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管控,國際業務可以做什麽?
2021-03-30 08:57:00
規模管控,國際業務可以做什麽? 良有以也 每當信貸規模管控來臨,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部,包括一些銀行的交易銀行、貿易金融等部門,本身将首先遭受到被動的資産壓縮。押彙、票據、貿易融資等都有可能成爲在全行
良有以也
每當信貸規模管控來臨,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部,包括一些銀行的交易銀行、貿易金融等部門,本身将首先遭受到被動的資産壓縮。押彙、票據、貿易融資等都有可能成爲在全行壓縮信貸規模時最早被減額的部分。
貿易金融資産首遭賣出無外乎出于收益及流動性的考慮。一是因爲這些資産的回報率相對貸款而言較低,二也是因爲國際業務項下的資産如票據、福費廷等,流動性比較強,能夠方便地進行交易,因而需要時其資産規模能方便的進行縮減。
而信貸資産即使想要進行調節,也較難迅速達成,因爲在我國信貸資産的流動性很低,銀行貸款除非不良,不然基本不可能進行買賣。這一點和國際銀行貸款市場完全不同
那麽,國際業務及貿易金融或交易銀行等部門在信貸管控時期,除了被動的被壓縮之外,還可以主動做些什麽呢?可能有以下三點,外币+表外+境外,簡稱“三外”。
爲什麽是外币?因爲信貸規模管控,首先管控的是人民币資産規模,外币投放并不納入信貸規模管控之中。由此,即使人民币信貸規模已經用滿,那外币信貸投放可能至少也能是一種可以選擇的補充。
特别是當下全球主要央行大部分采取開閘放水的模式,所以除了人民币之外,以美元、歐元爲主的西方主流貨币大部分其利率都保持在曆史較低水平,所以通過外币來實現投放至少從利率成本的角度來說是相對可行的。
所謂的信貸規模管控主要指的是管控表内資産,也就是投放下去的貸款、貿易融資等真正在表内落地的資産。而如果通過保函、信用證以及其他承諾的方式來實現曲線投放,則至少在開證行或者保函開立行一端,開證或開立保函是表外業務,也因此在叙做的當時,不會被列入管控的規模當中。
對一家銀行的企業客戶來說,如果确實銀行自己不能對客戶進行信貸投放,那麽如果能給客戶提供一個信用擔保或者增信,那也是銀行對合作客戶的一個交代。而這樣做同樣能給開證行或者保函開立行帶來一定的中間業務收入,因此選擇表外也就成了規模管控時期,經濟資本上有餘量的銀行在國際業務上的又一個選項。
規模管控,說到底是我國境内的一種控制手段,而當今的金融市場以及融資業務本身早已擴大到了跨境的範圍。平時,企業的融資需求本就可以通過跨境的渠道來得到滿足。
從間接融資的角度講,近幾年來全口徑外債,内保外貸等形式已成爲了我國相關企業的有效跨境融資渠道補充;從直接融資的角度來看,我國企業的境外發債規模存量已高達9000多億美元,最近幾年每年的新增海外發債量仍高達2000多億美元,海外發債也早已經成爲一些企業熟悉的境外融資手段。
在國内信貸規模管控時期,通過國内銀行的增信等方式,銀行協助企業将融資渠道拓展到海外,從境外來取得融資,這也将是有資質的企業來最終實現融資的一個補充手段。境内客戶的銀行則可以通過支持企業境外融資,實現在有限的規模中增加收入的目的。
去年好不容易積累起一定福費廷等資産規模的國際業務部,可歎今年又被首當其沖的變賣家産,眼見着去年的成績(存款+利息收入等)轉眼真的成了給自己今年挖的坑(沒有了資産,哪有收入),也就成了坑。
隻能安慰自己,上帝關上了門的同時,可能至少也給開了一扇窗。
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國際業務部的同事也許可以碎碎念三個W:
"Waibi/biaoWai /jingWai"——外币、表外及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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