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方金融局长解冬:发展自贸试验区离岸债券市场需加大突破力度
3月4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地方金融局局长解冬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府债券和企业外债离岸发行交易结算、健全离岸账户体系、明确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资质和细则、坚持一级托管、聚焦长三角优质产业等,推动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市场建设发展。
解冬认为,建设自贸区离岸债券市场,是支持上海市“发展海外融资服务”“构建离岸金融体系”的重要突破口。目前,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基础,已有15单发行落地,但仍存在离岸债券认知不够、账户体系功能有限、关键环节缺乏配套制度等问题。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解冬指出,:“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中的基础性市场,是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中,国债市场是金融市场的核心和基准。要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升级版,应当把建设离岸债券市场特别是离岸国债市场作为重要突破口。”
实际上,上海发展离岸债券市场具有坚实的市场需求基础。一方面,相比欧美国家零利率、负利率债券,人民币债券收益更高,具有国际竞争力。截至今年1月末,境外投资者已连续38个月增持人民币债券,持有债券余额已达4万亿元人民币。另一方面,离岸市场有助于中资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据统计,中资企业每年离岸发行外债规模约2000亿美元,存量约1万亿美元。特别是自2016年上海市财政局发行首单自贸区债券以来,截至2022年2月末已累计发行15单、140亿元人民币自贸区离岸债券,实现了首单离岸外币债券、首单离岸ABS、首次采用中外资联合承销等多项“首单”创新。
解冬进一步分析表示:“但相比纽约、伦敦等成熟市场,上海发展离岸债券仍面临一些问题。”
具体来看
一是对离岸债券认知不够。传统观念认为发外债就是去境外发行,在上海自贸区离岸市场发行债券还难以得到普遍认同。现有法律法规政策中均未明确涉及在上海自贸区发行离岸债券,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没有发文明确支持各级政府、企业在上海离岸发行外债,并纳入相应的外债发行管理规范中。 二是现有离岸账户体系功能有限。当前FT账户离岸属性和功能较为有限,OSA账户不能做人民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在账户体系受限的情况下,银行难以为离岸债券交易提供外汇资金兑换和资金清算服务。 三是承销、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缺乏配套制度安排。国家有关部门对境内银行、证券公司是否可以承销离岸债券没有规定,相关机构只能逐单沟通和试点。上海也没有离岸债券交易、登记结算平台,目前已发少量离岸债只能去境外交易所挂牌交易,巨量的境内存量债券也无法在上海进行离岸报价和交易结算。 四是现行托管制度可能影响国际投资人积极性。国际上流行多级托管和名义持有,隐藏投资人身份,信息不透明,容易危害国家金融安全,权益主张也较为困难。我国实行一级托管和穿透监管,不可避免地对国际投资人积极性带来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解冬建议
一是要以离岸国债为主要抓手,推动离岸市场稳步发展。充分利用国债市场容量大、波动小的特点,发挥其作为金融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债券在上海自贸区离岸发行和交易结算的制度安排,并推动境内存量政府债券在上海自贸区进行离岸报价和交易结算。 二是要健全离岸账户体系,优化已有账户离岸功能。进一步拓展FT账户的离岸属性和功能,探索OSA账户增加人民币业务,支持在沪银行为离岸债券交易提供外汇资金兑换和资金清算服务,构建离岸外汇资金兑换、资金清算的畅通渠道。 三是明确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资质和细则,建立交易、登记结算平台。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明确境内外商业银行、证券机构等(含分支机构),参与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市场的业务资格和管理规范。支持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建立离岸债券发行、交易与登记结算平台,实现账户本地化、交易结算活动本地化。 四是维护金融安全与服务国际投资者并行。高度重视防范金融风险,继续深化现行一级托管和穿透监管制度。同时,探索建设国际中央证券托管机构(ICSD),更好服务境外投资者在上海开户,增强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市场吸引力。 五是以离岸债券为推手,聚焦长三角优质产业。加大离岸债券对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对科创产业、专精特新等重点行业在债券发行等环节的税收减免、加快审批等政策,助力打造长三角“世界型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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