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债市互联互通实现重要突破!
债市互联互通实现重要突破!
1月20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下称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互联互通是指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此次同意六家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支持合格投资者实现“一点接入”交易结算,把过去两个市场基础设施互不联通的路修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
互联互通硬件维度实现突破
实际上,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分为两个维度:软件维度对制度规则进行逐步统一,硬件维度实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此次公告的发布,使得互联互通硬件维度实现突破。
据介绍,此次公告中提及互联互通,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具体可分为交易前台连接和登记结算后台连接两个部分。交易前台连接是,外汇交易中心与沪深交易所交易平台建立高效系统连接,提供交易服务。登记结算后台连接是,中央结算公司、上清所和中国结算两两互相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建立高效系统连接,支持合格投资者实现“一点接入”交易结算。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我们把它理解成是一个修路的过程,把过去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基础设施互不连通的路给修通。”该人士表示,具体连接模式方面,是支持合格投资者在任一基础设施自由参与现券协议交易。
该负责人还表示,此次公告发出后,并非马上就能够实现互联互通,也会存在基础设施共同施工的一个过程。
实际上,此前在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软件维度方面,已经开展了一系列举措,包括:支持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交易;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分类统一;统一监管信用评级行业;推动构建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处置框架;夯实债券违约处置法治化基础;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
此外,人民银行还正在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规则、信用衍生品规则、债券增信业务规则等多项规则的统一,并遵照同一套标准、同一套规则,合力推动实现我国债券市场统一对外开放。
在基础设施方面,此次公告中称,人民银行、证监会将加强监管合作与协调,共同对通过互联互通开展的债券发行、登记、交易、托管、清算、结算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应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完善相关规则,加强系统建设,强化风险控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合格投资者参与互联互通业务相关服务,同时加强对各类市场行为的一线监测,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并向人民银行、证监会报告。
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
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何意义?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对于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的意义,上述负责人解释称,我们可以把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分成发行人CSD、投资人CSD,对于全球的投资者来讲,在某一个基础设施开了账户,想要购买的债券并不必然也在这个基础设施发行。
据介绍,CSD英文为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是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在我国指的是国债公司、上海清算所和中证登,一般翻译为中央存管机构。
“从国际经验看,当发行人和投资人CSD不是同一家的时候,通常通过CSD层面的横向连接,使投资人和发行人一点接入,实现面向全市场的发行和交易结算,免去发行人和投资人需要到多个基础设施开立账户,或者是在多个基础设施上发行的麻烦。”该人士解释称。
与此同时,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此次公告中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可联合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等服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等基础设施可联合为发行人、投资者提供债券发行、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付息兑付等服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实现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
债券市场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除了在软件维度和硬件维度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近年来债券市场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具体体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市场融资功能显著増强,优化了社会融资结构,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07.7万亿元,居世界第二,市场规模较2015年初增长2倍。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达到25万亿元,成为仅次于信贷市场的实体企业融资第二大渠道,融资成本也低于信贷等其他渠道。
二是交易规模和活跃度大幅提升,市场流动性得到改善。
2019年我国债券市场现券交易量达到217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1.4倍,整体换手率达到2.30,较2015年提高1倍。与此同时,交易主体和交易券种范围大幅扩展。
三是创新工作有序推进,产品序列日益丰富。
2015 年以来,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一道,结合国家战略、各类市场主体需求以及国际实践经验,在巩固发展原有基础性产品的前提下,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出二级资本债券、绿色债券、双创债券、永续债券等创新型品种,促进债券远期、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衍生产品发展,支持财政部门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
四是投资者结构进一步优化。
商业银行持债比例已降至约57%,持有信用债比例为26%。各类金融产品的持债比例则显著上升,从2014年的16%上升至目前的30%。
五是对外开放程度稳步提高,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2-01-20
上证发〔2022〕2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2020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互联互通机制的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实现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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