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副局长陆磊: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方式 制定动用细则
金融市场方面,陆磊认为,需要提高竞争力和吸收风险的能力:一是要提升金融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通过改革开放增强金融市场优化升级的内生动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继续积极引进国际金融业的标准和准则,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强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现代化;二是要增强金融市场的风险吸收能力,有效发挥金融在宏观经济中的风险“做市商”作用,发挥金融市场的蓄水池作用,有效对冲、吸收和转化经济运行中积累的风险矛盾,为“六稳”“六保”创造有利的金融环境。
一是要加快《金融稳定法》落地实施进程。出台金融稳定法是我国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关键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的坚实制度保障,要在充分总结国内外金融稳定实践经验以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改金融稳定法草案,继续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后续立法工作,加快《金融稳定法》落地实施。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