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 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 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来源 :江苏金融汇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绿色金融支持领域,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明确省内各部门职责分工,为有力有序推动江苏省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若干指导意见。
《通知》提出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建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举措方面,《通知》表示,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特色机构。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业务中心、新业态和服务机构。引导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江苏设立全国性、区域性绿色金融业务中心。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信用评级、第三方认证、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机构落户江苏,为绿色金融提供中介服务。
同时,《通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依托高新区、产业园、创业孵化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绿色+创新”“绿色+高端制造”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探索绿色金融助推金融供给侧改革、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路径、新模式。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面,《通知》提出要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工作,创新推广碳中和债券、蓝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探索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支持优势绿色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开展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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