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披露「跨境理财通」北向资格: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非弱势客户
2021-07-23 09:04:00
香港首披露「跨境理财通」北向资格: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非弱势客户 来源 :IM投资洞见与委托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日前曾表示,「跨境理财通」的启动日期预计将在短期内公布。7月21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来源 :IM投资洞见与委托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日前曾表示,「跨境理财通」的启动日期预计将在短期内公布。7月21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Christopher Hui)在回覆立法会议员的查询时,首次透露跨境北向通的参与资格。
在这份书面回覆中,许正宇指,根据目前构思,凡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永久及非永久香港居民、且经香港银行按香港金管局2019年9月25日发布的《关于投资、保险及强制性公积金产品的投资者保障措施》通告评估为非弱势社群(vulnerable customers)的客户,都符合资格参与理财通北向通。许正宇没有披露更多的资格细节,因此暂不知晓北向通客户是否亦如南向通客户一样,有指定的资产要求。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和深圳监管局联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南向通客户必须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若投资经历不足2年,则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而在香港金管局的《关于投资、保险及强制性公积金产品的投资者保障措施》通告中,没有对「弱势客户」进行明确的界定,仅要求银行等认可金融机构在确定客户是否处于弱势地位时,必须综合考虑其年龄、教育程度、财富水平、残疾情况和产品经验,不能以客户的单一属性来确定其是否处于弱势地位。同时,认可机构还需要向客户解释被划分为弱势或非弱势客户的后果,并征求客户的确认。
至于合资格的南向通产品,许正宇指,考虑到一般投资人需逐步加深对两地理财产品和环境的认识,因此在理财通开通初期,将首先涵盖风险较低和相对简单的理财产品,包括存款、低至中风险的债券,以及在香港注册成立并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而结构性产品或主要投资于衍生工具的产品(如期货、期权)则将被排除在外。
另外,对于香港银行是否需要南向客户的信用报告,许正宇回覆指,根据现行构思,南向通客户在香港银行投资账户中的资金,是从其内地银行账户汇进,或来自「南向通」下的投资收益,同时这些资金也只可用于购买理财通下的合格理财产品,而不能用作质押、杠杆、保证等其它用途,因此香港银行不需要获得南向通内地客户的信用状况讯息。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地合作银行对南向通客户的业务资格和资金来源负有审核责任,以确保内地客户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南向通投资产品,不存在募集他人资金或使用其它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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