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全国仅有的9个QDIE/QDLP试点之一,与QFLP试点并行实施双Q试点政策,同一主体在深圳可同时兼备双试点资格,不仅“引进来”外资,还方便了内资“走出去”。2月10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自对运行多年的深圳QFLP(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政策进行优化修订(下称“双Q试点”)以来,深圳于2021年初获国家外管局批准全国最高100亿美元的QDIE出境投资额度。依托双Q试点,深圳市全面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推进高水平开放型金融制度引领示范。截至目前,深圳现有私募股权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二、规模居全国第三,在境内拥有仅次于北京、上海的金融综合竞争力。自2021年双Q新政实施以来,深圳市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要求,扩大投资品种和范围,有序推进境内外资本双向流动。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双Q新政主要具有几大特点。一是试点制度引领示范。与其他地区相比较,深圳双Q试点政策具有准入宽松、架构丰富、投资领域广泛等特点,具有较高的开放度和可操作性,与地方实际结合紧密,外商投资和内资出境投资灵活方便,外汇、税务、金融监管服务相对专业成熟。深圳市率先开放 “外资管内资”、“内资管外资”、“双GP”等模式,其他试点城市陆续效仿实施,已成为目前国内试点城市普遍适用模式。
二是试点规模国内领先。凭借相对雄厚的市场基础,自2012年启动QFLP试点及2014年启动QDIE试点以来,深圳市共吸引外资企业设立QFLP管理企业171家,发起QFLP基金53家,基金规模75.5亿美元(单家企业最大规模为14亿美元),允许其投资境内实体产业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定向增发、协议转让以及债券等投资;试点同意QDIE管理企业69家,出境投资总额度19.9亿美元,投资范围包括境外企业股权及境外二级证券市场,双Q整体规模远超大部分试点地区。
三是港资占据主体地位。得益于深港金融合作的深入发展,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和标杆效应的港资股权投资企业入驻深圳。171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属港资管理企业的共114家,占全市66.7%,涉及港资背景的两类QFLP试点企业总量占比约达80%。
全面升级双Q试点政策,对于助力深圳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据悉,深圳双Q试点企业近九成注册于前海、福田,已产生国际风投机构聚集效应,不仅推动新一轮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也在把深圳建设成为全球重要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和跨境股权投资枢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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