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条例草案开始征求意见
护航临港新片区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开放创新,新片区条例马上就要来了。
日前,上海市司法局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上海市政协征求委员意见建议。部分政协委员通过“政协直通车”等履职平台参与《条例(草案)》立法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国家规定,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条例(草案)》明确,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和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通过制定浦东新区地方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性规定,支持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
意义重大
目前,《条例(草案)》内容虽还没正式亮相,但是根据此前官方表态,《条例(草案)》制定意义重大。
今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根据该授权决定,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浦东新区法规。
从此,一个新名词——浦东新区法规,进入公众视野。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上海在浦东新区变通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这是新时代我国立法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创新。
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周志华律师看来,临港新片区条例将是国家授权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之后的一个重要立法,影响和意义重大。这将是为临港新片区制定的专门立法,奠定了临港新片区未来发展升级的法律基础,也是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一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朱芝松8月18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临港新片区条例作为临港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法规,是推动新片区各项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的关键性立法。
一方面将已落地的开放型政策制度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化,给予市场主体更加明确稳定的预期,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
另一方面,通过运用浦东新区法规和先行管理措施、暂时调整或停止适用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方式,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改革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委员建议加紧厘清和调整所涉法规
据悉,上海市政协在征求委员意见建议时,委员们对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予以充分肯定。
委员们认为,应对标国际上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港,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建设以前沿产业集群、新型国际贸易、高端国际航运、跨境金融服务为代表的开放型产业体系,实现临港新片区与境外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和信息快捷联通。临港新片区应当建设成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开展国际创新协同的重要基地、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的重要起点、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通道、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试验田。
委员们还认为,应加紧厘清所涉法规,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有关规定不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按照程序提出调整,对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明确规定的领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可以先行制定管理措施,在临港新片区试行。
为更好激励科技创新,还有委员建议《条例(草案)》增加相关条款,明确临港新片区内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不同性质的科研机构,在登记注册、经费资助、人才引进、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
专家建议充分利用立法权限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刘春彦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临港新片区是双循环的枢纽和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点试验区,建议条例应当根据已有的资产管理政策、国际金融中心政策,聚焦重点问题,明确可实施性的制度,而不是停留在政策宣示的条文上。建议应当充分利用立法权限。同时,与国家已经制定的金融方面的立法充分衔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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