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發展橫向金融 來源:票風筆記 近期,中國人民大學王國剛教授在《中國金融》發表文章——《“十四五”中國金融改革發展重心》。文章指出,當前我國依賴于銀行的縱向金融過于發達,而依靠商業信用的橫向金融發展嚴重滞後,并提出要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推進橫向金融機制建立。 本文爲對該篇文章的簡讀,以發展商業承兌彙票的邏輯爲主線,其他不甚相關内容有所省略。 一、中國橫向金融體系的短闆 文章将中國的金融體系劃分爲縱向金融和橫向金融,縱向金融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實體企業提供的投融資服務;橫向金融指實體企業間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彼此提供投融資的機制。橫向金融以實體企業間的産業關聯、市場關聯、技術關聯和信息關聯等爲保障,有着高效率、低成本、低風險等優勢。 在産業的發展和循環運轉中,金融的橫向機制與縱向機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又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它們共同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當前,我國金融體系以銀行信用的縱向金融爲主,橫向金融體系很不發達。橫向金融機制缺失是我國金融體系的真正短闆。 二、橫向金融機制短缺引起的不協調 在橫向金融機制短缺的條件下,各種本來可以運用橫向金融體系解決的經濟金融問題大多轉變爲依靠縱向金融體系提供資金來解決,這引緻了一系列不協調現象的發生: (1)我國廣義貨币供應量(M2)與GDP之比長期處于世界各國前列的高位,2019年更是達到了2.11倍。 (2)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餘額屢創新高的過程中,杠杆率持續上升,“去杠杆”很難落到實處。 (3)在主要依賴銀行貸款的格局中,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從審慎性經營原則出發,難免從成本、安全性、盈利性和防風險等角度權衡貸款,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難以充分緩解。 (4)在強調金融服務于實體經濟過程中,金融機構爲自己服務的比重不降反升。 (5)各種金融風險向銀行體系集中,使得銀行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壓力越來越大。 商業信用是實體經濟部門的内生金融機制,它不以規範的方式表現出來,就将以扭曲的或其他有缺陷的非規範方式表現出來: (1)企業應收賬款與銀行信貸之間的矛盾。近年來,實體企業應收賬款持續增加,爲了保證經營 運作的正常展開,企業不得不向商業銀行申請額外貸款以抵銷“應收賬款”的負面影響。 (2)資金緊缺與資金富餘之間的矛盾。融資難、爲企業纾困、新增貸款屢創新高等似乎意味着我國經濟金融運行中的資金緊缺。但與此同時,企業面卻有着巨額的富餘資金,如非金融企業“定期存款”不斷增長。 (3)禁止企業間借貸與企業委托貸款之間的矛盾。爲了保障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借貸活動,幾十年來,我國出台了一系列禁止企業間借貸的制度規定,但另一方面又允許實體企業在商業銀行的監督下通過商業銀行渠道發放委托貸款,将直接融資轉變爲間接融資。 三、以商票爲突破口補橫向金融短闆 “十四五”時期要構建現代金融體系,形成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和人力資源縱橫交錯且持續循環相适應的金融體系,必須激活橫向金融機制。爲此,可以考慮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有序推進橫向金融機制的建立。 (一)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 要有序推進橫向金融機制的建立,難以多項齊頭并進,應選擇較爲成熟且又是實體經濟部門急需的類型,以試點方式展開。鑒于此,在初期選擇商業承兌彙票較爲合适。原因有下: (1)《票據法》對此已有明确規定,法律障礙較少; (2)對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而言,破解“應收賬款”的長期拖欠屬當務之急; (3)海外在這方面已有幾百年的實踐經驗可供借鑒; (4)我國也已有一些前期實踐。在推進商業承兌彙票發展的過程中,适時推出“貸款人條例”,支持以主幹(或核心)企業爲主的實體企業間資金借貸機制發展。 (二)建立商票重要市場機制 商業承兌彙票既可通過貼現獲得對應資金,也可通過市場交易進入流通,爲此,需要建立重要商業承兌彙票的交易市場,使持票人和投資者(包括實體企業)既可通過交易展開資金融通又可通過交易形成有競争力的市場價格,還可通過交易展開債權并購,同時,運用市場機制(包括資信評級、信息公開披露等)促使出票人按期履約。 (三)穩步推進商票業務試點 在商業承兌彙票推出的初期,可先由大型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等資信較高的實體企業進行出票人的試點,這既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業的貨款拖欠難題,也有利于推進市場的穩步發展。 文末 總體來看,文章的主題簡單來說,即我國金融體系過于依賴銀行間接融資,應發展直接融資,其中發展商業承兌彙票是突破口。 關于我國融資結構不合理的觀點并不新鮮,正如央行行長易綱今天發的文章《再論中國金融資産結構及政策含義》中所講,2007年至2018年,在我國金融資産結構中,銀行貸款占比顯著上升,貸款餘額與GDP之比爲176.7%,較2007年末上升了76.2個百分點;而直接融資占比不升反降,包括股票和債券在内的證券資産與GDP之比爲135.5%,較2007年末下降31.4個百分點。這導緻的結果就是近年來金融資産風險明顯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集中,根據易綱行長的測算,2018年末,由金融機構承擔風險的金融資産規模爲365.9萬億元,占全部金融風險資産的比重爲54.5%,較2007年末提高了14.2個百分點。 發展商業承兌彙票的确是改變當前融資結構不合理狀況的一個突破口,但如何發展商業承兌彙票是個老大難的問題。如何進行商票評級,商票該如何信息披露,商票交易市場該建立成什麽樣的,商票試點具體如何開展?這些問題沒一個是簡單的,以前也不是沒有試點過,但效果都不太理想。
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發展橫向金融 來源:票風筆記 近期,中國人民大學王國剛教授在《中國金融》發表文章——《“十四五”中國金融改革發展重心》。文章指出,當前我國依賴于銀行的縱向金融過于發達,而依靠商業信用的橫向金融發展嚴重滞後,并提出要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推進橫向金融機制建立。 本文爲對該篇文章的簡讀,以發展商業承兌彙票的邏輯爲主線,其他不甚相關内容有所省略。 一、中國橫向金融體系的短闆 文章将中國的金融體系劃分爲縱向金融和橫向金融,縱向金融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實體企業提供的投融資服務;橫向金融指實體企業間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彼此提供投融資的機制。橫向金融以實體企業間的産業關聯、市場關聯、技術關聯和信息關聯等爲保障,有着高效率、低成本、低風險等優勢。 在産業的發展和循環運轉中,金融的橫向機制與縱向機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又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它們共同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當前,我國金融體系以銀行信用的縱向金融爲主,橫向金融體系很不發達。橫向金融機制缺失是我國金融體系的真正短闆。 二、橫向金融機制短缺引起的不協調 在橫向金融機制短缺的條件下,各種本來可以運用橫向金融體系解決的經濟金融問題大多轉變爲依靠縱向金融體系提供資金來解決,這引緻了一系列不協調現象的發生: (1)我國廣義貨币供應量(M2)與GDP之比長期處于世界各國前列的高位,2019年更是達到了2.11倍。 (2)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餘額屢創新高的過程中,杠杆率持續上升,“去杠杆”很難落到實處。 (3)在主要依賴銀行貸款的格局中,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從審慎性經營原則出發,難免從成本、安全性、盈利性和防風險等角度權衡貸款,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難以充分緩解。 (4)在強調金融服務于實體經濟過程中,金融機構爲自己服務的比重不降反升。 (5)各種金融風險向銀行體系集中,使得銀行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壓力越來越大。 商業信用是實體經濟部門的内生金融機制,它不以規範的方式表現出來,就将以扭曲的或其他有缺陷的非規範方式表現出來: (1)企業應收賬款與銀行信貸之間的矛盾。近年來,實體企業應收賬款持續增加,爲了保證經營 運作的正常展開,企業不得不向商業銀行申請額外貸款以抵銷“應收賬款”的負面影響。 (2)資金緊缺與資金富餘之間的矛盾。融資難、爲企業纾困、新增貸款屢創新高等似乎意味着我國經濟金融運行中的資金緊缺。但與此同時,企業面卻有着巨額的富餘資金,如非金融企業“定期存款”不斷增長。 (3)禁止企業間借貸與企業委托貸款之間的矛盾。爲了保障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借貸活動,幾十年來,我國出台了一系列禁止企業間借貸的制度規定,但另一方面又允許實體企業在商業銀行的監督下通過商業銀行渠道發放委托貸款,将直接融資轉變爲間接融資。 三、以商票爲突破口補橫向金融短闆 “十四五”時期要構建現代金融體系,形成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和人力資源縱橫交錯且持續循環相适應的金融體系,必須激活橫向金融機制。爲此,可以考慮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有序推進橫向金融機制的建立。 (一)以商業承兌彙票爲突破口 要有序推進橫向金融機制的建立,難以多項齊頭并進,應選擇較爲成熟且又是實體經濟部門急需的類型,以試點方式展開。鑒于此,在初期選擇商業承兌彙票較爲合适。原因有下: (1)《票據法》對此已有明确規定,法律障礙較少; (2)對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而言,破解“應收賬款”的長期拖欠屬當務之急; (3)海外在這方面已有幾百年的實踐經驗可供借鑒; (4)我國也已有一些前期實踐。在推進商業承兌彙票發展的過程中,适時推出“貸款人條例”,支持以主幹(或核心)企業爲主的實體企業間資金借貸機制發展。 (二)建立商票重要市場機制 商業承兌彙票既可通過貼現獲得對應資金,也可通過市場交易進入流通,爲此,需要建立重要商業承兌彙票的交易市場,使持票人和投資者(包括實體企業)既可通過交易展開資金融通又可通過交易形成有競争力的市場價格,還可通過交易展開債權并購,同時,運用市場機制(包括資信評級、信息公開披露等)促使出票人按期履約。 (三)穩步推進商票業務試點 在商業承兌彙票推出的初期,可先由大型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等資信較高的實體企業進行出票人的試點,這既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業的貨款拖欠難題,也有利于推進市場的穩步發展。 文末 總體來看,文章的主題簡單來說,即我國金融體系過于依賴銀行間接融資,應發展直接融資,其中發展商業承兌彙票是突破口。 關于我國融資結構不合理的觀點并不新鮮,正如央行行長易綱今天發的文章《再論中國金融資産結構及政策含義》中所講,2007年至2018年,在我國金融資産結構中,銀行貸款占比顯著上升,貸款餘額與GDP之比爲176.7%,較2007年末上升了76.2個百分點;而直接融資占比不升反降,包括股票和債券在内的證券資産與GDP之比爲135.5%,較2007年末下降31.4個百分點。這導緻的結果就是近年來金融資産風險明顯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集中,根據易綱行長的測算,2018年末,由金融機構承擔風險的金融資産規模爲365.9萬億元,占全部金融風險資産的比重爲54.5%,較2007年末提高了14.2個百分點。 發展商業承兌彙票的确是改變當前融資結構不合理狀況的一個突破口,但如何發展商業承兌彙票是個老大難的問題。如何進行商票評級,商票該如何信息披露,商票交易市場該建立成什麽樣的,商票試點具體如何開展?這些問題沒一個是簡單的,以前也不是沒有試點過,但效果都不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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