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銀行業發展,聽聽代表委員怎麽說
關于銀行業發展,聽聽代表委員怎麽說
來源:金融時報
全國人大代表劉峰:
完善銀行業數字治理 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
當前,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平,加快數字化轉型已經成爲銀行業共識。2020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銀行業金融機構率先推出“非接觸式銀行”服務,助力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恢複發展。2021年,在金融科技合規發展的背景下,銀行業數字化轉型将面臨什麽樣的趨勢?又該如何把握機遇,以進一步提升科技應用水平,加快數字化轉型進程?圍繞這些問題,《金融時報》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銀行業協會秘書長劉峰。
“近年來,中國銀行業加快數字化轉型發展,持續鍛造數字化競争力,取得了較爲豐碩的成果。"劉峰談到,以中小微企業貸款爲例,過去,這類貸款審批周期較長,現在,通過大數據風控等技術,實現了“秒申秒貸”,極大提升了放貸效率和用戶體驗。
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間,用戶數字化需求呈現爆發式增長,進而倒逼銀行業加快數字化轉型,提高應對疫情防控的快速反應能力,不斷優化豐富“非接觸式服務”,爲客戶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務。
劉峰表示,銀行業要堅定擁抱新技術,利用數字技術助力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服務體系,提升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的産品服務能力,努力爲實體經濟和人民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
談及銀行業如何加快數字化轉型,劉峰建議,首先,數字化轉型需要銀行内部多部門、多領域的支持和配合。當前,我們正在步入Bank4.0時代,銀行數字化戰略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性工程,不僅經營模式、業務流程要實現數字化轉型,還需要組織架構、制度安排、企業文化、人才培養等方方面面同步跟上。
其次,需要完善内部數據治理。未來在開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務生态體系中,一方面,需要打破現有數據壟斷,完善自身數據治理;另一方面,應該與其他行業進行數據的規範融合共享,實現金融服務民生、服務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
再次,要積極輸出科技成果,爲行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一些數字化布局起步較早、綜合實力較強的銀行,已經創建起具有較高口碑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希望這些銀行在做強做優自身金融服務的同時,能夠站在行業整體發展的角度,充分發揮“頭雁”作用,向中小銀行輸出科技,從而提升整個行業的數字化水平。
此外,對于中國銀行業協會如何助力銀行業數字化轉型,劉峰表示:
一是密切關注行業金融科技動态,積極發揮金融科技智庫作用。中國銀行業協會将繼續在“陀螺”體系評價中對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情況進行動态評價,以便更好引導商業銀行提升體系智能化水平。
二是凝聚行業之力打造行業新生态,構建具有公信力的業務平台。如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台将會實現整個銀行函證流程的線上化、标準化和規範化,有效提升審計工作質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動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建設。
三是搭建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平台,加強高質量複合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孔發龍:
建議通過立法來保障農村中小銀行改革發展
農村中小銀行(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在我國金融體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支持“三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至2020年末,全國共有農村中小銀行法人機構3800多家,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80%以上;總資産41.5萬億元,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13.3%,是我國機構網點最多、服務覆蓋最廣、業務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
長期以來,農村中小銀行始終紮根農村、貼近農業、服務農民,承擔了大量的普惠性、民生性、準政策性金融任務,發放了全國30%左右的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60%左右的農戶貸款、90%左右的扶貧貸款,是支持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區域經濟發展的普惠金融主力軍。
但是,當前我國農村中小銀行法律制度建設仍然相對滞後,不利于推進農村金融高質量發展和服務鄉村振興大局。“農村中小銀行的改革發展離不開法治的引領和保障。”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孔發龍強調,因此他建議國家制定《農村中小銀行法》。
孔發龍指出,制定《農村中小銀行法》應明确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通過立法明确農村中小銀行的法律主體地位。以法律形式,确立農村中小銀行的企業性質和主體地位,規定其法律權利和義務,優化其發展環境,取消對其不合理的開戶限制,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是通過立法明确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職責。以法律形式,明确農村中小銀行的主要業務範圍爲支農支小,支持其開展金融創新、拓寬業務領域,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三是通過立法明确對農村中小銀行實施差異化監管。以法律形式,明确對農村中小銀行的監管區别于國有大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建立适合農村中小銀行小法人特點,主要服務“三農”、小微企業等弱勢群體實際的監管标準、監管方式以及監管指标體系。
四是通過立法明确對農村中小銀行的政策扶持。以法律形式,明确央行、财政、稅務等部門對農村中小銀行的政策扶持,将存款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風險補償、稅收優惠等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各類支持政策上升爲法律,切實增強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能力,更好地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
全國政協委員談劍鋒:
加強對唯一性不可再生關鍵數據管控
近年來,黨中央作出建設數字中國的戰略決策,數據如今已被稱爲21世紀的“石油”。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會長談劍鋒在兩會期間表示,數據安全已成爲事關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重大現實問題。
對此,他在相關提案中表示,在大力推進數字化經濟發展,鼓勵大數據應用和創新的過程中,必須慎重考慮數據的分類分級和管控,尤其是針對帶有個人生物特征、有關公民群體特征的醫療健康數據等唯一性、不可再生性的關鍵數據,必須有效管控,以預防社會風險,确保國家安全。
“在海量的數據中,有些關鍵數據,如人臉、指紋、DNA等個人生物特征數據,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一旦被竊取,無法追回并變更,對個人隐私保護将帶來極大的、不可逆的風險;大量的國民個人醫療檔案、健康檔案彙聚後,可以用于分析該國的勞動力狀況和經濟、相關産業發展趨勢,一旦被敵對勢力獲取,對國家安全和産業經濟發展可能帶來不可預估的危害。”談劍鋒強調。
談劍鋒建議:首先,要加快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規範和落實關鍵數據的采集、存儲和使用。
“數據應在合法、合規、标準化的前提下共享共建。”他稱,要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國家、集體、個人的數據權益,制定數據資源确權、開放、流通、交易相關制度,完善數據産權保護制度。可參照國際相關法律,要求企業在采集個人隐私數據時必須根據相關安全技術規範和流程标準,采取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
要建立數據分級分類管理的制度,對具有唯一特征的不可再生性數據的采集、傳輸、存儲、使用必須加以嚴格控制。要制定負面清單,明确禁止一些生物、醫療等關鍵領域内的數據在互聯網上的應用,切斷風險源頭。
其次,加強數據治理和數據監管,要嚴控大數據的使用場景。
談劍鋒表示,科技需要“從0到1”的創造,而不是濫用場景式的所謂“創新”。要對互聯網企業的信息采集進行嚴格的管理規定,隻可針對企業産品的特性進行相關必要的數據采集,不得過度、無序、随意地采集。要警惕互聯網科技巨頭的集中“巨頭式”數據采集與應用,防止“數據壟斷”。
他還建議設立國家“數據銀行”,由國家成立專門機構統一管控,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關鍵數據安全和國家安全。
“關鍵數據不可讓企業自行采集收集,更不可由互聯網龍頭企業壟斷。市場化公司具有天生的逐利本性,不可再生關鍵數據一旦被企業大量彙聚,很難保證其不被惡意竊取和所謂創新利用。”談劍鋒認爲,“爲充分保障國家安全,應設立國家‘數據銀行’,由國家成立專門機構統一管控,負責關鍵數據的采集、傳輸、存儲和确權等。
可以使用創新技術,如區塊鏈技術、聯邦計算技術等,使企業可以從‘銀行’提取脫敏後的分級分類數據進行分析應用,但不擁有對關鍵數據的所有權。同時,運用密碼技術,嚴格保護數據的存儲和傳輸,并确保數據可追溯,做好數據銷毀管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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