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債市互聯互通實現重要突破!
債市互聯互通實現重要突破!
1月20日,人民銀行、證監會聯合發佈《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第7號)》(下稱公告),同意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開展互聯互通合作。
互聯互通是指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合格投資者通過兩個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連接,買賣兩個市場交易流通債券的機制安排。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稱,此次同意六家基礎設施實現互聯互通,支持合格投資者實現“一點接入”交易結算,把過去兩個市場基礎設施互不聯通的路修通,有利於切實便利債券跨市場發行與交易,促進資金等要素自由流動。
互聯互通硬體維度實現突破
實際上,推動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分為兩個維度:軟體維度對制度規則進行逐步統一,硬體維度實現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此次公告的發佈,使得互聯互通硬體維度實現突破。
據介紹,此次公告中提及互聯互通,是指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合格投資者通過兩個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連接,買賣兩個市場交易流通債券的機制安排。
具體可分為交易前臺連接和登記結算後臺連接兩個部分。交易前臺連接是,外匯交易中心與滬深交易所交易平臺建立高效系統連接,提供交易服務。登記結算後臺連接是,中央結算公司、上清所和中國結算兩兩互相開立名義持有人帳戶,建立高效系統連接,支援合格投資者實現“一點接入”交易結算。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稱:“我們把它理解成是一個修路的過程,把過去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基礎設施互不連通的路給修通。”該人士表示,具體連接模式方面,是支援合格投資者在任一基礎設施自由參與現券協定交易。
該負責人還表示,此次公告發出後,並非馬上就能夠實現互聯互通,也會存在基礎設施共同施工的一個過程。
實際上,此前在推動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的軟體維度方面,已經開展了一系列舉措,包括:支援商業銀行參與交易所市場交易;建立債券市場統一執法機制;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資訊披露規則分類統一;統一監管信用評級行業;推動構建規則統一的債券違約處置框架;夯實債券違約處置法治化基礎;推動政策性銀行在交易所市場發行金融債券。
此外,人民銀行還正在與相關部門一道,積極推動資產證券化規則、信用衍生品規則、債券增信業務規則等多項規則的統一,並遵照同一套標準、同一套規則,合力推動實現我國債券市場統一對外開放。
在基礎設施方面,此次公告中稱,人民銀行、證監會將加強監管合作與協調,共同對通過互聯互通開展的債券發行、登記、交易、託管、清算、結算等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應按照穩妥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完善相關規則,加強系統建設,強化風險控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合格投資者參與互聯互通業務相關服務,同時加強對各類市場行為的一線監測,發現重大問題和異常情況的,應及時處理並向人民銀行、證監會報告。
便利債券跨市場發行與交易
基礎設施實現互聯互通有何意義?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實現互聯互通,有利於切實便利債券跨市場發行與交易,促進資金等要素自由流動,形成統一市場和統一價格,為貨幣政策順暢傳導和宏觀調控有效實施奠定堅實基礎。
對於便利債券跨市場發行與交易的意義,上述負責人解釋稱,我們可以把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分成發行人CSD、投資人CSD,對於全球的投資者來講,在某一個基礎設施開了帳戶,想要購買的債券並不必然也在這個基礎設施發行。
據介紹,CSD英文為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是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在我國指的是國債公司、上海清算所和中證登,一般翻譯為中央存管機構。
“從國際經驗看,當發行人和投資人CSD不是同一家的時候,通常通過CSD層面的橫向連接,使投資人和發行人一點接入,實現面向全市場的發行和交易結算,免去發行人和投資人需要到多個基礎設施開立帳戶,或者是在多個基礎設施上發行的麻煩。”該人士解釋稱。
與此同時,基礎設施實現互聯互通,也有利於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基礎設施服務水準和效率,推動構建以客戶為中心、適度競爭的債券市場基礎設施服務體系,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此次公告中稱,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電子交易平臺可聯合為投資者提供債券交易等服務。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等基礎設施可聯合為發行人、投資者提供債券發行、登記託管、清算結算、付息兌付等服務。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實現的同時,國家開發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華外資銀行以及境內上市的其他銀行,可以選擇通過互聯互通機制或者以直接開戶的方式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現券協定交易。
債券市場發展取得長足進步
除了在軟體維度和硬體維度推動債券市場互聯互通,近年來債券市場發展也取得長足進步,具體體現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市場融資功能顯著増強,優化了社會融資結構,有力支援了實體經濟發展。
截至2020年6月末,我國債券市場託管餘額107.7萬億元,居世界第二,市場規模較2015年初增長2倍。公司信用類債券託管餘額達到25萬億元,成為僅次於信貸市場的實體企業融資第二大管道,融資成本也低於信貸等其他管道。
二是交易規模和活躍度大幅提升,市場流動性得到改善。
2019年我國債券市場現券交易量達到217萬億元,較2015年增長1.4倍,整體換手率達到2.30,較2015年提高1倍。與此同時,交易主體和交易券種範圍大幅擴展。
三是創新工作有序推進,產品序列日益豐富。
2015 年以來,人民銀行與相關部門一道,結合國家戰略、各類市場主體需求以及國際實踐經驗,在鞏固發展原有基礎性產品的前提下,大力發展資產證券化產品,推出二級資本債券、綠色債券、雙創債券、永續債券等創新型品種,促進債券遠期、利率互換、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等衍生產品發展,支援財政部門推動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展。
四是投資者結構進一步優化。
商業銀行持債比例已降至約57%,持有信用債比例為26%。各類金融產品的持債比例則顯著上升,從2014年的16%上升至目前的30%。
五是對外開放程度穩步提高,國際影響力日益增強。
2015年以來境外機構投資我國債券市場管道持續豐富,特別是2017年債券通上線後,境外機構投資便利度大大提升,目前已有超過820 家境外機構直接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持債規模達到2.5萬億元,較2015年初增長3倍。
關於發佈《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業務暫行辦法》的通知
2022-01-20
上證發〔2022〕21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以下簡稱互聯互通)業務規範有序開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2020年7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第7號)》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交易、登記、託管、結算等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制定了《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業務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詳見附件)。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准,現將《暫行辦法》予以發佈。互聯互通機制的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實現的同時,國家開發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華外資銀行以及境內上市的其他銀行,可以選擇通過互聯互通機制或以直接開戶的方式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現券協定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業務暫行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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