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資企業信息登記和變更
外商直接投資企業信息登記和變更
來源 :外彙局
業務定義
開展人民币直接投資業務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含新設和并購)領取營業執照後,應及時選擇一家注冊地銀行通過數字外管系統辦理直接投資登記和通過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辦理企業信息登記、複核,以及人民币跨境對内直接投資信息報送。
審核材料
1.業務登記憑證;
2.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系統披露的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2019年12月31日前設立/變更企業、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外商投資準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業提供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批準或備案文件);
3.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應無需提交前述第2項材料,除提供前述第3項材料外,還應額外提供市場監督部門出具的包括合夥企業全部登記事項在内的加蓋登記機關查詢章的企業基本信息單或網絡查詢結果打印單;
業務操作及審核要點
1.通過業務登記憑證打印出控制信息表,查看企業管控狀态。
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另需提供包含合夥企業全部登記事項在内的加蓋工商部門印章的企業基本信息單。
3.及時爲外商投資企業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内進行對内直接投資合規性信息登記及複核,并根據業務登記憑證查詢業務登記信息。
4.外國投資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投資新設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憑證原件(如《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已實施稅務備案電子化的地區,可由銀行通過主管稅務部門網上稅務系統查驗相關電子化稅務憑證;企業按規定無需提交的除外。
5.除人民銀行外,銀行還應關注外彙局等其他有關部門對于各類基本信息登記、變更等的相關要求。
6.以人民币設立的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在境内投資的,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風險提示
1.認真審核企業信息登記内容是否存在錯誤。
2.及時進行對内直接投資合規性信息登記及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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