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條措施!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實施方案出爐
7月31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共同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
相比5月份人民銀行總行等四部門發佈的《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實施方案》在其基礎上做了細化和分工落實,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等五個方面提出了80條具體措施,並明確了各項措施的責任單位。
銀行、證券、保險、基金該怎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金融機構又該如何應對開放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銀行業: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方面,《實施方案》提出19條具體措施。
其中特別提出,要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配合做好“跨境理財通”試點方案等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推動“跨境理財通”試點落地。
並同時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7個責任單位落實。
《實施方案》還對銀行業提出6條具體開放措施。
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通過新設法人、分支和專營機構等方式在粵港澳大灣區佈局,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完善監管框架,規範中外資機構合作與競爭。
支持和引導港澳銀行充分發揮粵港澳聯動優勢,依託CEPA協議、廣東自貿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等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不斷拓展發展空間。
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同時設立子行和分行。
支持商業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支持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探索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按照商業自願原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專業子公司。探索符合條件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專業投資子公司。鼓勵外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入股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
鼓勵信託、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等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引入境外專業投資者。
加快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聯通境內外金融市場,運用現代金融科技手段,探索銀行未來運營新模式。
在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看來,內地主流銀行在短期內受到港澳銀行的整體競爭衝擊預計較小,更大可能是帶來良性的競爭和更多的業務機會,同時境內外的金融交易成本也有進一步下降的空間。
保險業:探索開發專屬重疾險產品
記者注意到,《實施方案》全文,共計33處提及保險行業,比《意見》增加了7處。對於保險而言,“粵港澳大灣區”無疑是一個機遇,也可能面臨諸多挑戰,但更是一種使命與責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擴大對大灣區保險業的開放,符合外資保險機構訴求,因為該地區經濟發達,是外資擴展業務的首選之地。
北美准精算師、香港精算視覺保險學會會長ALEX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相比此前的《意見》,《實施方案》增加了“鼓勵保險機構基於粵港澳大灣區重疾發生率表以及區域健康醫療經驗數據,探索開發粵港澳大灣區專屬重疾險產品”這項重要內容,很期待後續更多細則落地。
事實上,今年5月初,中國精算師協會在中國銀保監會指導下修訂發佈了《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新增“粵港澳大灣區多病種重疾表”尤其受關注。這不僅是首張全國區域重疾表,更被看作是為粵港澳大灣區重疾“保險通”產品推出的前提。
彼時,多名業內人士均指出,作為產品設計和定價的基礎,粵港澳大灣區多病種重疾表的落地將引導該區域專屬重疾險的價格的下降,在費率、服務等標準上與港澳市場的接軌。不僅有利於大灣區保險業的融合發展,而且還將為大灣區居民購買重疾險帶來更多的新福利。
有關保險業重點措施如下:
支持內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港澳地區開展跨境業務。
完善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
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經營機構。
鼓勵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子公司。探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股境外資產管理機構等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的理財公司。
完善跨境機動車輛保險制度,爭取銀保監會、公安部等部委政策支持,對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推動實施“等效先認”政策,將跨境機動車向港澳保險公司投保責任範圍擴大到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視同投保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跨境醫療保險等更多創新產品,為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服務。
鼓勵保險機構基於粵港澳大灣區重疾發生率表以及區域健康醫療經驗數據,探索開發粵港澳大灣區專屬重疾險產品。支持搭建醫療保險便民服務平臺,為大灣區醫療保險患者提供醫保直賠、健康管理、疾病預防等服務,改善居民就醫結算體驗,提升醫療綜合服務水準。
研究在CEPA協議框架下設立港澳保險售後服務中心,為持有港澳保單的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提供服務。
支持保險資金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投資香港和澳門地區。
支持與港澳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
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共同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鼓勵保險資金、銀行理財資金按規定參與相關基金。
證券業:三地券商“同台競技”
《實施方案》提出了6條證券開放措施。
加大境內外證券金融機構的引進力度,吸引港澳及跨國金融機構在廣東設立合資證券基金期貨法人機構,提高粵港澳大灣區證券業對外開放程度。
探索研究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證券期貨機構跨境業務。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證券基金期貨法人機構增資擴股,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增強資本實力。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證券基金期貨法人機構積極申請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或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資格,提高國際化水準。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證券基金機構境外子公司為其母公司QDII產品提供投資顧問服務。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證券公司開展並購重組、海外業務,積極開發多樣化、差異化的金融產品、金融工具。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基金管理公司開展投資顧問業務,豐富權益類基金產品,積極參與公募REITs等試點和基金互認工作,打造一流財富管理機構。
那麼,內地券業應如何應對雙向開放帶來的衝擊和機遇?
“隨著外資的進入,整個行業的專業化程度及金融系統的複雜性會提升,行業發展的深度和廣度都會得到提高。”香港中文大學教授、亞洲(香港)金融風險智庫首席經濟學家秦逸飛表示,本土券商與國際大投行主要在資本實力和組織架構上存在差距。而從本土券商投研實力來看,與國外投行相比,主要體現在研究運用於業務的差距。本土券商需要在公司的組織架構、人員結構、資本開支、科技運用等方面提升優化,行業也會體現出強者恒強、贏家通吃的情況。
“在與海外頭部證券機構競爭中,特色、專業、差異化服務是本土券商需要重點努力的一個方向。本土券商在做好人才儲備的同時,也要提升產品和業務的研發創新能力。”秦逸飛說。
附:《實施方案》80條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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