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沒做國内信用證的銀行,現在還應該做嗎?
至今沒做國内信用證的銀行,現在還應該做嗎?
良有以也
國内證成爲了去年國内貿易的主流結算方式之一,其最大的功能是融資。(好沒道理的一句話:)
國内信用證成爲很多單位買賣合同中結算方式中的一個選項,并非一蹴而就,甚至已經經過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如果從1997年版的《國内信用證結算辦法》頒布開始計算的話,已然有24年的發展期。
去年國内信用證真正成爲了市場熱點,背後原因當中最主要一點是超低的同業拆放利率。從2016年開始我國基本處于去杠杆過程中,所以貨币或信貸政策或是緊貨币、又或是緊信用,起起落落,總體而言同業間貨币寬松且利率走低的時段較爲有限。2020年由于疫情蔓延,全球央行一緻放水,我國在年初也不例外,因此年初同業間利率終有一波超低行情,也由此引發了國内證福費廷的一波超級行情。
去年5月及以後,随着我國疫情的逐步控制,貨币政策逐步回歸正常,所以同業間的利率也随之逐步走高。國内信用證+福費廷的操作模式于是漸漸失去了同業利率紅利,也因此日漸式微。
到今年一月底,又一次信貸規模管控的預期更使得福費廷市場風聲鶴唳,一時間福費廷資産給貸款資産讓出規模成爲了幾乎所有銀行的選項,也由此幾乎可以得出2021年福費廷業務風光不再的結論。而如果福費廷資産不再爲市場大量購買,則國内信用證業務也就或将無以爲繼了。
那麽,有一些至今還沒有開始做國内信用證業務的銀行,是否還需要開始“國内信用證”這項業務呢?
首先,即便由于同業資金價格已經不可能恢複到去年同期的水平(2%左右),即使國内信用證已失去了最主要的融資紅利,但它還是有其原本的結算意義。《國内信用證結算辦法》頒布時,政策制定者本來就看重國内信用證的結算功能,而市場上也有一部分業務确實是在發揮其國内貿易中的增信,确保賣方收款安全等作用,去年融資證的大行其道淹沒了發揮結算功能的這部分業務。潮水褪去,國内信用證未來總還有減低銀行資本占用,幫助企業增強信用,促進貿易的功能。
其次,信貸規模管控從一月底後曆經三個多月,到目前已經又生變動了。“規模”不再是第一大問題,衆多商業銀行不再像一月底時那樣全力減低福費廷業務餘額爲貸款發放讓路,目前“資産荒“已然若隐若現。而當資産尋而不得的時候,福費廷可能又會成爲一項資産的便利選項。福費廷能賣得掉的話,就又有了開立國内信用證的機會。
再次,從一個商業銀行貿易金融、或交易銀行的産品擺布來看,存在兩個産品體系,一是從“應收賬款“法理角度來建設”供應鏈融資“産品體系,比如商票、保理等等;二是從”信用證“法理角度來打造”國内證+福費廷“等産品集合,兩個體系都加強,才能形成更爲完整的交易銀行對客服務全品類,缺少上述任何一項,則結算産品不完整。
之前,在大部分銀行還沒有開展國内信用證業務時,如果你的銀行可以提供國内證服務,那是你銀行的一個優點;現在國内信用證已經成爲了主流結算方式之一,如果你的銀行還不能提供國内信用證這種結算方式,那麽将是你銀行的一個缺點。
所以,現在還沒有開展國内信用證業務的銀行,還是應該把國内信用證這個産品盡快做起來。當利率不配合時,用國内信用證的結算功能;當利率配合,風再起時,發揮國内信用證的融資功能。
把國内信用證這個産品準備好,機會來時,“有花堪折直需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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