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金融國際“共同語言”漸多 推動綠色資產識別成本降低
2022年6月,由中歐等經濟體共同發起的可持續金融國際平臺(IPSF)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以下簡稱“《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與去年IPSF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期間發佈的初版相比,《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採納了許多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期間公開徵集到的市場回饋意見,完善了原有《共同分類目錄》,並增補了17項由中歐專家評估確認的經濟活動。
“《共同分類目錄》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可以降低綠色金融產品識別的成本、促進綠色跨境資本流動,同時也可供其他國家和地區參考使用,並為提升全球可持續金融標準的可比性和相容性提供重要基礎。”IPSF分類目錄工作組共同主席、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如是表示。
綠色低碳轉型領域的國際共識進一步增加
本次《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是IPSF專家組在中歐現有綠色與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的基礎上進行整理、分類和識別而成,包含雙方共同認可的72項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重大貢獻的經濟活動。新增內容包括了對建築業和製造業實現綠色轉型具有重要意義的經濟活動。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提供了共同認可的綠色資產界定工具,有利於降低綠色資產識別的成本。“《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充分考慮了中歐現有綠色與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中的優點,兼顧了發達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的經濟生產結構與能力的差異,提供了具有廣泛的靈活性、包容性和拓展性的綠色資產界定標準,增強了不同經濟體之間可持續金融活動的可比性,為綠色金融產品的識別,尤其是跨境融資中綠色資產的提供了有效的工具,有助於進一步降低綠色資產識別的成本,促進綠色跨境資本流動。”他表示。
與魯政委觀點相似,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債資信”)綠色金融團隊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在每項具體經濟活動的標準認定上,《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取中歐各自標準中更為嚴格的情景作為共同標準,有利於降低可持續金融跨境融資成本,促進我國可持續金融領域互聯互通。
除了降成本外,業內普遍認為,新增內容體現了中歐在綠色低碳轉型領域的共識進一步增加。魯政委以製造業為例談到,“中歐製造業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和地位可能不同,但是從經濟活動對減緩氣候變化的角度,16項新增製造業經濟活動均符合《共同分類目錄》篩選的多項原則和要求,因此被納入《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中,體現了雙方和相關經濟體對共同經濟活動範圍的共識進一步增加。”在他看來,此次新增的內容有助於擴大《共同分類目錄》的應用範圍。例如,新增的製造業、建築等是我國綜合實力較強、產業鏈較完備、投資需求較大的領域,有大量潛在的發債主體,中歐在該領域達成更多的一致和共識有助於擴展《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的應用,促進我國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和製造業的轉型升級。
市場反響良好金融機構積極回應
實際上,自去年11月《共同分類目錄》初版出爐後,得到了市場機構的廣泛認可和積極回應。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共同分類目錄》對於明確市場預期、規範市場行為、避免“洗綠”風險、加強跨境互認互通方面有積極作用。中債資信綠金團隊介紹,香港交易所在《共同分類目錄》的徵求意見階段就已採納《共同分類目錄》中的標準,並安排其在本地市場落地。
經過不完全梳理,已有不少中資、外資發行人按照《共同分類目錄》中的規定成功發行了多筆國際認可的可持續相關債券。其中,2021年12月13日,中國建設銀行澳門分行發行3年期5億美元SOFR浮息綠色債券,這是其首筆SOFR掛鉤綠色債券,也是全球首筆符合《共同分類目錄》的國際綠色債券。“該筆債券的成功發行也證明了中國和歐洲綠色金融分類標準相互融合的可能性。”魯政委表示。
2022年5月11日,興業銀行香港分行發行3年期6.5億美元高級無抵押固息債券,這是興業銀行首單符合《共同分類目錄》的國際綠色債券,也是首筆“赤道銀行”發行的符合《共同分類目錄》的國際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聚焦“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及低排放交通”。
而本次《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發佈後,已有多個案例成功落地。例如,2022年6月9日,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成功發行3年期5億美元高級無抵押固息綠色債券,是全球首筆符合《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的綠色債券;6月16日,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為華能天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提供1.87億元3年期應收賬款的貿易融資。該交易是德意志銀行集團第一筆符合《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標準的貿易融資項目,所募集資金將為天成租賃在中國所建設的兩個風電廠項目的直接租賃業務提供融資支援。
“未來,不但中資機構在海外發行綠債可以使用該《共同分類目錄》貼標,境內發行的綠債也可考慮同時使用國內綠債目錄和《共同分類目錄》貼標,以便外國投資者通過債券通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等管道投資於境內市場的綠債。”馬駿表示。
為提升全球可持續金融標準的可比性和相容性提供重要基礎
實際上,《共同分類目錄》的發佈不僅是中歐金融機構的重要參考,有助於進一步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對於其他國家和地區也是重要參考。
魯政委認為,《共同分類目錄》不僅有助於説明國內企業解決在歐洲和其他國際市場發行可持續金融產品時面臨的一些困難,加強中外綠色資產的互認互通,進一步推進綠色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推動國內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也為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境內開展綠色投資提供了便利。《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的發佈,標誌著我國在可持續金融標準制定技術上的進一步成熟,也體現了我國在國際可持續金融標準制定方面的話語權不斷增強,可為其他國家和地區,尤其是一帶一路地區可持續金融標準的制定提供了參考。
當然,《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仍有一些領域未覆蓋。“《共同分類目錄》是推動國際可持續金融標準趨同進程中的一項重要成果,但從制定的角度來看挑戰巨大,《共同分類目錄》的制定和完善會是一個循序漸進的漫長過程。”魯政委對記者表示,由於標準化體系和實施背景的差異,某些領域評估中歐重合標準在技術上非常困難。因此,這類重合的經濟活動並未納入比對範圍。
魯政委建議,下一步,國內機構應更加積極參與全球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標準的制定,拓展標準的應用範圍,並在《共同分類目錄》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資訊披露、激勵和約束等方面的機制和標準,推動更加統一的可持續金融市場的規範發展。在提升《共同分類目錄》更新版可操作性方面,他表示,基於標準本身在技術上的複雜性,建議借助金融科技的手段,通過映射工具、資訊化披露平臺等,提升標準本身應用的便利性。
對此,馬駿表示,未來,《共同分類目錄》還計畫覆蓋更多環境目標,完善方法學,引入更多國家和地區的標準作為比較基準,並在加強國際傳播推廣方面繼續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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