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進出口銀行之進口信用證辦理實務
2021-06-27 17:34:00
【實務】進出口銀行之進口信用證辦理實務 來源 :進出口銀行 進口信用證是指中國進出口銀行應境内進口商(您)的申請,向境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種有條件的付款承諾, 承諾在一定期限内憑信用
進口信用證是指中國進出口銀行應境内進口商(您)的申請,向境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種有條件的付款承諾,
承諾在一定期限内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責任。
服務範圍:開證(包括即期、延期、承兌、議付、保兌、可轉讓、循環、對開信用證等)、修改、審單、付款/承兌或拒付等;協助進口商開展出口商資信調查、備貨和船情查詢等;叙做進口押彙、提貨擔保等融資業務。
促成交易 銀行的介入解決了貿易雙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因而大大提高合同簽約率;
提升議價能力 開立進口信用證相當于在原有的商業信用基礎上加增銀行信用,從而可提高進口商的談判議價能力;
安全提貨 信用證保證了進口商在支付貨款時即可取得代表貨物的單據,并可以通過信用證條款來控制出口商按質、按量、按時交貨;
減少資金占壓 進口商在開證時隻需繳納部分押金,單據到達後才向銀行贖單付清差額;如爲遠期信用證,進口商還可以憑借信托收據向開證行借單先行提貨出售,到期再向開證行付款,因而可以減少自有資金的占用。
交易商品處于賣方市場,且出口商要求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
貿易雙方爲順利完成交易希望對彼此行爲進行一定約束;
在中國進出口銀行辦理進口開證業務時,應事先申請核定授信額度或繳存保證金;
申請開證前請備齊所需材料:開證申請書、貿易合同、外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如需)等;
相對于托收和彙款,進口信用證項下您将承擔較多的銀行費用,因此建議您可據此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出口商給予價格方面的優惠或提供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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