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
大灣區“跨境理财通”正式落地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9月10日,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牽頭,廣東、深圳銀保監局、證監局共同參與起草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财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正式發布,拉開了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購買理财産品的序幕。
“跨境理财通”業務試點重磅推出不僅有利于大灣區居民更加靈活地配置家庭資産,滿足其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有利于三地金融機構擴容業務、深化合作,推動大灣區金融基礎設施“硬聯通”和規則機制“軟聯通”走深一步。
“跨境理财通”業務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簡單來說,港澳投資者和大灣區内地投資者可通過當地銀行跨境購買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産品。在當前我國擴大金融雙向開放背景下,“跨境理财通”的推出爲人民币國際化開辟了新的路徑。
首先,“跨境理财通”是南北向同時開放,試點一經推行,港澳投資者和内地投資者均可享受跨境投資理财産品和公募基金産品的便利。其次,“跨境理财通”作爲資本項下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又一探索實踐,實現了個人投資業務的創新。第三,在資金跨境彙劃環節,涉及的資金均使用人民币跨境結算,資金兌換在離岸市場完成,進一步豐富了人民币境外使用場景,推動人民币國際化縱深發展。
據悉,按照“統籌協調、穩步推進、安全便利、風險可控”的原則,“跨境理财通”試點做出了多項創新制度安排,在保障跨境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最大程度優化銀行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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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跨境理财通”的業務辦理流程對于投資者十分“友好”。爲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資者業務辦理效率,“跨境理财通”支持線上簽約、代理見證開戶、線上風險測評、遠程購買産品,基本能實現全流程遠程辦理。同時,鼓勵銀行優化業務流程,讓内地和港澳居民能夠享受更加便利、快捷的跨境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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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跨境理财通”在防控金融風險方面有嚴密的機制安排。無論是“北向通”,還是“南向通”,投資者在購買投資産品時均需在投資産品購買地開立投資戶、在資金彙出地開立彙款戶。對投資戶與彙款戶之間建立資金閉環彙劃關系,加之對跨境資金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能夠有效地防範跨境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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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跨境理财通”通過設置“門檻”确保試點業務有序開展。《實施細則》規定了投資産品範圍及中、低風險等級、投資者資質、試點銀行業務資格等内容,通過設置相關“門檻”,确保了“跨境理财通”試點業務穩妥起步。對投資者來說,從制度設計上又多了一層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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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跨境理财通”業務注重投資者權益保護。考慮到三地法律制度不同,投資者消費習慣有差異,在業務試點中粵港澳三地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協調合作,強化信息共享,建立糾紛解決機制,共同夯實投資者權益保護基礎,确保大灣區居民跨境投資理财産品時能獲得最大程度的權益保護。
2019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印發。2020年5月,人民銀行等四部委出台《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圍繞這些重大戰略部署,廣東金融系統以服務實體經濟爲導向,積極争取并落地實施了多項創新性的金融政策,全力推進和支持大灣區建設。比如,開展港澳代理見證開立内地個人銀行賬戶試點、自由貿易(FT)賬戶試點,推動跨境移動支付更加便利化,推進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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