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來了!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委《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等政策檔精神,深化穗港澳金融合作,優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資源配置,加強服務實體經濟,推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和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廣州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展目標定為:
到2023年,充分利用跨境理財通在粵港澳大灣區率先落地的契機,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商貿發達、產業資本雄厚、藏富於民的優勢,推進理財和資管市場和機構發展,促進大灣區居民跨境投資便利化,初步建立因地制宜、分區分類的理財和資管集聚區。
到2025年,吸引培育粵港澳行業領先、具有較強影響力的資管機構,集聚專業化、國際化、創新型資管人才,大灣區理財和資管集聚區初具規模,運營機制日益完善,建成理財和資管機構、人才、資訊高地,初步形成跨境理財和資管特色。
到2030年,建立資產管理、金融科技與產業有機結合的創新機制,形成門類齊全、品種豐富、合規運營的產品和服務,境內境外有效對接,跨境理財和資管占比顯著提升,成為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建設的重要支撐,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理財和資管服務雙贏格局。
重點工作包括:
培育以“一城一港一灣”為核心的廣州理財和資管總部集聚區。
支持廣州國際金融城理財和資管片區建設。
支持黃埔港魚珠理財和資管片區建設。
支持南沙明珠灣跨境理財和資管片區建設。
做大做強存量金融機構。
引進和新設各類資管機構。
加強建設專業仲介服務機構。
鼓勵新設集團資本專營機構和產業基金。
鼓勵開展養老金融產品創新。
加快發展碳金融業務
創新大灣區跨境資管產品。
促進跨境資金流動便利化。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相適應的帳戶管理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
探索擴大新興投資試點及規模。
優化集聚區政策和服務環境。
加大人才吸引力度。
建立和完善資管人員教育培訓體系。
加強數據統計和資訊共用。
加強資管行業交流。
健全跨區域、跨領域的風險監測和處置機制。
推動加強廣州地區理財和資管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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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實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辦〔2022〕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0日
廣州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委《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等政策檔精神,深化穗港澳金融合作,優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資源配置,加強服務實體經濟,推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和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廣州金融工作的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促進共同富裕,借鑒國際成熟理財和資管中心以及國內城市先進經驗,加快完善資管組織體系,發展特色理財和資管市場,切實防範化解理財和資管風險,將廣州打造成為立足粵港澳大灣區、面向全球的跨境理財和資管中心。
(二)基本原則。
——營造優質生態,聚焦重點區域。搶抓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改革政策紅利,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健康可持續發展生態,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把握跨境理財通等金融創新業務在粵港澳大灣區率先試點契機,聚焦重點區域,優化廣州資管行業佈局。
——強化規則對接,凸顯灣區特色。充分發揮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優勢,加強與香港等國際成熟資管市場的規則對接和行業交流,打造以跨境理財、風險管理和風投聚集地為特色的資管模式。
——聚焦民生普惠,服務產業發展。集聚資管行業各類要素,為居民和企業提供高質量理財服務,發展普惠理財促進共同富裕,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領域。
——加強自律監管,注重風險防範。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重要作用。加強資管機構行業合規自律、監管預警、投資者教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配套制度建設。久久為功築牢資管領域風險防範底線,穩妥推進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建設。
(三)發展目標。
到2023年,充分利用跨境理財通在粵港澳大灣區率先落地的契機,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商貿發達、產業資本雄厚、藏富於民的優勢,推進理財和資管市場和機構發展,促進大灣區居民跨境投資便利化,初步建立因地制宜、分區分類的理財和資管集聚區。
到2025年,吸引培育粵港澳行業領先、具有較強影響力的資管機構,集聚專業化、國際化、創新型資管人才,大灣區理財和資管集聚區初具規模,運營機制日益完善,建成理財和資管機構、人才、資訊高地,初步形成跨境理財和資管特色。
到2030年,建立資產管理、金融科技與產業有機結合的創新機制,形成門類齊全、品種豐富、合規運營的產品和服務,境內境外有效對接,跨境理財和資管占比顯著提升,成為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建設的重要支撐,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理財和資管服務雙贏格局。
二、重點工作
(四)打造各具特色的理財和資管集聚區,形成跨區聯動的空間佈局。
1.培育以“一城一港一灣”為核心的廣州理財和資管總部集聚區。充分發揮廣州各區產業基礎優勢和政策資源稟賦,做大做強珠江新城、越秀區東風路一帶等金融機構集聚成熟區域,重點培育以一城(廣州國際金融城)一港(黃埔港魚珠片區)一灣(南沙明珠灣起步區)為核心的三大中心承載片區。待條件成熟時可考慮在廣州其他區域複製推廣理財和資管中心建設經驗。加強各區域聯動,探索形成政策共用、業務共促、風險共治的協作機制,打造各具特色的理財和資管集聚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有關區政府)
2.支持廣州國際金融城理財和資管片區建設。依託天河區金融機構集聚等優勢,加快引進境內外法人金融機構及其理財、資管子公司、合資證券基金期貨法人機構,積極探索資管產品和服務創新,開拓高端私人理財和定制化資管服務。發揮廣州國際金融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範區作用,探索建立理財和資管機構專屬的落地服務新模式,打造理財和資管機構中心城區集聚區。(責任單位:天河區政府)
3.支持黃埔港魚珠理財和資管片區建設。發揮黃埔區高新科技產業優勢,以爭創國家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核心區為契機,以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為支撐,以科技金融、產業金融和金融科技為重點發展方向,加速集聚總部金融機構、優質的風投機構以及以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大型投資企業,培育壯大股權融資和風險投資,營造服務科技產業的資管生態鏈,打造資管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核心承載區。(責任單位:黃埔區政府)
4.支持南沙明珠灣跨境理財和資管片區建設。支持南沙區發揮自貿區稅收、國家級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試點政策、跨境資金流動便利等政策優勢,對標國際、凸顯粵港澳大灣區深度合作特色,吸引港澳資管機構集聚,完善資管產業鏈和生態環境,推動跨境理財業務發展。加快推動在南沙區設立港澳保險服務中心並承擔落實總中心職責,加大保險資金對廣州的支持力度,提升保險機構資管能力。(責任單位:南沙區政府)
(五)構建多元化機構體系,豐富資管市場主體。
5.做大做強存量金融機構。支持廣州地區銀行機構大力發展私人銀行等業務。支持證券期貨公司理財和資管業務發展。支持保險機構加強資金多元化管理和運用。支持信託機構發展家族信託、慈善信託等業務。支持金融資管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壯大。發揮廣州頭部公募基金的集聚和輻射效應,支持廣州地區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專戶子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等進一步發展和集聚。(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6.引進和新設各類資管機構。推動粵港澳共同支持廣州打造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大力引進境內外特別是港澳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期貨等金融機構,支持設立券商資管、期貨資管、保險資管等專業子公司。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支持大灣區跨境資管業務高質量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設立理財子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外資資管機構在廣州設立中外合資理財公司或其他專業子公司。支持在穗法人證券機構在廣州設立資管專營機構。集聚境內外領先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公募基金人才在穗創業設立公募、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局、各有關區政府,支持單位: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7.加強建設專業仲介服務機構。構建審計、律師、會計、諮詢、增信、託管、評估、資訊研究等資管高端仲介服務體系。推動資產管理數位化轉型,將資管和金融科技有機結合,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聯合實驗中心作用,打造具有示範效應的數位化資管中心。鼓勵大型資管機構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和金融科技研發中心,參與金融科技創新試點。推動金融科技企業為資管機構提供銷售、投研、風控、客服等系列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8.鼓勵新設集團資本專營機構和產業基金。支持粵港澳三地大型跨國、國有或上市企業集團在穗設立集團資本運營機構,提升資金歸集運用及資源配置能力。發揮政府和國有資本引導作用,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在廣州共同發起、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基金、創業基金、天使基金等相關基金,吸引內地、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本,為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先進製造業等符合國家和省市戰略發展方向的行業和實體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促進實體產業和資管行業發展的良性迴圈。(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支持單位:廣東證監局)
(六)創新資管產品和服務,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特色。
9.鼓勵開展養老金融產品創新。支持保險機構發展與人民群眾養老需求契合度更高、符合生命週期特點的養老保險產品,助力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建設。把握養老理財試點擴容契機,鼓勵銀行理財子公司或中外合資理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資管機構在廣州試點開展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豐富養老產品專業供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10.加快發展碳金融業務。推動大灣區理財和資管機構建立責任投資框架,形成產投研一體化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體系(ESG體系),支持設立ESG基金。鼓勵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機構創新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企業及個人配置碳資產。推動資管機構研究面向國際的氣候投融資產品。引進、培育綠色認證、評級以及碳資產確權登記等機構,率先在全國構建碳資產價值評估標準和認證體系,完善碳資管產業鏈。(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11.創新大灣區跨境資管產品。充分借助香港國際資管中心的引領、輻射和帶動作用,吸引香港資管機構擴大在穗業務,引進香港先進的資管理念。支持大灣區內資管機構合作開發滿足大灣區居民多元化需求的跨境資管產品,充分利用跨境理財通、債券通、股票通等投資管道,發展多層次財富管理業務。探索擴大跨境理財通的試點機構和產品範圍,允許同一集團的銀行分支機構為粵港澳三地客戶提供理財產品的諮詢、售後等服務的見證辦理。研究探索“保險通”等更多跨境金融創新試點在穗率先落地。(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12.促進跨境資金流動便利化。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相適應的帳戶管理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有序推進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和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爭取擴大自由貿易帳戶(FT帳戶)試點範圍。擴大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戶試點銀行範圍。推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在廣州落地。深入推進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爭取在南沙自貿區、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國際金融城等廣州區域率先擴大跨境資產轉讓的業務範圍和品種。(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有關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13.探索擴大新興投資試點及規模。加快推動廣州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私募股權二手交易基金(S基金)、區域股權市場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等試點落地,豐富投資退出機制。支持創新與人民幣資產相關的投資基金和風險管理產品。依託港澳人民幣離岸市場,支持資管機構離岸證券投資、離岸基金管理等業務,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範圍和規模。(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證監局)
(七)優化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促進資管機構人才集聚發展。
14.優化集聚區政策和服務環境。落實好國家給予的稅收政策支持。按省、市、區現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灣區理財和資管機構、人才予以扶持。結合我市現有金融發展政策統籌研究完善支持跨境理財和資管中心建設的有關政策,支持集聚區建設,吸引優質資管機構入駐和高端人才引進。支持鼓勵各區建立專門的資管招商機制和團隊,出臺專項的機構、人才、業務及辦公用房等支持政策,促進企業、人才更好地集聚和發展。(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廣州市稅務局,各有關區政府)
15.加大人才吸引力度。落實廣州金融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理財和資管高級金融人才予以獎勵。對進入理財和資管集聚區的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高管予以補貼,並在入戶、社保、購房、購車、醫療、子女就學等方面按規定給予便捷服務。落實海外人才用匯便利化試點政策,在滿足監管部門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允許境內工作的境外人才使用來源於境內的合法收入購買境內證券、保險等產品。借助廣州建設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的契機,探索建立金融、稅務、教育等行業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促進境外資管類金融專業人才在廣州執業便利化。(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廣州市稅務局、市教育局,各有關區政府,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16.建立和完善資管人員教育培訓體系。發揮廣州教育資源豐富的優勢,推動廣州地區高等院校、智庫、組織等設立資管研究機構,探索建立產學研協同的人才培養體系,舉辦理財規劃大賽等鼓勵創新活動,營造促進資管行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八)加強數據統計和行業交流,營造開放共用的發展環境。
17.加強數據統計和資訊共用。探索建立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的資訊交流共用和重點機構數據統計制度。編制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發展報告和投資指南。探索建立大灣區理財和資管產品資訊匯總發佈機制。鼓勵行業自律組織、高校院所、諮詢機構研究發佈投資指南、發展指數、中心建設進展等成果。(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18.加強資管行業交流。搭建行業內合作對接平臺機制,促進資產、資金、產業對接,以及資管各類行業之間的協同聯動。加強粵港澳三地資管行業交流互動,傳播先進的國際資管理念和技術。充分依託中國風險投資論壇、國際金融論壇(IFF)全球年會、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發展論壇等金融高端展會論壇,促進全球資管資訊彙聚廣州,營造政府、市場和社會共建中心的氛圍。支持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金融資管主題相關會議或論壇等活動落戶廣州。(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各有關區政府)
(九)加強風險防控,確保跨境金融業務安全穩定運行。
19.健全跨區域、跨領域的風險監測和處置機制。加強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同和規則銜接,健全粵港澳三地資管領域監管合作機制,共同防範跨境風險,推動資管業務風險控制、資訊披露、審查評估等方面的規則對接。推動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增設資產管理的風險監測和預警模組,構建適用管用的風險監管體系。依託廣州市私募投資基金“瞭望塔”系統,建立全市私募投資基金招商風險體檢機制,加強對私募基金等潛在風險隱患的摸查和處置,推動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資產的風險化解和處置作用。(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20.推動加強廣州地區理財和資管行業自律。探索建立資管市場的投資者教育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配套建設。引導和督促資管機構嚴格執行相關資訊披露、產品登記、糾紛解決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和自律標準,優化產品風險評級和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體系。(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三、組織保障
(十)成立專責小組。成立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領導牽頭,市地方金融監管、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國資、稅務等市級部門以及天河區、黃埔區、南沙區等區政府緊密協同的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專責小組,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完善與中心建設相適應的制度和配套措施。
(十一)加強統籌協調。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駐粵機構發揮行業監管和創新指導作用,積極支持大灣區資管類金融創新試點政策率先在廣州落地實施。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統籌開展各項工作。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暢通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定期或按工作需要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推進工作事項,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為資管機構和平臺落地、運營和發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務。各區政府特別是承擔國家、省、市金融改革創新任務的區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強化擔當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加強宣傳推介。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組織媒體資源,利用電視、報刊、網路、自媒體等多管道,開展形式多樣的大灣區理財和資管中心實施方案宣傳。各區政府通過研討交流、政策宣講等方式,向資管機構和專業人才精准推介實施方案,傳導政策紅利,打造品牌工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2年4月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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