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数字经济开局呈现新特征 |附: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十四五”數字經濟開局呈現新特征 |附: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各地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紛紛出台數字經濟發展總體規劃、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落地舉措,搶抓數字經濟新機遇、布局數字經濟先手棋。站在新起點,數字經濟發展呈現“引領”“改革”“創新”新特征,愈益成爲引領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引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抓手、增強經濟發展韌性的主要動力。
一、“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的3個新特征
(一)數字經濟發展呈現更強的“引領”特征,暢通國内國際雙循環的動力進一步增強
數字經濟已成爲引領投資、消費、出口複蘇的關鍵因素,已成爲暢通國内國際雙循環的關鍵動力。從引領投資看,截至2021年上半年,高技術産業投資同比增長23.5%,其中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電子商務服務業投資分别同比增長47.5%、32.9%,遠超全國平均增速12.6%。從引領消費看,2021年上半年全國網上零售額61133億元,同比增長23.2%,其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50263億元,增長18.7%,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爲23.7%,信息消費引領國内消費市場穩步複蘇。從引領出口看,2021年1-5月,軟件業實現出口191億美元,基本恢複至2019年同期水平,規模以上電子信息制造業累計實現出口交貨值同比增長21.3%,其中出口筆記本電腦、手機、集成電路分别爲8739萬台、3.8億台、1263億個,同比增長53.6%、24%、39.6%,出口規模大幅上漲。
(二)數字經濟發展呈現更強的“改革”特征,數字化制度紅利的空間進一步拓展
數字化改革是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各地積極推動數字化改革和數字化轉型,爲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和環境動力。浙江省、河北省(雄安新區)、福建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等6個地區結合創建“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開展深入的改革探索,圍繞加速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研究構建更加适應數字生産力進步的生産關系,建立适應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态發展要求的管理制度,探索數據高效安全流通和應用的政策制度。特别是浙江省,以“數字化改革”爲主線,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動全省範圍内的深化改革和革故鼎新,全面引領數字經濟新産品、新模式、新業态、新就業、新消費、新生活方式。數字化改革最大限度地釋放了數字經濟發展的巨大潛力,根據《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1)》,全國有13個省份數字經濟規模超過1萬億元,北京、上海數字經濟占GDP比重全國領先,重慶、福建數字經濟增速全國領先;根據工信部數據,2021年1-5月,直播、短視頻等新模式帶動網絡銷售持續活躍,生産、生活類服務平台快速恢複,在線教育服務、網絡遊戲等領域迅猛發展。
(三)數字經濟發展呈現更強的“創新”特征,數字科技自立自強的号角全面吹響
科技自立自強是數字經濟發展的最大底氣,不加快突破一批核心關鍵技術,數字經濟發展的腰杆就硬不起來。近期,集成電路制造裝備和材料加快發展,基礎軟件取得一定突破,相關信息等領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統信操作系統(UOS)、“鴻蒙OS”智能終端操作系統等相繼推出,智能語音識别、雲計算及部分數據庫領域具備全球競争力,中國企業的5G專利族聲明量占比達32.97%,位居全球首位,與發達國家的技術競争總體上從跟跑向并跑甚至在局部領跑轉變。數字技術的進步有效推動了數字經濟相關産業在疫情影響下逆勢增長,2021年上半年工業機器人、集成電路産量同比分别增長69.8%、48.1%,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長21.0%、20.3%。
二、下一步深化發展數字經濟的對策建議
(一)更加注重發揮數字經濟的融通效應
随着數字技術創新應用不斷深入,數字經濟對構建以國内大循環爲主體、國内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将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時期,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亟需進一步全面暢通國内大循環,充分發揮強大國内市場與海量數據優勢,推動數字經濟的新場景新應用、新基建新要素、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态新模式、新平台新生态不斷湧現。“十四五”時期,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亟需進一步全面融入全球大市場,推動“數字絲綢之路”“絲路電商”高質量發展,推動數字經濟、互聯網等領域持續擴大開放,高水平建設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積極參與電子商務、移動支付、數字内容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增強數字經濟國際治理的制度性話語權。
(二)更加注重打通數字經濟的發展堵點
近年來數字經濟呈現迅猛發展态勢,躍居全球第二大數字經濟體,但制約數字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性堵點仍然較爲突出,其中作爲數字經濟最基礎性的數據産權制度仍然在探索之中,數據歸誰所有、由誰采集、誰來開發、誰來受益等仍然沒有明晰,如何對數據評估定價交易、推動數據資源向數據資産轉化仍然沒有真正破題。“十四五”時期,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亟需在數據要素基礎制度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産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标準規範。另外,在首創性制度創新上“大膽地試,大膽地闖”,打破制約數字經濟發展的市場監管、宏觀政策、法律法規等梗阻,構建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适應的政策法規體系。
(三)更加注重提高數字經濟的自主水平
正如動力裝備之于工業經濟的重要性,芯片、軟件、系統等是數字經濟最基礎的組件,當前我國數字經濟“卡脖子”問題仍然較爲突出,仍然依賴國外集成電路、操作系統和基礎軟件,我國90%的芯片、80%的高檔數控機床和80%以上的核心工業軟件依賴進口,2020年芯片進口總額超過3500億美元,是石油進口金額的2倍,而2021年開始的全球“芯片荒”更使得我國汽車等多個支柱産業面臨不同程度的斷供減産困境。“十四五”時期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把科技自立自強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實施數字經濟基礎産業再造工程,加快卡脖子技術産品自主可控;組織實施未來産業孵化與加速計劃,在類腦智能、量子信息、衛星互聯網等前沿領域,積極培育“非對稱優勢”産業。
(四)更加注重增強數字經濟的安全能力
數據安全是事關全局的國之大事,“十四五”時期,爲保障數字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應進一步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風險隐患,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審查、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基本制度;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嚴格管理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的國家核心數據,加強涉及國家利益、商業秘密、個人隐私的數據保護;加強數據安全評估,規範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作者:胡擁軍 單志廣 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産業發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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