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繼續實施
2021-05-11 11:24:00
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繼續實施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近日,财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1-2023年,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近日,财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1-2023年,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新一輪獎補政策結合新冠肺炎疫情和經濟下行壓力對小微企業造成的影響以及原政策具體實施情況,對原政策進行了适當完善,主要通過增設獎勵系數等,對于降費成效明顯的地方提高獎勵标準,引導地方将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繼續通過設定區域補助系數,體現向中西部地區的政策傾斜。同時,爲提高獎補政策和中央财政資金支持的精準性,進一步強化對有關業務數據信息的審核要求。
财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政局、工信局: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财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繼續組織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引導地方支持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着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按照市場主導、政府扶持、結果導向的原則,進一步支持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小微企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2021-2023年,中央财政繼續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采用獎補結合的方式,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政策性引導較強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下同)進行獎補。獎補資金總額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規模确定,具體結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業年化擔保額、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等因素切塊下達(資金切塊測算方法見附件1)。其中,通過增設“分檔定額獎勵系數”,鼓勵地方将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繼續通過“因素法補助區域補助系數”,體現對中
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不包括房地産業、金融業和投資與資産管理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類、地方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平台類企業。
得到獎補資金支持的省份要充分發揮獎補資金的激勵作用,因地制宜通過直接補助、績效獎勵等方式,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含再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特别是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的擔保、首貸擔保和中長期貸款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同時,鼓勵地方引導融資擔保機構積極拓展創新型小微企業擔保業務。得到獎補資金的省份應注重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推動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與中央财政其他資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補和合力,但不得對同一主體同一支持方向重複安排中央财政資金。
1.信息填報與審核。獎補資金切塊測算的基礎數據信息來源于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http://coids.miit.gov.cn),以符合條件的相關數據信息作爲測算依據。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組織本地區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全面填報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相關數據信息,并按照融資擔保機構注冊所在地,組織縣(區)、市(州)級管理部門對照本通知有關政策适用要求,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審核系統”(http://sme-db.miit.gov.cn)對業務數據信息進行逐級審核。地方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商同級财政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數據信息審核,可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抽查、第三方審計、金融機構對賬等。
2.信息彙總分析與資金下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月對地方報送數據信息進行彙總,并按照本通知及财政資金下達要求對上一年度全國數據信息進行彙總分析,提出中央财政獎補資金切塊安排建議。财政部根據預算管理規定及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建議,按程序将獎補資金切塊下達到省級财政部門,由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同級财政部門按職責分工,結合所在地區小微企業融資問題、融資擔保作用發揮效果情況等,統籌分配資金,重點支持政策引導性較強、服務小微企業融資效果明顯的融資擔保機構。
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同級财政部門按職責分工聯合制定獎補資金管理使用方案,其中,應對資金分配、政策實施目标、支持對象、申報條件、支持方式、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等做出要求,防止對地市或融資擔保機構簡單平均分配,确保資金管理規範、安全和高效,有效發揮中央财政獎補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同時,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各省級财政部門應在接到中央直達資金指标發文後30日内,将分配方案上報财政部,同時抄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當地監管局。
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會同同級财政部門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當地小微企業融資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完善融資支持政策,促進融資擔保機構積極主動爲小微企業融資增信,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推動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與信息共享。
各省級财政部門及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中央财政獎補資金使用情況和執行效果按年度開展績效自評,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報送上一年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實施情況報告。報告應包括上一年度有關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開展情況、上一年度中央财政獎補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細化到融資擔保機構)及績效自評情況,并填報績效目标自評表(附件2)。工業和信息化部彙總形成績效自評報告後報送财政部。财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績效評價管理要求加強有關自評結果應用。
附件:1.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切塊測算方法.wps
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方向)績效目标自評表.xls
财 政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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