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剛等:優化商業銀行信貸結構,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曾剛等:優化商業銀行信貸結構,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十四五”期間,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依然是我國銀行業經營的基本原則。銀行信貸結構關系到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不合理的信貸結構長期持續還會影響金融穩定。在穩健的貨币政策基調下,金融機構仍需合理安排信貸投放總量和節奏,全力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展望未來,穩定中小微信貸和房地産政策、推進碳中和與科技創新、改善風險管控等目标對銀行信貸投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銀行信貸結構調整已箭在弦上。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标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碳中和目标等政策要求,銀行在“十四五”期間的信貸投向有如下一些值得關注的趨勢。
2017年以來,金融管理部門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出台多項針對性的措施引導貸款流向中小微企業。從實際數據來看,以中小微企業貸款爲主的普惠金融貸款占比出現了大幅上升。2020年,普惠金融領域貸款占比爲12.5%,較2017年上升2.7個百分點。但與此同時,房地産貸款比例也在明顯上漲,但企業和固定資産貸款占比逐年下降,工業和制造業貸款占比也出現了階段性下降。
可以看出,2017年以來,在普惠金融的政策激勵下,銀行業主要進行了實體經濟部門内的信貸配給調整,普惠金融貸款占比上升,企業及固定資産、工業、制造業貸款占比均出現了下降。但與此同時,房地産貸款占比過高的情況依然突出,2020年末房地産業貸款(含按揭)占我國金融機構信貸餘額的比重接近30%,部分銀行占比甚至接近40%。房地産貸款占比過高、制造業貸款占比偏低的解構,不僅會對實體經濟融資、貨币政策傳導産生負面影響,削弱金融對實體經濟特别是制造業的支持力度,不利于新發展格局的構建,同時,過度的信貸資源集中于房地産領域,也會加大房地産波動對銀行業的負面影響。
“十四五”期間,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依然是銀行業的主要發展原則,也正因爲此,銀行信貸結構優化迫在眉睫。《規劃綱要》對金融領域做出了若幹重要部署,爲“十四五”期間金融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進一步延續和強調了金融安全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總體要求。此外,“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也對銀行信貸投向提出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間,政策層面對銀行信貸投向做出更高的指引,未來商業銀行需要在實體經濟貸款領域進一步精耕細作,優化信貸資源的行業配給,以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十四五”期間,伴随着房地産貸款、影子銀行的強監管趨勢,實體經濟将成爲我國商業銀行信貸投向的重中之重。銀行信貸既需要配合宏觀調控和産業政策方向,将貸款投向實體經濟需要的領域,比如普惠金融、綠色金融、鄉村振興等領域,穩步推進小微信貸的“量增、價降、面擴”以及綠色産業和高新技術的發展,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也需要依據市場原則、順應經濟發展規律挖掘符合信貸政策要求的優質産業、新興産業,比如大消費行業、新興制造業、新基建等領域,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形成銀行信貸和實體經濟的良性循環。
第一,普惠信貸将繼續受到政策支持。普惠小微貸款是中小微企業的核心融資來源之一,金融系統需要保持貸款平穩增長,繼續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合理适度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以往商業銀行對于中小微企業和農村地區的信貸支持多數爲小額短期貸款、以緩解其流動性壓力。“十四五”期間,商業銀行可能需要給中小微企業和農村地區提供更多的長期資金支持。此外,随着科創型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一些中小企業可能依附于大企業的産業鏈成爲細分領域的“隐形冠軍”。我國已如期實現全面脫貧目标,農村和農戶需要的不再隻是小額的初期啓動資金和流動性資金,大型農場、農民合作社的建立會使得農村地區的信貸需求更大、更加集中。對此,商業銀行可以依托供應鏈金融和産業政策,增加對優質中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長期信貸支持力度。
第二,統籌推進基礎設施信貸投放工作。經過連續多年大規模投資,我國傳統基建領域的存量基數已經很高。2018年以來,盡管專項債發行提速,但由于預算法對專項債所投項目具有明确要求,存在優質項目相對稀缺并可能導緻債券發行與财政資金投放不匹配的情況,專項債用作資本金的比重遠低于20%的上限水平。并且,高鐵、機場、高速公路、川藏鐵路、國家水網這類大型且優質的基建項目往往被大型商業銀行壟斷,中小銀行難以從中分一杯羹,更爲下沉的三四線城市和當地中小銀行普遍面臨傳統優質基建項目短缺的問題。
以數字型基礎設施爲代表的“新基建”處在起步階段,擁有廣闊發展空間。從涵蓋範圍上來說,“新基建”不僅定位爲數字經濟的基礎設施,還包括對傳統基建的升級,包括5G、特高壓、城際高速鐵路和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鄉村基礎設施等内容。“十四五”期間,商業銀行不必拘泥于以“鐵公機”爲主的傳統基建項目,也應關注“新基建”,統籌推進傳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的信貸投放工作。
第三,加大對制造業的投入,助力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一個強大的制造業是構建以國内大循環爲主體的“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沒有強大的制造業,“雙循環”也就無從談起。針對制造業的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提升産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推進制造業補鏈強鏈、優化區域産業鏈布局、引導産業鏈關鍵環節留在國内、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等關鍵舉措。
制造業的強大發展離不開制造業投融資的支撐。“十四五”期間,在房地産貸款集中度受限的情況下,銀行對制造業的投入必然有所加大。我國不僅要鞏固和擴大産業鏈供應鏈環節的優勢,還要補齊産業鏈供應鏈短闆。銀行既要支持傳統優勢行業和企業,還要對我國尚在發展的産業鏈供應鏈短闆(如芯片制造等)提供持續且大規模的信貸支持。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制造業的支持,提高制造業貸款比重,增加高新技術制造業信貸投放。
第四,“碳中和”目标下,向綠色低碳産業傾斜。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國經濟産業結構轉型也将進一步深化,銀行的信貸業務也需要進一步向低碳産業傾斜,加強對綠色産業的支持。在強化的減排目标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車、碳捕獲與封存等綠色産業發展潛力巨大,這也将爲銀行帶來可持續發展機遇。氣候投融資将日益成爲銀行綠色金融重要領域。從投放領域來看,氣候投融資的信貸餘額主要投向綠色交通運輸項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潔能源項目、新能源制造端、工業節能節水環保項目。
“碳中和”目标會給商業銀行帶來氣候相關的風險,如果銀行向業務模式不符合低碳要求的公司提供貸款,可能會蒙受損失或者遭受監管機構的懲罰。比如,“碳中和”可能使得化石能源的需求下降,石化公司可能會面臨營收下降、融資成本上升的困境,銀行對石化行業的貸款遭受損失的概率上升。同時,金融管理部門或将出台政策引導銀行增加對低碳信貸的投入,甚至做出硬性要求。因此,爲了規避“碳中和”帶來的轉型風險,商業銀行需要嚴格執行綠色金融标準,創新産業和服務,強化信息披露,及時調整信貸資源配置,減少高碳行業或産業的信貸投入,增加綠色信貸和對低碳産業的投入。
第五,創新産業需要銀行“創新”信貸服務。《規劃綱要》對科技與創新進行了重點論述,要求“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爲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要求形成“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産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并且明确提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産業。但新興科技企業可能缺少有形抵押物、經營前景不明朗,信貸風險較大,銀行業如何支持科技創新與新興産業以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服務國家創新戰略,也成爲銀行信貸投向的重要課題。在此背景下,銀行可以創新對科技創新企業的金融服務,利用金融科技、資金優勢和牌照優勢建立多渠道、多樣化的投貸聯動模式,爲科技企業提供創投、引導、産業及股權投資等各類基金,以及企業上市、發債、并購等服務。
第六,“消費信貸”由消費者轉向消費品的創造者。“十四五”期間,我國将成爲世界第一的消費大國。近年來,我國消費金融的重點主要放在需求端,即通過刺激消費信貸和鼓勵消費者的消費需求。《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币政策執行報告》指出,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過快上升的透支效應和潛在風險,不宜依賴消費金融擴大消費。我國居民部門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宏觀空間也已不大。從居民杠杆率穩定的角度看,消費金融的增長速度不宜超過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如果金融管理部門對消費信貸的監管從嚴,消費金融的增長空間也相對有限。
近幾年,我國可選消費行業的資産回報率居高不下,商業銀行在發力面向消費者的消費金融的同時,也可以适當增加對可選消費提供者的信貸配給。居民消費需求增加和消費供給質量提升相輔相成,居民消費的增加保障了可選消費行業的健康發展,消費需求的滿足也需要日益提升的消費供給做支撐。《規劃綱要》在“全面促進消費”中要求“把擴大消費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結合起來,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展”。同時,《規劃綱要》還要求發展服務消費,放寬服務消費領域市場準入,推動教育培訓、醫療健康、養老托育、文旅體育等消費提質擴容。因此,“十四五”期間,商業銀行對消費行業的信貸供給不僅會關注零售端的消費者,同時也會關注生産端的消費品制造商和服務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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