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 海南自贸港首项S基金政策正式出台
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 海南自贸港首项S基金政策正式出台
来源 :证券导报
11月15日,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正式发布《三亚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开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鼓励吸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集聚,助力海南自贸港财富管理中心建设。S基金是指中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
该《措施》共11条,是国内为数不多、专门鼓励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集聚的创新政策,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奖励主体更多元
措施中对交易主体的定义更加多元,奖励主体不仅涵盖份额及股权交易的出让双方,还覆盖参与交易流程的S基金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S基金托管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专业人才。其中,交易出让双方包括S基金和合格投资者等。
政策叠加优势更明显
在叠加海南自贸港双15%所得税政策、QFLP(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政策以及《三亚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奖励基础上,外资企业可通过QFLP搭建S基金的方式快速进入中国,投资中国优质资产和企业;内资企业可通过QDLP搭建S基金的方式在境外开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推动海外资产配置和投资。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为基金管理企业提供了更灵活、更便利的选择。
奖励方式更灵活
鼓励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增值交易在园区集聚,对交易奖励不设规模门槛限制。出让方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受让方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依托全国最便利的跨境双向投资制度,对通过QFLP或QDLP机制设立的基金管理企业,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部分给予额外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营商环境更优越
园区专门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绿色服务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免费的工商注册和优先协助服务。
要素支持更全面。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市场参与主体,给予办公用房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据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已有诸如红杉、高瓴、方源、春华等近百余家头部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园区,发起设立人民币基金30余支,私募基金管理企业逾百家。同时,已有19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以及10支合格境内优先合伙人(QDLP)在该园区设立,注册资本逾10亿美元。
此次三亚中央商务区S基金政策出台,将成为构建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生态体系的有效实践。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依托S基金政策,园区近期将启动成立S基金分会,推动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逐步走向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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