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27條舉措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
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27條舉措著力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方案》指出要全面打造高質量市場環境。其中包括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強化農村集體產權交易管理、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貫徹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等。例如,根據國家產權保護相關法律,完善我省相關配套法規,細化國有產權交易各項制度。做好對不同所有制經濟產權區別對待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清理工作。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方面,執行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市場准入隱性壁壘台賬,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回饋管道和處理回應機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
《方案》指出著力構建高能級商品和消費市場,包括發展消費品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產業發展品質、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強化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培育建設能源領域和碳交易平臺等。例如,將培育一批綜合與專業、批發與零售、產地與銷地融合聯動的商品交易市場。鼓勵年成交額百億元以上的重點市場升級改造、提升功能、穩健發展。打造“買全球賣全球”線上線下互動的商業貿易中心,打造一批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大宗商品交易平臺。深入開展“146”消費提振行動,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培育一批商品經營特色突出、產業鏈供應鏈服務功能強大、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商品市場示範基地。提升產業發展品質方面,完善品質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13個先進製造業集群和“531”產業鏈遞進培育工程品質管理水準。編制《江蘇省消費品召回工作指南》,建立江蘇精品標準和認證體系,培育一批高端產品和服務品牌。強化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推進綜合立體交通網建設,科學佈局並加快建設運輸、倉儲、配送等物流服務載體和平臺。積極發展智慧商店、智慧社區、智慧街區、智慧商圈。建設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長三角樞紐節點。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省屬企業在油氣、電力、煤炭等領域積極參與國家層面交易平臺建設。鼓勵引導具有區位優勢、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的地區爭取建設能源商品交易平臺或區域性能源資源交易中心,完成全國碳市場註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的聯建。
《方案》指出加快實現高效率要素資源配置,包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健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效率、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等。例如,提出深化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產權明晰、市場定價、資訊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建立符合產業發展規律的供地模式。探索建立增減掛鉤節餘指標流轉使用長效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建立市域內跨區域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市場。
《方案》指出持續擴大高水準市場開放,包括高水準建設江蘇自貿試驗區、加快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實施現代服務業“331”工程、完善引導境外消費回流政策、推動品質基礎設施與國際接軌等。將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支持南京、蘇州、連雲港自貿片區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深化首創性、集成化、差別化改革探索,推動江蘇自貿試驗區生物醫藥全產業鏈開放創新。探索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加快發展數字貿易、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保稅維修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發展區建設。
同時,江蘇將健全完善高效能監管體制機制。推進綜合協同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分類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建立重點商品價格監測資訊共用機制,規範要素市場化交易平臺規則和資訊披露制度。規範發展平臺經濟,開展網路市場監管等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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