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币监理署:联邦特许银行和储蓄机构可以为稳定币发行商持有储备金
美国货币监理署:联邦特许银行和储蓄机构可以为稳定币发行商持有储备金
火鸟财经
9月21日,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发布最新指南称,美国国家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现在可以为稳定币发行方持有储备金。
“国家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目前每天都在从事与稳定币有关的活动,涉及数十亿美元。”美国货币监理署代理署长Brian Brooks说道,“这一意见为联邦银行系统内的银行提供了更大的监管确定性,方便其以安全可靠的方式提供这些客户服务。”
解释信指出了一些现实情况:稳定币的发行公司通常希望将支持稳定币的资金或储备金放入国家银行的储备帐户中,以确保发行方在托管钱包的情况下有足够的资产来支持稳定币。另外,多家稳定币发行方的公共独立审计报告也显示,其储备金作为存款存放在美国银行。一些发行方会将其存放在银行的储备金作为宣传卖点,以增强其稳定币的可信度。
鉴于这些储备金帐户涉及公众利益,OCC认为国家银行有权代表客户持有稳定币的储备金。
另外,由于稳定币的类型较多,OCC在这封解释信中对稳定币的范围做了限定。其指出,一般而言,稳定币是一种加密货币,与其他类型的加密货币相比,具有稳定的价值。这些稳定币可以由法定货币、商品或其他加密货币支持。
法币支持的稳定币通常可赎回基础法定货币,即一个单位的稳定货币可以兑换一个单位的法定货币。其他由商品、加密货币或其他资产支持的“稳定货币”可能更复杂,但其价值与法定货币挂钩或由算法管理。
而该信函仅涉及与单一法定货币1:1锚定的稳定币。文件指出,OCC认为“稳定币”是一种与托管钱包相关联的加密货币,由单一法定货币支持,在向发行人提交赎回请求后,稳定币持有人可按1:1的比例赎回法定货币。需要注意的是,OCC目前尚未授权支持非托管钱包的稳定币交易。
根据解释信,那些为稳定币项目方提供服务的银行,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确保其已经制定了适当的控制措施,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以应对服务稳定币发行方的相关风险。
尽职调查过程应促进人们对加密货币风险的了解,包括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审查,如《银行保密法》(BSA)和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风险管控方面,银行管理层应开发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衡量、监控和控制相关的风险。
例如,银行应与稳定币发行方签订协议,以核实并确保银行为发行方持有的存款余额,始终等于或大于发行方发行的稳定币数量。在与稳定币发行方签订任何协议之前,银行应考虑所有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合规风险。
事实上,这套说辞与7月份发布“允许美国国家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托管加密货币”的声明较为相似,两者都反映了OCC的立场——国家银行只要能有效管理风险并遵守适用法律,便可以向他们选择的任何合法业务(包括加密货币业务)提供允许的银行服务。
针对OCC发布的解释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旗下FinHub部门的员工也发了一条声明。
声明称,根据联邦证券法,一种特定的数字资产(包括标记为稳定币的一种)是否为证券,本质上是由事实情况决定的。这种确定需要仔细分析其性质,包括其意图传达的权利以及如何提供和出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随时准备与市场参与者互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并考虑在适当情况下就有关特定数字资产活动是否需要实施美国联邦证券法监管时,持“不采取行动”的立场。
需要注意的是,底部注释指出,此声明代表员工的观点,不是委员会的规则、法规或声明。SEC既未批准也未拒绝其内容,SEC员工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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