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副局長陸磊:完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方式 制定動用細則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李願 北京報導 4月1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陸磊在2022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發表演講時表示,從去年以來的內外部形勢變化來看,需關注多方面的風險挑戰,這也對我國金融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外部方面一是全球通脹超預期、普遍性上升,二是全球能源價格和糧食價格快速抬升並保持高位波動,三是美聯儲將可能快速、大幅加息和縮表;內部方面一是我國面臨的輸入性疫情壓力增大,二是經濟轉型過程中房地產市場等金融風險防控壓力不容忽視。
“面對複雜多變的新形勢和新挑戰,要進一步發揮金融體系的基礎性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功能,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陸磊認為,金融機構要更好地進行跨期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以豐補歉逆週期穩定實體經濟:
一是金融機構需要積極主動引導金融資源流向科技創新、綠色低碳、先進製造業等領域,更多開發符合科技、小企業、朝陽產業需要的產品和服務,推動金融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
二是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做好跨期風險管理工作,積極用好金融機構在價格發現中的天然優勢,克服順週期思維,有效管理和調節自身的順週期行為,探索以豐補歉的跨期風險管理方法,在防範金融風險特別是重大金融風險中發揮更大作用。
金融市場方面,陸磊認為,需要提高競爭力和吸收風險的能力:
一是要提升金融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通過改革開放增強金融市場優化升級的內生動力,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原則,繼續積極引進國際金融業的標準和準則,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綜合能力,增強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現代化;
二是要增強金融市場的風險吸收能力,有效發揮金融在宏觀經濟中的風險“做市商”作用,發揮金融市場的蓄水池作用,有效對沖、吸收和轉化經濟運行中積累的風險矛盾,為“六穩”“六保”創造有利的金融環境。“與此同時,金融管理部門要堅守底線,保障金融體系平穩健康運行。維護金融穩定、保障金融安全、嚴控金融風險是金融監管部門的天職。”
陸磊表示,具體來說:
一是要加快《金融穩定法》落地實施進程。出臺金融穩定法是我國建立維護金融穩定長效機制的關鍵舉措,是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提升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控能力的堅實制度保障,要在充分總結國內外金融穩定實踐經驗以及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修改金融穩定法草案,繼續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後續立法工作,加快《金融穩定法》落地實施。
二是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設立金融穩定基金是歐美發達經濟體構築金融安全網的常見工具,我國要建立金融強國,也需要將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為我國國家重大金融風險處置後備資金池和金融穩定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繼續完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資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創新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資金來源,制定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動用細則,形成與現有存款保險基金和行業保障基金相互補充、協同配合的高效金融安全網。”陸磊認為。陸磊總結認為,可以說,以預期管理為核心的前瞻性指引和市場溝通等宏觀經濟管理“軟實力”是金融現代化的重要指標。在當前高水準開放環境下,面對複雜多變的經濟金融形勢,為防範跨境傳染,尤其需要以預期管理為核心構建科學的宏觀引導+靈敏的微觀響應“兩位一體”的經濟金融管理體系,由此形成當代經濟金融管理的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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