。2008年秋季,3个月LIBOR明显偏离其他类似短期利率。这背后的直接原因在于一些银行为了掩饰自身的资金危机,不愿意报出更高的拆放利率。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调查报告中指出了LIBOR的三大问题——1、银行间拆借需求急剧下滑,LIBOR的标的市场规模逐渐缩小;2、LIBOR是基于报价行的报价产生,而非真实交易;3、LIBOR的操纵问题。
LIBOR在遭遇操纵丑闻和交易量萎缩之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7年7 月宣布LIBOR将于2021年底退出并不再公布其报价。自此全球央行都在重建新基准利率体系并寻求LIBOR的退出及后备方案。2020年11月30日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监理署就LIBOR过渡一事发布联合声明:为了实现平稳过渡,LIBOR报价行已经同意将三个月期美元LIBOR退出的截止日期延后一年半至2023年6月30日(此前计划的退出日期为2021年底)。同时美国洲际交易所基准管理机构表示将就按时停止发布一周和两个月期LIBOR的计划征求意见。
这标志着自20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国际上运用最广泛的基准利率将退出历史舞台。英国央行和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敦促全球市场参与者和监管当局提供活跃的LIBOR替代基准,以保证已存合同及后备条款的平稳过渡,维持金融稳定及金融市场的完整性。
结束日期 Libor利率
2021年12月31日 所有英镑、欧元、瑞郎、日元利率;
2021年12月31日 1周期、2个月期美元利率;
2023年6月30日 所有剩余美元利率(隔夜、1、3、6和12个月)
二、谁将成为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实质是金融市场中标准的、具有广泛市场基础且能被各参与主体普遍使用和参考的利率。基准利率可用于对金融产品未来的现金流进行贴现,是整个市场金融产品定价的基准。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报告,基准利率理想的特征应当包括可靠性、稳定性、高频性、易得性及代表性。基准利率应减少人为判断,尽量基于交易基础,避免内生的结构性缺陷。
在基准利率的选择过程中,一般会涉及以下问题:一是选择有担保利率还是无担保利率。近年来,各国央行和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普遍开始引导市场从使用LIBOR向使用无风险利率转变。尽管主要国家已就采用无风险利率达成共识,但在使用担保和无担保参考利率方面还存在不少差异。
LIBOR替代基准利率是使用有担保还是无担保利率,取决于该国金融市场结构。美国使用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英国使用无担保隔夜指数均值SONIA、瑞士使用有担保隔夜平均利率SARSON、欧洲使用无担保欧元隔夜指数均值EONIA。对于银行信用主导的市场体系而言,无担保的交易利率比有担保的更合适,而对于衍生品市场繁荣的发达国家而言,有担保的融资利率可能更能防止系统性风险。
根据中国央行发布的《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主要发达经济体推进基准利率改革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采用无风险利率完全替代IBOR类基准利率,如美国和英国;另一种则是在引入无风险利率的同时,对现有银行间拆借利率报价机制进行改革,并允许多个基准利率并存,如欧元区和日本。欧元区2019年10月推出欧元短期利率,主要基于欧元隔夜无担保拆借市场,代表大型银行融资的利率。同时,欧元区仍保留了欧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并引入“瀑布法则”对EURIBOR进行改革,提升报价的可靠性。日本与欧元区类似,既培育了日元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TONA)作为新的基准利率,又保留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IBOR),并引入“瀑布法则”改进TIBOR的报价形成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于8月31日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称,境内银行涉及LIBOR的存量业务规模不大,久期较短,集中度较高,LIBOR退出影响有限,风险可控。
目前境内银行开展的基于LIBOR定价的外币业务面临基准利率转换问题。人民银行指导制定了境内基准转换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指导相关银行尽早启动基准利率转换的各项准备工作。白皮书称,人民银行积极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主动开展研究。
目前已明确境内涉及LIBOR等国际基准利率转换将借鉴国际共识和最佳实践,积极推动新的基准利率运用。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人民银行指导制定了境内基准转换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参与新基准利率设计运用、推进新签合约基准利率转换、探索存量合约基准转换方案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深入研究,指导相关银行尽早启动基准利率转换的各项准备工作。
经过多年持续培育,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基本上都已培育了各自的指标性利率。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国债收益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等在相应金融市场中都发挥了重要的基准作用,为观测市场运行、指导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较好参考。由于DR最能充分体现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融资利率水平,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与国际上新基准利率——无风险基准利率(RFRs)最为接近,未来要重点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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