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保外贷履约资金汇出
银行内保外贷履约资金汇出
来源 :外汇局
政策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
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
审核材料
1.《跨境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或满足国际收支申报跨境人民币业务报送要求的纸质形式/电子形式的付款指令;
2.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简明条款复印件;
3.内保外贷索赔材料;
4.跨境担保情况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报送的情况。
审核及操作要点
1.原则上内保外贷履约币种与担保币种应保持一致;
2.银行提供内保外贷对外担保时,应对履约倾向进行审查,控制履约率。银行发生内保外贷担保履约的,可自行办理担保履约项下对外支付手续;
3.担保履约后构成实有跨境债权时,银行要及时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人民币跨境信贷融资业务(对外债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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