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表決通過
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條例》對於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決策,高標準高品質建設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具有重大意義。《條例》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十一章六十八條,主要規定了自貿試驗區發展定位、管理體制、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科技創新、數位經濟發展、金融服務、優勢產業開放、京津冀協同發展、管理創新、人才服務保障等十個方面內容。
《條例》明確了自貿試驗區的發展定位是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以安全可控為前提,落實創新驅動發展、京津冀協同發展等戰略要求,圍繞“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立足提升“四個服務”水準,助力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著力構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高水準對外開放平臺。
在投資開放與貿易便利方面,《條例》規定自貿試驗區制定投資促進政策,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和激勵機制,完善專案調度和跟蹤服務;推動自貿試驗區優化境外投資管理流程,加強境外投資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支援自貿試驗區發展跨境電子商務、離岸貿易,探索新型易貨貿易方式,優化服務貿易結構;支援綜合保稅區創新發展保稅服務等。
在科技創新方面,《條例》規定支援發展眾創空間、創業基地,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吸引科技領軍企業、國際知名研發機構等在自貿試驗區發展;拓展學術國際交流,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放共用;支持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探索互聯網、大資料、人工智慧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等。
在數字經濟發展方面,《條例》規定加強自貿試驗區新一代資訊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資料資源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探索制定資訊技術安全、資料隱私保護、跨境資料流程動管理規則,推進建立相關資料交易標準和流通服務體系,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數位領域的國際合作等。
此外,《條例》規定自貿試驗區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與天津、河北建立合作機制,支持北京自貿試驗區片區與河北自貿試驗區片區聯動發展。
同時,加強自貿試驗區人才培養引進。賦予區域管理機構人才落戶推薦權、綜保區管理機構工作居住證辦理權;設立一站式人才服務視窗和服務站點,搭建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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