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 | 积极推动跨国贸易本币结算
王永利 | 积极推动跨国贸易本币结算
王永利
长期以来,发生跨国经贸往来的企业、机构等单位主体,考虑到不同国家的货币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上存在很大差别,为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支持对外交往广泛发展,一般都会更多地选用世界主要国家的货币,而非发生经贸往来双方所在国家的货币进行计价和支付结算,由此大大增加了国际经贸往来中主要国家货币的使用与储备(美元在国际支付中的份额基本上在40%上下,在国际外汇储备中的份额基本上在60%以上;中国作为世界最大货物进出口贸易国,人民币在国际支付和外汇储备中的份额目前只有2%左右的很低水平)。这既增大了主要国际货币发行国自身货币管理以及国际货币体系管理的难度,又增加了其他国家国际往来的成本和风险,这种状况存续已久,理应加以改革。
其中,一个可能的选择就是充分发挥国家的统筹功能,积极推动国家之间,特别是其经贸往来中可以相互抵消的部分采用本币结算(LCS:Local Currency Settlement)。
本币结算的主要设想包括:
一、以国家为主体,统筹双边或多边之间经贸往来的基本原则,包括结算规则与汇率管控等。
对于直接发生经贸往来的企业、机构等单位主体而言,一国的出口企业并不一定会从进口方国家进口等额的商品,或者反过来说,一国的进口企业也并不一定会向出口国出口等额的商品,由此实现同种货币国际收支的平衡,避免承担汇率风险。所以,直接由发生跨国间经贸往来的企业、机构等单位主体实施本币结算,基本上是不大现实的。
但上升到国家主体来看,其相互之间的经贸往来尽管也难以完全平衡,但总会有较大比例的相互重合部分,这就为国家之间推动本币结算奠定了重要基础,需要国家从促进跨国经贸往来发展、降低跨境支付清算成本和汇率等相关风险的角度出发,制定国家之间或区域组织内经贸往来的基本原则和优惠政策等。
二、加强国家之间央行双边或多边货币互换的配套支持。
中央银行之间的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Currency Swap),是指不同央行之间相互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以本币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按约定的汇率、期限和利率进行互相调换的操作。其中,两家央行之间的货币互换称之为“双边互换”,多家央行之间的称之为“多边互换”。
中国目前不在美联储牵头的货币互换体系内,但中国央行已与30多家境外央行签订了总额近3.5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互换协议。实际上,与美联储有互换协议的境外央行如欧元区、英国、日本、瑞士、加拿大、韩国、新加坡、巴西、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与中国央行也都有双边货币互换安排,总额达2万多亿元人民币(约合3000亿美元)。此外,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在东盟“10+3”框架下的清迈倡议多边协议(CMIM)中,东盟与中日韩、中国香港之间还有一个总额240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协议。
央行货币互换可以按照约定的汇率、期限和利率水平提供一定额度的外汇流动性支持,有利于维护互换各方的金融稳定,降低央行积累外汇储备的必要性,可成为支持跨国经贸往来发展与开展本币结算的重要举措,需要总结经验、积极拓展。
三、推动跨国经贸往来的双方积极选择两国货币中的一种进行结算。
发生经贸往来的当事双方确定结算货币后,付款方可以按照央行货币互换确定的汇率以本国货币购买结算货币进行支付。收款方也可以按照央行货币互换确定的汇率将收到的结算货币转换成本国货币。所在国家要优化业务流程,使得经贸往来的参与主体和结算银行能比直接使用美元等国际货币进行结算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由此,将发生跨国经贸往来的汇率风险转移给中央银行统一控制,充分调动相关主体以本币清算发展国际经贸往来的积极性。
四、贸易顺差比较大的国家应该积极推动其货币输出。
由于不同国家的自然禀赋和国际分工不同,要完全保持国家之间经贸往来的平衡是不现实的。在国家之间经贸往来出现较大差额情况下,即使积极推动本币结算,也会造成两国之间很大的汇率损益风险,完全推给央行也难以承受。所以,还应该推动贸易顺差国通过对逆差国扩大本币的股权投资、政府援助、商业贷款(出口买方信贷)、鼓励其来本国发行债券等方式输出本国货币,通过扩大本国货币资本项下逆差,对冲贸易项下顺差,实现双方跨境收支的基本平衡,更好地支持贸易逆差国使用这种货币办理相互之间的贸易结算。
可以肯定的是,积极推动跨国经贸往来的本币结算,将大大减少对世界主要国家货币(如美元)的需求,降低跨境支付清算与外汇储备管理的成本与风险,更好地促进国际经贸往来的发展,积极推动国际货币与金融体系的深刻变革。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货物进出口贸易国,理应在推动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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