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碳中和元年,中國金融業如何實現綠色升級?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碳中和元年,也是全球綠色低碳競争元年 随着中國碳中和目标提出與政策部署以及全球約110個國家作出零碳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随着中國碳中和目标提出與政策部署以及全球約110個國家作出零碳承諾,2021年不僅可稱爲中國碳中和元年,也可視爲“全球綠色低碳競争元年”。
從國内看,爲落實中國在聯合國大會上首次提出的“2030年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标,相關工作部署明顯加速。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正式把“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作爲2021年八大任務之一。中國人民銀行把“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作爲2021年十大工作之一。2月2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3月15日,中央财經委員會會議重點讨論碳中和,明确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态文明建設整體布局”。
從國際看,2020年,歐盟、日本、韓國等主要經濟體均相繼宣布2050年前後實現碳中和,約110個國家作出2050年前後實現碳中和的承諾,12月12日聯合國及有關國家倡議舉辦2020氣候雄心峰會,更是把碳中和全球事業掀起了一輪高潮。在歐盟,發行2250億歐元的“綠債革命”已開始,“首部歐洲氣候法律”已制定實行;在日本,“綠色增長戰略”已發布;在英國,也宣布了“綠色工業革命”。美國則全面扭轉特朗普的政策,拜登一上任,即重返《巴黎協定》,推行一系列“綠色新政”。很明顯,21世紀第三個十年,“全球綠色低碳經濟之戰”已正式打響。
碳中和推動金融政策、資源與工具加速向綠色領域全面升級
在國内部署與國際競争的“雙重壓力”下,“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碳中和推動金融政策、資源與工具向綠色領域全面升級。
一是綠色政策加速出台。在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等各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後,近年來,更多金融政策在向綠色領域聚焦。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要以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爲己任;央行又推出更新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0年版)》,發改委、工信部相繼推出金融支持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各項政策。多地政府則積極出台地方金融政策,比如《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關于金融支持浙江經濟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等。随着綠色發展逐漸在國民經濟建設中占據主導地位,相應的金融政策将繼續向綠色領域傾斜。
二是綠色融資加速擴張。2020年中國境内綠色債券累計共發行217隻,發行規模達到2242.74億元,占同期全球綠債發行規模的13%左右,境内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突破1萬億元,可見疫情并沒有顯著影響到中國的綠債市場。2021年,中國綠色信貸融資餘額規模預估将繼續保持在12億元以上,信貸餘額相比于2013年末已增長了約一倍,爲綠色産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諸多國有銀行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努力用金融發展推動經濟綠色轉型,比如2020年工商銀行綠色貸款餘額較上年增加了2200億元。
三是綠色交易加速創新。2020年,作爲國家發改委備案的首批中國自願減排交易機構,北京環境交易所更名爲北京綠色交易所,意在加速成爲具有國内外影響力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之一。北京還計劃在通州打造綠色金融中心。2021年1月廣州期貨交易所設立,計劃推出碳排放權相關的期貨品種,爲中國綠色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邁出曆史性的一步。2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表明碳交易将在全國範圍内全面鋪開。碳排放權作爲新型金融資産投入交易,将爲相關企業帶來廣泛的金融服務需求,碳市場将逐漸加強其金融屬性,有望打造出上海、北京和香港三個碳金融國際中心。
綜上所述,金融業加速綠色化的升級,具有政策扶持、信貸傾斜、碳金融等多個落腳點,足可見綠色金融的美好發展前景。可以想象,綠色金融未來還會爲中國綠色科技企業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例如建立綠色産業創投基金、綠色創業項目信息平台、綠色産業資金扶持平台等。在全球領域,綠色低碳經濟、氣候經濟、可持續經濟等可以作爲國際合作未來新導向,推動中國綠色金融引領新一輪全球化的進程。
碳中和鞏固了中國綠色金融的“全球旗手”位置,然而不得不承認,國内對碳中和的認識不一,一些項目借機打着“新能源”“綠色融資”的旗号一哄而上,混水摸魚的現象會随之出現。尤其是各界對碳金融市場的前景認識有所不足。更重要的是,防風險仍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關切,這就需要各類金融機構廣泛發揮綠色金融的抗風險能力,例如開展壓力測試等金融服務,以及開發放災基金、綠色衍生品等金融工具。對此,筆者建議應對金融業有四點發展觀念的升級:
第一,以全球碳中和視角看待中國經濟金融發展。國際碳中和議題并不僅僅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更緊密關系到全球的糧食安全、衛生健康、經濟發展等問題。中國在提高本國綠色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也需要從全人類利益的國際角度考慮碳中和遠大目标,不斷提高自主貢獻目标,在碳中和引起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轉變中發揮大國責任,升級與建立更友好的國際低碳合作關系,積極參與國際标準的制定,參與各種國際綠色組織與研讨論壇,發行更大規模的主權綠色債券,帶動國際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并早日建立新的國際綠色金融中心。
第二,探索可持續的、符合碳中和目标的綠色金融服務模式。碳中和産業爲中國帶來了綠色産業投融資機遇,也同時帶來了巨大的資金需求,但現有的綠色金融發展進度難以完全滿足這種逐漸增大的資金缺口,同時中國綠色金融發展也存在産品單一、市場不均衡、制度不完善等問題,還沒有完全适應碳中和發展要求,低碳減排屬性不夠強。因此,中國需要不斷推動綠色融資的多元化,更需要根據具體的産業特征将金融産品細分,例如發展分别專門用于碳減排、環境污染治理、氣候風險管理等方向的綠色金融工具。同時,需推動各種第三方綠色服務的統籌發展,建立符合碳中和要求的綠色金融服務模式。
第三,建立碳金融的全國獎懲機制。當國内碳市場全面啓動之後,對于碳排放的約束使得碳排放權具備了資源稀缺性,成爲一項新的生産資料與生産配額,企業擁有碳排放權才能進行生産。而在國際上,全球碳中和進程的加快也将逐漸使國際碳市場相比石油市場具備更爲廣闊的發展前景,并在碳市場龐大的金融需求下不斷提升碳市場的金融屬性,擴大國際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範圍。爲此,中國需盡快将碳金融與氣候金融加入快車道,加強碳市場頂層設計,做到全國減碳一盤棋,而各省市和地方也應積極推動碳交易,不斷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的激勵機制、考核機制、懲罰機制、補償機制等。
第四,在經濟發展質量綜合評價中引入綠色低碳相關指标。随着經濟發展的要求不斷提升,GDP并不足以評價區域經濟發展質量,應逐漸引入更多的綠色低碳相關指标以評價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例如将綠色産業發展增加值、綠色金融業務占比、碳排放強度等作爲綜合評價的參考指标,還需要在全國範圍内推進“綠色智慧城市監測大數據平台系統”,推動與監督各個地區開展綠色發展的積極性,不以犧牲環境質量爲代價發展區域經濟,而是創造經濟與綠色的良性循環。而這需要進一步加大碳中和的大衆宣傳與公衆教育,完善相關綠色産業目錄,科學評定碳減排的經濟效益,在現有的環境披露工作中添加碳資産和碳足迹披露,推動企業不斷重視碳資産在資産負債表中的展示,将碳交易情況加入主動披露,同時也推動民衆生活方式的低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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