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方金融局長解冬:發展自貿試驗區離岸債券市場需加大突破力度
3月4日上午,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地方金融局局長解冬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建議進一步推動政府債券和企業外債離岸發行交易結算、健全離岸帳戶體系、明確金融機構參與市場的資質和細則、堅持一級託管、聚焦長三角優質產業等,推動上海自貿區離岸債券市場建設發展。
解冬認為,建設自貿區離岸債券市場,是支持上海市“發展海外融資服務”“構建離岸金融體系”的重要突破口。目前,上海自貿區離岸債券有較大的市場需求基礎,已有15單發行落地,但仍存在離岸債券認知不夠、帳戶體系功能有限、關鍵環節缺乏配套制度等問題。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構建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解冬指出,:“債券市場是金融市場中的基礎性市場,是直接融資的主管道。其中,國債市場是金融市場的核心和基準。要打造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升級版,應當把建設離岸債券市場特別是離岸國債市場作為重要突破口。”
實際上,上海發展離岸債券市場具有堅實的市場需求基礎。一方面,相比歐美國家零利率、負利率債券,人民幣債券收益更高,具有國際競爭力。截至今年1月末,境外投資者已連續38個月增持人民幣債券,持有債券餘額已達4萬億元人民幣。另一方面,離岸市場有助於中資企業降低融資成本。據統計,中資企業每年離岸發行外債規模約2000億美元,存量約1萬億美元。特別是自2016年上海市財政局發行首單自貿區債券以來,截至2022年2月末已累計發行15單、140億元人民幣自貿區離岸債券,實現了首單離岸外幣債券、首單離岸ABS、首次採用中外資聯合承銷等多項“首單”創新。
解冬進一步分析表示:“但相比紐約、倫敦等成熟市場,上海發展離岸債券仍面臨一些問題。”
具體來看
o一是對離岸債券認知不夠。傳統觀念認為發外債就是去境外發行,在上海自貿區離岸市場發行債券還難以得到普遍認同。現有法律法規政策中均未明確涉及在上海自貿區發行離岸債券,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也沒有發文明確支持各級政府、企業在上海離岸發行外債,並納入相應的外債發行管理規範中。
o二是現有離岸帳戶體系功能有限。當前FT帳戶離岸屬性和功能較為有限,OSA帳戶不能做人民幣業務(《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髮〔1997〕438號))。在帳戶體系受限的情況下,銀行難以為離岸債券交易提供外匯資金兌換和資金清算服務。
o三是承銷、交易、結算等關鍵環節缺乏配套制度安排。國家有關部門對境內銀行、證券公司是否可以承銷離岸債券沒有規定,相關機構只能逐單溝通和試點。上海也沒有離岸債券交易、登記結算平臺,目前已發少量離岸債只能去境外交易所掛牌交易,巨量的境內存量債券也無法在上海進行離岸報價和交易結算。
四是現行託管制度可能影響國際投資人積極性。國際上流行多級託管和名義持有,隱藏投資人身份,資訊不透明,容易危害國家金融安全,權益主張也較為困難。我國實行一級託管和穿透監管,不可避免地對國際投資人積極性帶來一定影響。
針對上述情況,解冬建議
o一是要以離岸國債為主要抓手,推動離岸市場穩步發展。充分利用國債市場容量大、波動小的特點,發揮其作為金融市場穩定器和壓艙石的作用,出臺規範性檔,明確政府債券在上海自貿區離岸發行和交易結算的制度安排,並推動境內存量政府債券在上海自貿區進行離岸報價和交易結算。
o二是要健全離岸帳戶體系,優化已有帳戶離岸功能。進一步拓展FT帳戶的離岸屬性和功能,探索OSA帳戶增加人民幣業務,支持在滬銀行為離岸債券交易提供外匯資金兌換和資金清算服務,構建離岸外匯資金兌換、資金清算的暢通管道。
o三是明確金融機構參與市場的資質和細則,建立交易、登記結算平臺。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明確境內外商業銀行、證券機構等(含分支機構),參與上海自貿區離岸債券市場的業務資格和管理規範。支持中央結算公司上海總部建立離岸債券發行、交易與登記結算平臺,實現帳戶本地化、交易結算活動本地化。
o四是維護金融安全與服務國際投資者並行。高度重視防範金融風險,繼續深化現行一級託管和穿透監管制度。同時,探索建設國際中央證券託管機構(ICSD),更好服務境外投資者在上海開戶,增強上海自貿區離岸債券市場吸引力。
o五是以離岸債券為推手,聚焦長三角優質產業。加大離岸債券對長三角地區重點行業的支持力度,制定對科創產業、專精特新等重點行業在債券發行等環節的稅收減免、加快審批等政策,助力打造長三角“世界型產業集群”。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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