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发布“创投十条”:资本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近日,东湖高新区出台《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简称“创投十条”),围绕集聚风投创投资本与人才、优化风投创投行业管理、营造一流风投创投生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将光谷打造成为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加速创新资源与创投资源融合发展,为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提供资本保障。
“创投十条”聚焦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力求在未来五年具备全国竞争力,促进创投资本持续集聚光谷。
例如,创投公司落户奖励高达20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最高5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募资满2亿元即可获得募资奖励(多只基金可累计计算),奖励金额上不封顶;机构投资光谷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奖励1000万元;基金从项目退出,按照总收益5%予以奖励等。
“创投十条”在国内率先提出并购重组奖励,风投创投机构所投资企业被东湖高新区企业并购的,对机构每年可给予500万元并购重组奖励。另外,机构投资将投资的外地企业引进光谷的,也可享受每年500万元的招商奖励。
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光谷“创投十条”首提持股平台奖励,对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按照员工持股平台总收益的10%给予奖励。
光谷充分利用自贸区改革创新政策优势,对标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海南自贸港等地区国内最强人才政策力度,对从事风投创投的高端人才给予奖励。对一般创投人才,按照年薪6%给予奖励,对创投从业者考取CFA等相关职业证书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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