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东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细则来了!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广州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此次改革试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改革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试点、一体推进,旨在支持广州南沙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围绕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个方面,推出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一、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一是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二是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三是适度扩大试点区域对外资产转让的参与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开展对外转让银行不良贷款和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业务。
四是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支持和促进试点区域总部经济发展。
二、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一是试点银行在切实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等义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客户指令为试点区域内的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相关外汇业务。
二是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鼓励试点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区域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是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试点银行可为试点区域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并按国际收支申报有关规定进行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四是试点银行可直接为试点区域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试点区域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
五是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
六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三、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支持企业自主灵活经营
一是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等资本项下收入可在企业经营范围内自主运用,取消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要求,结汇资金可直接划转至企业人民币账户。
二是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企业自主选择合同签约、流入和流出各环节币种。
三是将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一方面,依托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秩序。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促进试点政策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辖区市场主体有序开展试点业务。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切实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据了解,《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于1月24日正式对外公布。落地首日,多项措施已经在南沙平稳实施。
该试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1月25日,在“南沙自贸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金融政策宣讲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业务专家详细解读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
会上,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卢一先表示,南沙先后被赋予广东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广州唯一的城市副中心等战略使命,获批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化人才特区等重大平台,成为我国战略平台最多、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南沙将以高标准实施试点为契机,更大力度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金融作为关键一环,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依托,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论坛(IFF)、国际风险投资中心等重大平台,发展壮大航运金融、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打造金融开放创新枢纽。
全国首家混合所有制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全国首个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全国首个线上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全国首家气候投融资特色支行、全国首个碳中和融资租赁服务平台,以及国际风险投资中心等一批重点平台项目相继落地。
国际金融论坛永久会址的核心部分国际会议中心主体结构全面封顶,初步形成以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为先导区、以南沙国际金融岛为远期发展空间的金融发展功能布局。
落户金融企业6649家,占全省(不含深圳)的51%;融资租赁企业2209家、业务合同额累计达5000亿元,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飞机和船舶集聚区,形成融资租赁全国第三极。
目前,南沙已累计落户港澳金融类企业占比超1/4,正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港澳保险服务中心等筹设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香港电子支票跨境托收,便利两地市民和企业进行贸易结算、跨境缴费及个人汇款等活动。
南沙的与港澳的金融合作正在不断深化,可以预见未来将以横沥金融岛为核心辐射周边板块,打造具有自贸区风采的特色金融发展。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