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改革成效如何?看央行盤點→
LPR改革成效如何?看央行盤點→
金融時報
中國人民銀行6月8日發布《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21)》,對LPR改革情況及金融機構經營行爲變化進行了專題讨論。
對于LPR改革的成效,報告指出:
LPR改革後,“MLF利率→LPR→貸款利率”的利率傳導機制得到充分體現,貨币政策向實體經濟的傳導機制更加靈敏暢通,傳導效率進一步提升。
一是LPR引導市場利率下行,企業融資成本明顯降低。2020年,12月1年期、5年期以上LPR較改革之初(2019年8月)分别下降0.40個、0.20個百分點。整體來看,2020年12月末,全國新發放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爲5.03%,同比下降0.41個百分點,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爲4.61%,同比下降0.51個百分點,下降幅度分别高于同期1年期LPR下降幅度0.11個、0.21個百分點。疫情期間,LPR引導市場利率下行,支持企業複工複産,對穩定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貸款利率隐性下限被完全打破。LPR改革前,銀行發放貸款大多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少數銀行通過協同行爲以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倍數(如0.9倍)設定隐性下限,對市場利率向實體經濟傳導形成阻礙。LPR改革以來,尤其是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完成後,銀行貸款利率隐性下限被有效打破。2020年末,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1年期以内新發放貸款低于原貸款基準利率0.9倍下限的占比分别爲33.85%、17.08%、33.27%和20.31%,較LPR改革前大幅提升。
三是貸款利率帶動存款利率下行。貸款利率下行促使銀行主動降低負債成本。調查顯示,2020年末,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3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加權平均利率同比分别下降0.02個、0.02個、0.04個和0.09個百分點。
LPR改革後金融機構經營行爲發生了哪些變化?
報告談及三點變化,包括逐步完善存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加強負債成本管理,優化負債結構以應對息差收窄壓力;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加大科技運用力度。
随着LPR改革逐步深化,貸款利率下行,銀行息差進一步收窄。央行對全國150家法人金融機構抽樣調查顯示,2020年下半年,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存貸款利差中位數分别爲1.53%、 2.38%、2.7%,分别較上年末下降0.21個、0.34個、0.37個百分點。
爲了應對息差收窄挑戰,各金融機構加強資産負債管理,調整業務結構。一是穩定負債端成本。随着不規範存款産品逐步清理,高息攬儲現象大幅減少。部分銀行控制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高成本業務規模,下調存款挂牌利率,降低總體負債成本。
二是拉長負債期限結構,降低利率風險。根據調查,東、中、西和東北地區3年期定期存款占比較年初分别上升3.7個、2.79個、4.64個、2.48個百分點。
三是優化風險定價策略。LPR改革促使銀行提升定價專業化、精細化水平。一些金融機構在LPR基礎上,充分考慮自身資金成本、市場供求和風險溢價等因素,根據客戶風險狀況進行差異化利率定價。
當前LPR改革中也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包括部分金融機構内部定價尚未充分參考LPR、金融機構利率風險管理挑戰加大、存貸款市場競争加劇。
央行表示,2020年持續深化LPR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要在此基礎上繼續完善體制機制。
一是持續引導金融機構科學定價,加強資産負債管理。加大對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等中小銀行技術和人力支持力度,加快建立FTP定價系統,将LPR内嵌至FTP中,有效提高資金利用效率。中小銀行自身要聚焦主責、主業,以LPR定價爲基礎,增強客戶細分和定價科學化;充分發揮客戶渠道、下沉深度、小微企業風險管理技術等方面優勢,提升精細化服務水平和差異化競争能力。
二是繼續深化LPR改革。進一步完善和發展LPR衍生品市場,完善LPR利率互換、期權等産品開發,鼓勵擴大交易規模,激發市場活力,爲 商業銀行提升利率風險管理主動性提供有效工具。
三是進一步強化行業自律,規範存貸款市場秩序。嚴守存貸款産品的邊界和自律要求,嚴禁不規範産品通過各種線上線下形式進入市場,壓降不規範存款創新産品,禁止地方法人銀行開辦異地存款,推動明示貸款年化利率,避免非理性競争,營造健康規範的市場環境。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