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 | 曾刚:银行服务需找准关键领域入手
專家視角 | 曾剛:銀行服務需找準關鍵領域入手
Q:
2020年6月,人民銀行就提出要“開展商業銀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您如何評價商業銀行在提升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方面的進展?新的一年裏,銀行業還可以從哪些角度入手進一步強化?
A:
根據銀保監會公布的最新數據,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超過15萬億元,同比增速超過30%。其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續貸餘額分别較2020年年初增長31.34%和50.33%,中長期貸款餘額較2020年1月末增長11.79%。此外,數據還顯示,2020年1月至11月,銀行業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爲5.88%,較2019年下降0.82個百分點。在貸款數量快速增長的同時,利率大幅下降,說明在監管政策引導和銀行機構的努力下,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
從未來看,除進一步優化内部管理、加大資源投入外,商業銀行需要将重點放在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上,以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能力。從新冠肺炎疫情以來的實踐看,商業銀行前期的數字化轉型成果帶來了明顯的外溢效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廣大銀行業機構在提升自身智慧經營和線上轉型能力的同時,按照政策要求,利用線上渠道,采取各類便利化的信貸支持舉措,爲防疫、抗疫和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發揮了積極作用。
下一步,商業銀行應該抓住需求端的變化趨勢,在以往數字化轉型成果的基礎上,從服務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出發,積極布局産業鏈、供應鏈和貿易鏈,打造産業鏈金融生态,創新金融服務場景,以實現金融科技與業務的協同發展,推動産業與金融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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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易綱行長提出,新的一年要“支持商業銀行擴大‘三農’、小微企業、制造業貸款投放”。對此,銀行業該怎麽做?
A: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第一年,也是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關鍵一年。2020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在2021年要“加快構建以國内大循環爲主體、國内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要緊緊扭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注重需求側管理,打通堵點,補齊短闆,貫通生産、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态平衡,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對金融業而言,要爲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提供更好的支持,就需要圍繞實體經濟需求,進一步優化金融供給側的結構,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重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内容:
一是産業金融。要支持産業升級,而産業升級的核心是制造業升級,未來一段時間,金融資源配置需要适度向制造業傾斜。當然,金融資源向制造業傾斜,并不簡單是制造業貸款規模的擴張,同時,也應該伴随着業務模式的創新。在産業數字化的基礎上,進一步打造數字化的産業金融或供應鏈金融場景,這将成爲未來産業金融發展的主要路徑。
二是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的重點在于小微企業與“三農”服務。一方面,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有助于緩解就業壓力,并提升勞動者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是落實“就業優先”宏觀政策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小微、“三農”業務與全面鄉村振興戰略相銜接,不僅是國家發展的重要方向,也會爲銀行機構創造巨大的潛在市場。
三是綠色金融。《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标的建議》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間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綠色轉型。今年1月4日,人民銀行召開的工作會議明确,要在2021年“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發展領域傾斜;明确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勵約束體系,完善綠色金融産品和市場體系,持續推進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政策層面的這些變化,将爲綠色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極爲廣闊的空間。對此,銀行業機構需要積極加強相關領域研究,探索可持續的綠色金融産品和業務模式。
四是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建議也提出,要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爲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等要求。金融要更好地支持科技創新的發展,除了要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科技企業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外,還應該積極探索多種金融手段的結合(特别是投貸聯動),以建立覆蓋科技創新全生命周期的融資服務體系。在這方面,除了金融機構的探索以外,監管層面也應根據投貸聯動等金融業務模式的特征,建立起差異化的監管制度,爲科技金融發展創造更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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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綜合評價小微企業信用風險水平目前存在哪些障礙?如何才能破除小微企業對抵押擔保的依賴?
A:
信息不對稱是商業銀行提供小微企業信貸時面臨的最大障礙。也正是因爲這個問題的存在,銀行才不得已借助抵質押物,将其作爲第二還款來源,以緩釋由于信息不對稱可能導緻的損失。因此,從根本上講,要破除對抵質押物的依賴,就需要從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入手。
在解決信息不對稱方面,基于大數據的風險識别、評估技術,在實踐中已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新冠疫情防控以來,無接觸貸款發展迅速,但違約率仍維持在相對低的水平,就已經充分反映了大數據風控的有效性。不過,目前的實踐也反映出了一些問題。一是數據基礎仍然不全面,衆多對信用風險分析有用的數據(特别是政務大數據),仍然分散在不同的部門,沒有打通,也沒有形成統一的數據标準,難以被有效利用;二是部分互聯網數據(包括網絡平台交易數據、客戶行爲數據等)在頭部機構形成了一定的壟斷,由于這部分數據的收費越來越昂貴,變相擡高了大數據風控的成本,進而也會擡高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鑒于這樣的問題,對監管機構而言,未來一方面要推動政府大數據平台的打造,實現政務數據的統一以及與金融機構的互聯互通,更充分地發揮大數據對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評價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強化對數據壟斷、數據使用等領域的監管,推動數據要素市場的建立和完善,在提高數據開放性和使用效率的同時,打破數據壟斷,降低數據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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