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破産重整 | 你所關心的問題都在這裏!
海航破産重整 | 你所關心的問題都在這裏!
來源 :投資人
随着1月29日,海航集團發布聲明,海航集團整體風險化解按破産重整實質推進。破産重整是怎麽回事?海航集團希望通過破産重整達到什麽目的?其又對海航員工、理财産品兌付和航空主業有什麽影響?帶着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和海航集團相關負責人。
一問:海航是要破産清算了嗎?
破産重整雖然規定在《企業破産法》中,但并不是破産清算。《企業破産法》規定了三種法定程序,包括破産清算、破産重整與破産和解程序,後兩個程序雖然都冠以“破産”二字,但卻與清算并無關系。
破産重整的企業,企業法人資格不注銷,繼續存續,不是讓企業關門大吉、退出市場,而是通過對債務人企業實施債務、資産、業務、股權、管理等全方位的重組,找準企業出問題的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改善公司治理機構,化解公司債務負擔,讓企業法人資格不注銷、繼續存續的同時可以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實現對企業的挽救和重生。因此,破産重整中心不在破,而在立,也就是重整與重生。
破産重整被認爲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債務人的保護。首先,法院裁定對債務人企業破産重整的當天,債務人企業的全部債務停止計息,能降低債務人企業的财務成本。其次,法院裁定對債務人企業破産重整,則債權人單個的訴訟、仲裁、保全和執行等法律行動就受到限制這對于經營性企業尤爲重要,甚至可以說是救命的措施。再次,用債務人企業的财産設定擔保的債權人也不能随意處置擔保财産。最爲重要的是,破産重整期間債務人企業還可以持續經營。爲了持續經營還可以繼續借錢。
據不完全統計,自破産法實施以來,截至2021年,已經先後有76家上市公司進行破産重整并且重整成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實現了法律效果、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尤其是僅在去年一年中各地法院就受理了15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這些成功的典型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包括鹽湖鉀肥(000792)、重慶鋼鐵(601005)、舜天船舶(002608)、力帆集團(601777)等知名上市公司。與此同時,還有大量國有和民營的大型集團企業已經通過重整程序脫困或已經進入重整程序、試圖通過重整程序脫困,前者包括渤海鋼鐵、海鑫鋼鐵、東北特鋼、達州鋼鐵、四川煤炭集團、天津物産集團等大型鋼鐵、能源及綜合性集團企業,後者包括青海省投資集團、雨潤集團、方正集團等。
事實上,航空公司的破産重整也并不罕見。比如美國的聯合航空、環球航空以及日本的日本航空都經曆過重整程序,尤其是美國的全美航空更是兩次重整。事實上,自2020年以來,先後已有維珍航空、哥倫比亞航空、泰國航空等多家國際知名航空公司申請破産保護/重整,足以證明在航空領域的破産重整,早已不是什麽新鮮事,在國外更已是家常便飯。
二問:破産重整對海航有啥影響?
海航集團進入破産重整程序後,将從法律上對海航集團産生衆多法律效果,既受到法律保護,又受到法律限制,主要體現在:
一是可以受到破産保護。如上分析,破産重整其實就是破産保護,破産法規定的各種保護制度均可以适用于海航集團。相信這些保護制度的适用,可以有效保護海航集團,确保海航集團能夠維持持續經營,有效保護海航集團的經營性資産,并維護全體債權人、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要依法受到破産法的限制,這其實也是對債權人負責。根據破産法的規定,破産法也對債務人企業破産重整期間做出了很多限制,具體體現在:
第一,重整期間要停止支付曆史欠款債權,不能再實施個别清償,否則違反了同債同權、公平清償的原則;
第二,重整期間未經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同意,企業不能再處置資産,因爲債務人的全部财産是用來給全體債權人公平受償的,所以未經法院同意或者債權人會議同意,債務人企業自己是不能處置資産的;
第三,重整期間,債務人企業的董監高、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其他需要配合重整工作的人員也要受到法定限制,以滿足法院和管理人開展相關工作需要。這些人員受到的限制主要包括: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産、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根據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并如實回答詢問;列席債權人會議并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是管理人要依法接管企業。按照破産法的規定,進入破産重整程序後,管理人就要接管企業,當然這種接管主要是形式意義的接管,重在監管債務人的資金、财産等安全,企業實際的生産經營、安全責任等仍然是要靠債務人企業自己來落實的,管理人重在監督。
四是企業原有的決策機制要受到限制。進入破産重整程序後,債務人企業原來的股東會、董事會就不能再直接作出決定,需要确保作出的決定不違反破産法的規定、不違反管理人和法院的要求。
五是可以調整出資人權益,引入有實力的戰投。基于債權人利益優先于股東利益這一基本的公司法原理,一旦債務人企業進入破産程序,則說明公司财産無法清償全部的債務,債權人的利益無法得到妥善保障,甚至存在減值和損失的風險。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老股東的權益就應該調整清零,然後調整的權益對應分配給債權人直接抵債,債權人就成了債務人的股東,或者把老股東的權益出售給戰略投資者,戰略投資者提供資金用來給債權人還債。實踐中,進入破産重整程序的企業,幾乎都進行了出資人權益調整,以最大程度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六是債務人企業要繼續落實主體責任,确保生産經營穩定。進入破産重整程序後,雖然債務人企業被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各項決策機制受限,各項工作都要受到管理人和法院的監督,但是對于持續經營的企業來講,管理人并不是專業的經營管理團隊,所以企業經營責任,尤其是涉及的環保、安全、穩定等經營責任,依然要落實到債務人企業主體身上。
三問:海航集團重整想要達成怎樣的效果?
一是法人主體資格繼續存續,參與市場競争。
二是負債降到合理的水平。通過破産重整,将依法對海航集團的全部債務作出妥善處理和安排,綜合通過現金清償、留債展期清償、股抵債、信托份額抵債等各種方式化解海航集團的債務風險,把海航集團的債務規模降低至其可以承受的合理範圍内。
三是引入有實力的重整投資人。進入重整程序後,将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引入有實力的、與海航集團業務匹配的、擁有先進管理理念的重整投資人,助力海航集團未來發展。化解債務隻是解決當前的生存問題,引入重整投資人是解決海航集團未來發展、活的更好的問題。
四是理順管理機制,重構規範運營機制。通過破産重整,引入戰略投資者,将重構海航集團的管理機制,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構建規範、有效、高效的運營機制,确保企業合法、合規運營。
五是總體願景:重整實施完畢後,海航集團的負債将大幅削減、運營負擔顯著減輕、經營管理制度進一步優化;随着增量資源的注入、航空運輸市場逐漸回暖、市場經濟環境逐漸向好,海航集團将恢複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将繼續維持以海航控股爲核心的全國第四大航空公司;海航集團體系内上市公司繼續維系上市資格,消除對資本市場的潛在重大震蕩,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保護,未來有望獲得更有價值的回報;全體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債務風險傳導、蔓延,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并且債權人還可以通過抵債獲得的股票、信托份額持續享有重整後海航集團發展的紅利。
與此同時,随着自貿港政策的重大利好,重整後的海航集團将紮根自貿港發展需要、緊抓自貿港發展機遇,充分發揮海航集團既有的資源優勢,做優做強航空主業,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責任感與使命感,助力海南省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貿港,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四問:海航破産重整後,理财産品兌付怎麽辦?
業内專家表示,海航集團進入破産重整後,理财産品的兌付,在法治化的框架下,将更有保障。
據悉,重整前海航集團正在處理的投資人訴訟已經超過1000起,金額達數億元,很多投資人也是希望能夠通過市場化、法治化的方式解決投資糾紛,維護自身權益。
在此次破産重整中,相關方面将專門設立投資人的債權申報渠道,以保障投資人能夠及時準确的申報債權。據接近海航集團的人士稱,此前在制定整體解決方案時,聯合工作組已經将理财産品界定爲涉衆敏感類債權,并指定了專門的解決方案,一方面确保投資人權益保護,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确保整體方案的順利實施。
破産重整制度與破産清算不同,其更側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債務人,是指在企業無力償債的情況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保護企業繼續經營,實現債務清理和企業調整,使之擺脫困境,走向複興的再建性債務清理制度。海航最終選擇進入破産重整程序,則意味着理财産品的兌付(即廣大投資人的此類債權受償)或将納入法治化、市場化軌道。這對廣大投資人來說,也是一種公平、公正的處理方式,至少兌付會更加透明,也爲兌付争取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首先,海航的風險化解方案是在聯合工作組聯合第三方中介機構前期紮實有效盡職調查基礎上啓動的,進入破産重整程序有利于在司法框架下、在管理人牽頭下公平公正對待所有理财投資人,一視同仁,防止個别、偏頗清償。
同時,進入重整程序後,投資人可以直接申報債權,避免通過訴訟仲裁程序的确權成本。海航集團理财産品涉訴、仲裁案件,被訴主體衆多,且大多數案件通過一審、二審,維權時間長、成本高。投資人雖然赢了官司,但付出相關差旅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精力和成本。進入重整程序後,投資人可直接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無需起訴。
最後,進入重整程序後,海航集團擁有協商大額債權人、引進戰略投資人等更多選擇,海航集團争取穩定、可持續的生産經營環境在時間和空間上将更有保障。相信這也給廣大投資人帶來更多的希望。
五問:海航破産重整對員工有什麽影響?
企業進入破産重整程序,是指對符合破産條件但是具有挽救希望的企業不立即進行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指定破産管理人,依法清理企業債權債務,制定重整計劃,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财務困境、恢複營業能力。
此次破産重整對海航意義重大,是讓海航重獲新生必須要經曆的法律程序。海航在破産重整期間依舊持續穩健經營,繼續爲社會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由于海航集團破産重整開始後會持續經營,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其也将穩定員工就業,确保員工工資及法定福利按時發放及繳納。
在重整期内,海航集團的人力資源管理将按照《海航集團風險化解時期人力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在這個時期,也正在積極研究在新的發展格局和階段裏,提前謀篇布局,建立一套适合海航未來發展的管理體系及體質機制。在員工職業發展方面,将重新建立科學規範的職級體系,打造“管理+技術”雙通道,提供多部門多崗位的培訓及晉升通道,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在激勵機制方面,将恢複保障調薪和激勵調薪機制,構建與行業對标、符合企業發展階段、匹配企業支付能力的薪酬體系、探索市場化行業化的激勵政策,做到實幹者實惠,奮鬥者受益。在員工關愛方面,永遠踐行員工是海航最寶貴的财富,認真傾聽一線員工的聲音,真心關愛一線員工,不斷把員工關愛工作往深裏走,往實裏走,往心裏走。
六問:海航集團破産,會不會影響航空主業?
破産重整不影響航空主業正常生産運行。
對于海航集團來說,進入破産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解決債權、債務問題,并不會影響其航空主業正常生産運行,重整完成之後航空主業将實現“輕裝上陣”,真正做到“聚焦主業、健康發展”。
公開資料顯示,海航集團旗下參控股航空公司14家,商用機隊規模近700架,爲中國第四大航空集團。根據民航局2020年發布的《2019年民航行業發展統計公報》,就2019年運輸總周轉量來看,占比從高到低依次爲南航集團25.2%、中航集團24.6%、東航集團19.5%、海航集團15.6%、其他航空公司15.1%。第四大航海航集團的運輸總周轉量就超過了其他航空公司運輸周轉量的總和。
盡管受疫情影響,全球航空業普遍不景氣,但在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的帶領下,海航航空主業快速恢複元氣。據披露,2020年海航全年累計飛行126萬小時,起落55萬架次,旅客運輸量6490萬人次,貨郵運輸量逾80萬噸,截至2020年12月底,海航日均航班量恢複至2019年同期9成以上,日均國内航班量基本恢複至2019年同期水平。日均旅客運輸量恢複率領先全民航 6 個百分點,客座率領先全民航 4 個百分點。值得一提的是,海航搶抓航空貨運逆勢發展機遇,開展實施“客改貨”業務,2020年執行客改貨航班3100餘班,實現腹艙貨郵運量逾40萬噸。同時,相繼推出“海航随心飛,歡聚自貿港”、“海航随心飛,暢享中國行”、渝悅飛等爆款産品,快速獲得經營效益的同時也極大助力旅遊經濟的複蘇。
除了生産運營,在安全、服務和保障員工權益層面,海航航空主業的表現也頗爲穩定。去年未發生嚴重征候及以上等級事件,安全形勢平穩向好,核心安全指标位于行業前列,同時實現境内航司機組因公零感染、國際航班零熔斷。旗艦企業海南航空連續十年蟬聯“SKYTRAX五星航空公司”榮譽并保持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排名第七;因優質産品服務及主動擔當作爲,2020年至今航空主業累計收到各級政府及企事業單位感謝信、表揚信等130餘封。航空主業将員工視爲“最寶貴的财富”,踐行“一線工作法”,開展 3600 餘場幹部下一線活動,收集員工建議及訴求 7000 餘項,解決 6400 餘項事項,問題解決率爲 91%。
作爲紮根海南的企業,海航受益海南自貿港各項政策紅利的同時,也積極融入海南自貿港建設。完成海南自貿港首單航材“零關稅”進口,率先試點執飛海南首條“海口—阿姆斯特丹”洲際貨運航線,完成外籍公務機首次轉至海南自貿港注冊,開通第一條博鳌直飛一線城市定期航班,完成國内首次通過自貿港注冊引進兩架A321飛機,承接自貿港首單境外飛機進境保稅維修業務。美蘭空港一站式維修基地項目正在緊鑼密鼓籌備入駐工作,GE大飛機發動機維修項目落地海口,填補自貿港發動機維修産業的空白。
正是基于航空主業安全管理水平高,服務品牌深入人心,未來發展潛力巨大,能夠爲社會創造更大價值,海航集團化解風險的核心内容才聚焦于“保住航空主業”。經過破産重整後,海航得以專注于發展航空運輸業,爲發展海南自貿港航空産業、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繼續賦能。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