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新政落地,利率上限調爲“基準利率+基點”,上限有升有降
存款新政落地,利率上限調爲“基準利率+基點”,上限有升有降
證券時報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長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同時,各金融機構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确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并不一定會有大的變化。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的住戶存款總額累計爲93.44萬億元。這意味着,新規将幾乎影響所有人的錢包,總規模近百萬億級别。
業内人士認爲,存款新政符合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和引導存款利率下降的方向,也符合金融讓利實體經濟政策導向。引導銀行存款成本下降,支撐息差,也有利于緩解中小銀行攬儲壓力。
存款利率上限調爲“基準利率+基點”
2021年6月21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以下簡稱“利率自律機制”)優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準利率一定倍數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爲在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上一定基點确定。
2015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放開了對存款利率的行政性管制,金融機構可在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自主确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爲确保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平穩有序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指導成立了利率自律機制。利率自律機制是由金融機構組成的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和協調機制,旨在對金融機構利率定價行爲開展行業自律管理,維護市場競争秩序,爲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營造良好環境。
此前,爲有效維護存款市場利率定價秩序,在利率自律機制協調下,金融機構經過自主協商,形成了按存款基準利率倍數确定的存款利率自律約定上限。在此範圍之内,各金融機構可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确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這樣既能确保銀行充分自主定價,又能有效維護市場競争秩序,避免個别銀行非理性定價,廣大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但是,按照存款基準利率倍數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顯杠杆效應。由于長期存款基準利率較高,執行利率也明顯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結構。特别是個别金融機構利用長期存款利率較高的問題,通過多種不規範的所謂“創新”産品吸收長期存款。其他銀行爲穩定存款來源,被動擡高存款利率攬儲,推升整體負債成本,出現了存款市場由壞銀行定價的問題,不利于存款市場有序競争。
爲維護存款市場競争秩序,避免無序競争等問題,利率自律機制在充分征求并吸收了各核心成員意見後,經利率自律機制工作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改爲在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點确定。優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是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行爲,也是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提高的體現。
浙商證券研報指出,繼貸款利率改爲LPR加點制後,存款利率也改爲加點制,有利于銀行管理利率風險,符合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也符合引導存款利率下降的方向。2020年以來監管通過規範互聯網存款、壓降結構性存款等措施,引導銀行降低存款成本。2021年随着社融增速下行,M2(存款)增長承壓,存款競争有加劇迹象,監管通過存款利率改革和調降,緩解銀行存款競争的成本壓力。
這一改革也符合金融讓利實體經濟政策導向。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優化存款利率監管,推動實際貸款利率進一步降低,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存款新政符合政策導向,通過緩解銀行負債成本壓力,釋放貸款利率下行空間,從而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實現金融系統讓利實體經濟。反之,如銀行息差長期承壓,則影響銀行盈利能力和資本水平,不利于長期支持實體經濟。
光大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認爲,初步判斷政策将通過壓降部分銀行存款長端利率,控制負債成本上升,從而減輕銀行核心負債競争壓力,對銀行業經營形成小幅利好,但淨息差改善幅度或相對有限。從更大的視角來看,控制負債成本無序上升有利于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爲化解風險争取時間。
上限将“有升有降”
緩解中小銀行攬儲壓力
對存款利率上限定價機制進行調整,落地執行後會給金融市場帶來何種影響?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長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同時,各金融機構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确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并不一定會有大的變化。目前,各金融機構存款利率定價總體平穩,有關調整正有序推進。
随着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的深入推進,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不斷增強。優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存款利率自主定價的自由度和精準度,促進行業有序競争,推動存款利率定價市場化。
新方案實施後,金融機構無需大幅調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較小,總體看對金融機構和存款人的影響都不大。同時,新方案消除了杠杆效應,長短期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将有所縮窄,有利于引導銀行存款回歸合理的期限結構。此外,新方案同步調整了中小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間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于維持目前相對均衡的市場競争環境。
浙商證券銀行研究團隊分析,存款新政引導銀行存款成本下降,支撐息差,緩解中小銀行攬儲壓力。
一是中長期限存款成本下降,假設一年期内定期存款成本變動,與三個月、六個月、一年期存款利率上限平均變化一緻,一年期以上存款成本變動與兩年期、三年期存款利率上限平均變化一緻。靜态測算,如全面實施,中小銀行存款成本有望減少4bp,帶動息差提升3bp;四大行存款成本有望減少12bp,帶動息差提升9bp。如中小銀行一年内存款(含活期)成本不變,則存款成本有望減少9bp,帶動息差提升6bp。
二是中小銀行攬儲壓力改善,一方面,中小銀行存款成本率相對理财和大行存款的吸引力有望提升,攬儲壓力有望緩解。另一方面,中長期存款占比較高的銀行相對受益。
三是近期現金理财新規落地,預計後續現金理财收益率将下行,與存款新政實際上起到配套效果。銀行表内存款、表外現金類理财收益率均下降,避免存款利率下降後,存款流入現金類理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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