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用途调整指引印发,四类情形可申请调整
专项债用途调整指引印发,四类情形可申请调整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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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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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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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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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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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
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由省级政府统筹安排,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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