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发布基础设施REITs扩募指引
证监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通过发行REITs等方式,盘活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和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要求,在前期REITs试点工作基础上,指导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支持上市REITs通过扩募等方式收购资产,加大REITs市场建设力度,着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扩募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是市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明确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和扩募发售相关安排,强调扩募相关要求与首次发售一致,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和利益冲突防范,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严把项目质量关,压实参与机构主体责任。推出REITs扩募机制,有利于REITs通过增发份额收购资产,开展并购重组活动,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运营情况和业绩良好、投资运作稳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上市REITs开展扩募业务,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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