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前海合作区迎来最高“护法”!
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旨在为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和横琴合作区深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2021年9月5日、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丰富“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部署。
《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在“一国两制”制度下推进与澳门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积极参与横琴合作区条例制定,提升内地与澳门司法交流合作水平。努力营造横琴合作区安全稳定、透明有序、互利共赢的法治环境,全力推进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推进与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充分利用港澳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资源,提升深港法治交流合作水平。支持在前海合作区高标准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率先开展试点、打造创新样本,助推其成为具有高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点和示范,提升其在“双区”建设中的枢纽地位。扎实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审判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治示范功能。为前海合作区2025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2035年达到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两个意见坚持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严格遵循中央顶层设计,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结合两个合作区的战略定位、功能作用和发展方向,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粤港澳司法交流协作等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上进行了回应。
两个意见对于在两个合作区完善域外法查明适用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增进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等方面制定了具体举措。
两个意见还根据中央两个方案各自的侧重点以及两个合作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出台了一些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举措,如在前海合作区推进粤港澳研究平台建设、优化国际商事审判组织体系、支持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等,在横琴合作区强化拓展横琴法院职能作用、便利澳门居民工作就业等。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以两个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一体推进,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肩负起推动两个合作区建设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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