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行计划”(FIP)来了,首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
2021年12月15日,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七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2+1年,标志着银行间市场首单采用“常发行计划”信息披露模式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正式落地。2022年1月,发行人三只续发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发行规模共计50亿元,获得包括银行、券商资管、基金公司等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人的积极认购。此次发行,是交易商协会推动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模式优化工作的新试点,也是债务融资工具提高注册发行效率、降低冗余信息披露成本、加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大胆尝试。
“常发行计划”(FIP,Frequent IssuerProgram)机制设计主要有以下几大亮点:
一是募集文本以“基础募集+续发募集”共同组成。首次发行披露基础募集和续发募集,再次注册和发行只需披露续发募集即可。
二是基础募集数据准确性提高,续发募集篇幅大幅减少。企业在披露基础募集后未发生重大事项及变更事项,续发募集中只需披露与当期债项有关信息。
三是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权责不变。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当期“基础募集+续发募集”披露内容权责相较此前并无差异,中介机构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履行义务。
2021年,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两只及以上的发行人占比约45%,其中39.3%的发行人发行超过三次,近期仍有较多企业拟采用“常发行计划”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自去年开始组织市场成员研究境内外债券市场经验,广泛征求市场专家意见,研究多次发行人便捷信息披露方案。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继续践行注册制理念,持续加强机制与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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