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实施意见》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
广州市出台《实施意见》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
来源:广州日报
7月8日,15届1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一项重点任务是加快建设风投创投之都。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指导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完善员工跟投机制,稳慎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实施员工持股。对标“深创投”,探索整合市属国有风投创投资本,打造覆盖种子、天使、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等各阶段的全资本链条的国有“标杆”创投机构。
02建立科技企业信贷统计机制力争信贷年增速不低于15%
第二项重点任务是进一步提升科技信贷水平。《实施意见》明确,研究建立广州辖区科技企业信贷统计机制,对科技信贷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力争每年全市科技信贷增速不低于15%。把对科技企业贷款情况作为对在穗银行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03实施 “科创领头羊”工程5年内推动至少60家科企上市
第三项重点任务是大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挂牌上市 “科创领头羊”工程。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华南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平台服务优势,坚持境内境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市场板块并重,争取5年内推动不少于60家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同时,支持科技企业发债融资,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广州市民营上市科技企业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科技企业并购基金。
第四项重点任务是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合作。《实施意见》提出,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深“双城联动”发展为契机,整合广州优质科技项目资源与深圳风投创投资源优势,开展广深风投创投融合发展行动,推动两地风投创投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或区域性总部,加强两地风投创投机构交流和项目信息共享,探索两地共同设立专门投资天使类科技创新项目的投资基金。同时,探索设立广佛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在创新创业活动、政府基金、科技信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
05探索科技金融服务联动创新解决科企流动性难题
第五项重点任务是探索科技金融服务联动创新。包括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主线的市场化企业支持体系,扩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规模,搭建大赛专有系统,自主开展大赛,依托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探索“以投代评”“以赛代评”联动创新,将符合条件的获得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的参赛科技企业直接纳入广州赛区决赛,更好地发掘培育科技企业。依托广州市相关政府基金、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风险资金池,联合相关创业投资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探索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创新,通过“贷款+远期期权”“贷款+外部投资”等形式,为科技企业提供更优质科技金融服务。
06建设“科技金融智慧大脑”为科企提供智能匹配服务
第六项重点任务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托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科技金融智慧大脑”,通过大数据精准“画像”,搭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体系,为科技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股权+债权”智能撮合匹配“一站式”服务。联合广东财经大学、中国科技金融联盟等机构,共同打造科技金融智库,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天使投资联盟,联动广州创投周、财富科技论坛等活动,打造科技金融高峰盛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延伸科技金融服务链条。支持与科技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为银行、创业投资机构等提供财务及法律咨询、市场预测、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等多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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