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中小企业生存难题?李扬在博鳌论坛上给出这些建议
如何化解中小企業生存難題?李揚在博鳌論壇上給出這些建議
來源: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
李揚在論壇上表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這一老大難問題,必須多措并舉,其中,大力發展金融科技和大力發展合作金融,肯定是十分重要的方面。
第一個渠道,我們要用現代科技全面改造傳統金融,也就是說,我們要用金融科技的手段來解決中小微企業的貸款難問題。傳統的金融體系特别是傳統的商業銀行,在發現客戶、信用評估、産品定價、風險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的能力短闆,因此,它們隻能依賴存款準備金制度、資本充足率制度、撥備覆蓋率制度、貸款抵押制度、貸款擔保制度,乃至存款保險制度等來進行事後的和被動的風險管理。因爲能力有限,它們的金融服務頂多覆蓋20%的人群,80%的“長尾人群”是覆蓋不到的。然而,利用由互聯網、物聯網、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武裝起來的金融科技,卻能夠有效地覆蓋“長尾人群”。這次在新冠疫情中,我們比較充分地看到了金融科技在小微企業融資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彰顯了其發展普惠金融的主力軍作用。現在,人們隻要擁有一部移動終端(手機)就可以很便利地接入金融機構的網絡并很方便地獲得資金支持,而且成本很低。
第二個渠道是發展合作金融。應當指出的是,合作金融與商業性金融不是一個概念。合作金融的主旨是合作,其出發點不是盈利,而是你幫我、我幫你,包含互濟的理念。在合作金融機構裏,通行的是一人一票制,而不是根據出錢多少來決定決策的優先權。
李揚表示:平台和以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發展爲基礎發展起來的平台經濟,可能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最根本出路。
“現在,我們每天都接觸各種各樣的平台。平台經濟有四個特征:依賴用戶的高度參與、供求雙方的信息精确匹配、雙邊網絡外部性、以及大規模跨界。發展到今天,平台已經是同市場、企業相并列的第三類資源配置方式與機制,它代表着經濟發展的未來。平台可能是一個企業,也可能是一個空間。比如說滴滴約車。”他解釋道,每一個開車的人都是個體,讓他自己去開拓市場是非常困難的,但是現在有了一個平台,能夠讓供應者(開車者)、需求者(約車者)有效地溝通并達成交易,“作爲經濟學者,我們認爲,平台經濟有可能是未來主要的經濟形态”。
李揚表示,過去,我們的經濟被分成企業和市場等兩類資源配置機制,在這樣的環境下,企業間的溝通、市場間的溝通,以及企業同市場間的溝通并不容易。“平台出現之後,這些問題迎刃而解,因爲它們直接就把供求雙方連接在一個平台上,把不同的資源配置機制融合在一個平台上。顯然,平台同互聯網、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最新的科技發展密切相關。”在這個意義上,大力發展平台經濟,恐怕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
李揚認爲,在過去被研究甚多的供應鏈金融,事實上也可視爲某種類型的平台型金融。
李揚表示,依托海南自貿港的一些政策,可以在海南成立專利和知識産權交易所,解決我國企業使用專利貴且難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中小企業當可獲益。
李揚認爲,專利“貴”,是充分發揮我國專利和知識産權潛力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專利貴的讓廣大企業望而卻步,這種專利制度就需要改革。改革的思路之一,就是設法讓專利和知識産權進入交易過程,在交易中尋求交易對手,在交易中尋求合理的定價,在交易中發揮專利和知識産權促進創新發展的作用。近年來,中國專利申請已居世界第一,但是,相比而言,我們的專利利用率卻極低,在世界上排名靠後。其中有很多的原因,比如說企業對知識産權的重視程度不夠、專利查詢不易,以及在有些領域中專利過于密集等等,但是從金融角度來看,知識産權很難交易,很難合理定價,是比較主要的障礙。
因此,爲了促進海南自貿港建設,國家決定在海南建設一個面向全球的專利和知識産權的交易所。我們将利用海南自貿港企業所得稅稅率減按15%征收的優惠政策,吸引可以從事此類交易的企業到這裏來落戶,同時,設計合适的産品系列、有效的交易流程、符合國際管理的交易規則,以及與之相适應的法律法規體系等,盡快将這樣的交易所建立起來。
李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快發展現代金融業,建設海南國際知識産權交易所,規範探索知識産權證券化”的目标,已經寫入《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标綱要》。他透露,不久前已經率領課題組來海南做過前期調研,争取年内可以挂牌。
同時,李揚表示,中國知識産權和專利利用率非常低,與我們的科研體制有關系。在中國,我們衡量科研成果的重要标準之一,就是能否申請專利以及申請到多少專利,至于專利能否順暢地轉化爲投資,轉化爲現實生産力,則很少有人關注。現在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溝通專利所有者和專利使用者,交易所就是這樣的溝通平台。在這個平台上,我們将充分利用現代金融手段,大力促成專利的定價、交易和使用。
李揚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金融科技的監管需與時俱進,并以保護、支持金融科技的發展爲起點。
“迄今爲止,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的理論、制度和手段還是相對缺乏。老實說,起初,誰都不會想到我國的金融科技能夠發展這麽迅速,規模能夠成長得這樣龐大,其影響力能夠這麽深廣。如今,金融科技的突飛猛進,已經讓傳統金融機構感受到較大的生存和發展壓力。”李揚說。
在談及金融科技監管應如何應對時,李揚表示,監管不能損害金融科技的發展動力,不能“自廢武功”。“目前國際競争十分激烈,中國能夠拿出來與别國巨型企業同台競技的企業有限,所以,保護、支持金融科技的發展,這應當是一個基本點。”
在李揚看來,金融科技的監管亟需與時俱進。“一開始,我們試圖依托準備金率、資本充足率、存貸款比率等監管傳統金融機構特别是傳統商業銀行的框架來對金融科技企業進行監管,但是我們很快就看到,這套體系基本上是不适用的。”
“目前對于金融科技的監管,主要是從反壟斷角度切入的,所以我們看到,對某些金融科技頭部企業最先做出監管決定的是市場監督管理局。理論上講,從反壟斷入手,是一個能夠兼顧競争力,又可以進行有效監管的好角度,我們注意到,發達經濟體對于此類借助高新科技之力迅速發展起來的頭部企業的監管,主要也是由此入手。但是,我國反壟斷的法規體系同樣比較單薄,很多的概念、法規難以适用。這意味着,我們對于金融科技企業的監管體系也需與時俱進。”
李揚進一步指出,要讓金融科技健康發展,還需從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數字資産的知識産權和保護國家安全的角度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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