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企業跨境融資! 北京自貿區投資自由便利專項提升方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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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北京商務局網站發佈《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自由便利專項提升方案》(京商資發字〔2022〕6號)。方案要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在自由貿易試驗區以更大力度探索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規則,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投資准入准營體系,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輻射帶動全市投資自由便利水準持續提升,向外國投資者充分展現北京自貿試驗區的高水準開放。
在外匯管理試點方面支持政策如下:
- 便利企業跨境融資,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外債一次性登記試點,並允許非金融企業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帳戶。
- 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在自貿試驗區有序降低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門檻,為企業境外業務開展提供便利,積極探索擴大資金池的適用主體和適用範圍。
- 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取得衍生品業務資質。
- 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制度,對QFLP流入規模實行餘額管理,允許QFLP試點基金募集的境外資金用於投資境內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轉讓協定)等。
- 優化在華境外個人薪酬購匯手續,對於其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到同一銀行再次辦理合法薪酬收入購匯,銀行可根據首次辦理情況,免於審核重複性材料。
《專項提升方案》共八個部分22條措施,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 一是突出開放壓力測試,引領市場准入制度改革。聚焦生物醫藥、增值電信、汽車金融、自動駕駛等重點產業領域開展開放壓力測試;優化自貿試驗區外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探索制定北京自貿試驗區重點領域外資企業投資清單指引;支援自貿試驗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融資高水準開放外匯管理試點,包括便利企業跨境融資、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制度、優化在華境外個人薪酬購匯手續等內容;共3條措施。
- 二是突出“准入即准營”,引領涉企經營許可改革。以告知承諾制為基礎,形成企業開辦便利新示範,包括試點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探索電子營業執照領取統一授權辦理、實行“一照多址”“一證多址”“一業一證”改革等內容;依託自貿組團政務服務大廳,打造智慧政務樣板間,重點提升跨部門、跨層級聯辦事項網上辦理功能;圍繞演出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等行業展業需求,全方位提速審批效率;共3條措施。
- 三是突出先行先試,引領土建工程全環節改革。探索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權,鼓勵自貿試驗區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支援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支援對不同類型專案開展工程建設審批分類改革試點,包括試點“拿地即開工、交房(地)即發證”、“四證”並聯審批等;深化水電氣熱“一站式”服務創新;共3條措施。
- 四是突出法治建設,引領高標準投資權益保護。完善自貿試驗區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高標準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機制;深化投資退出制度改革,包括創新除名、代位註銷,實施企業註銷“一次辦”等;共3條措施。
五是突出特色精准服務,引領投資促進體系創新。包括創新招商引資新模式;優化全週期投資服務體系,在自貿試驗區各組團高標準推行“管家式”服務;構建特色產業發展政策體系等;共3條措施。
- 六是突出跨部門協同,引領企業出海護航體系夯實。包括以自貿試驗區為試點深化“走出去”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境外投資備案效率,對申請材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並頒發相關證書;完善“走出去”專業服務平臺,搭建多層級管道雙向投資促進機制等;共2條措施。
- 七是突出輻射帶動,引領全市和京津冀新一輪改革開放。包括推動一批已在自貿試驗區試點的創新舉措拓展到全市;謀劃一批京津冀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舉措等;共2條措施。
- 八是突出制度建設,引領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安全良性互動。包括強化與投資自由便利相匹配的安全制度體系、在金融安全、資料安全等領域形成“北京示範”等;共2條措施。
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自由便利專項提升方案
落實《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21〕12號),按照《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在自由貿易試驗區以更大力度探索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規則,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投資准入准營體系,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輻射帶動全市投資自由便利水準持續提升,現提出方案如下。
一、突出開放壓力測試,引領市場准入制度改革
1.聚焦生物醫藥、增值電信、自動駕駛等重點領域開展開放壓力測試。探索幹細胞、基因診斷及治療技術開發與應用開放發展新模式,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臨床轉化能力提升等重大工程,加快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責任部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衛生健康委,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研究制定幹細胞製劑品質覆核檢驗的專業細胞檢驗機構/實驗室的相關資質認定標準,支援引進和建設具備細胞治療產品檢定專業能力的協力廠商藥物檢驗機構/實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可用於幹細胞治療臨床研究。對自貿試驗區註冊企業在我國境內完成I—III期臨床試驗並獲得上市許可的創新藥,試點探索在指定醫療機構“隨批隨進”,不再額外設置市場准入要求。(責任部門:市藥監局、市衛生健康委,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向國家部委爭取擴大增值電信業務開放。(責任部門:市通信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支援外商在特定區域投資音像製品製作(中方控股)。在獲得國家部委同意下,支援外商開展已出版音樂的互聯網文化經營活動。優化網路視聽審批許可,支援多元主體開展網路視聽節目創作。(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廣電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探索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股東限制,支持以中外合資形式設立保險經紀公司。
(責任部門:北京銀保監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探索構建智慧網聯汽車領域資料安全治理的頂層規範設計,從分類分級、風險評估、應急預案等具體方向制定管理細則。(責任部門:市委網信辦、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探索制定無人接駁車等新產品開展道路測試、示範應用活動的頂層規範設計,解決新產品開展相關的道路測試、示範應用活動的身份和管理問題。(責任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等)
2.優化自貿試驗區外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圍繞最新版自貿試驗區外資負面清單,探索制定北京自貿試驗區重點領域外資企業投資清單指引,引入案例指導庫等形式,便於企業理解負面清單限制的範疇和具體行為,為外資企業提供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兩區”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金融監管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3.支持自貿試驗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融資高水準開放外匯管理試點。便利企業跨境融資,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外債一次性登記試點,並允許非金融企業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帳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在自貿試驗區有序降低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門檻,為企業境外業務開展提供便利,積極探索擴大資金池的適用主體和適用範圍。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取得衍生品業務資質。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制度,對QFLP流入規模實行餘額管理,允許QFLP試點基金募集的境外資金用於投資境內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大宗交易、轉讓協定)等。優化在華境外個人薪酬購匯手續,對於其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到同一銀行再次辦理合法薪酬收入購匯,銀行可根據首次辦理情況,免於審核重複性材料。(責任部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
二、突出“准入即准營”,引領涉企經營許可改革
4.以告知承諾制為基礎,形成企業開辦便利新示範。在自貿試驗區試點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登記機關對企業申請材料採取形式審查,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即予以確認並當場登記或變更。在部分區域開展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便利化改革試點,建立企業標準化住所(經營場所)資料庫和住所負面清單,實行網上登記自動匹配生成標準化住所(經營場所)位址;對應用標準位址申報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不再需要提交住所產權證明材料,申請人承諾住所(經營場所)真實、合法,即可辦理企業開辦和變更登記。探索電子營業執照領取統一授權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外籍或台港澳人士的,首次下載電子營業執照時,可授權委託經辦人辦理電子營業執照領取業務。簡化港澳投資者商事登記的流程和材料,允許港澳非自然人投資者持僅保留公司註冊證明書、公司商業登記證、授權代表人簽字字樣和公司印章樣式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等核心資訊的簡化版公證文書,辦理市場主體註冊登記。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由自貿組團根據自身產業業態特點,實行“一照多址”“一證多址”“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在自貿試驗區實施對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資格認定等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5.依託自貿組團政務服務大廳,打造智慧政務樣板間。對自貿試驗區範圍內的政務服務大廳積極優化升級,形成全市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標杆。探索“下沉服務+同城通辦”模式,試行企業開辦服務進駐自貿試驗區內銀行網點和社區。不斷提升“e窗通”平臺智慧化水準,在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住所(經營場所)智慧匹配、經營範圍規範化點選等辦理環節,提供場景式服務,引導企業準確填報。推進“智慧審批”模式,利用新技術實現資料自動比對、快速高效核驗申請資訊、快速發證。重點提升跨部門、跨層級聯辦事項網上辦理功能,推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請、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辦結”。(責任部門:市政務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6.圍繞重點行業展業需求,全方位提速審批效率。探索自貿試驗區內的演出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採取急需急辦的措施,根據經營需求1-10個工作日完成審批。(責任部門:市文化和旅遊局等)對進境參與演出活動的個人隨身攜帶演出樂器進行通關監管服務,接受提前申報,現場快速通關。(責任部門:北京海關等)加快推進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跨省委託”落地,支援醫療器械企業承接全國其他地區醫療器械註冊人的生產需求。(責任部門:市藥監局等,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三、突出先行先試,引領土建工程全環節改革
7.探索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權。鼓勵自貿試驗區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工業和研發用地。支持工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等政策。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推動“一張藍圖繪到底”,充分利用原有“多規合一”資訊系統建設基礎,依託國土空間基礎資訊平臺,構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資訊系統。基於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推動更多領域專項規劃資料對接,不斷提升資料的智慧分析對比能力。鼓勵自貿試驗區探索通過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詳細評價等方式,細化完善城鎮低效用地認定標準,鼓勵通過依法協商收回、費用獎懲等措施,推動城鎮低效用地騰退出清。推進自貿試驗區範圍內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用地盤活利用,鼓勵市場主體通過建設用地整理等方式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責任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8.支援自貿試驗區對不同類型專案開展工程建設審批分類改革試點。在自貿試驗區選取有條件區域試點“拿地即開工、交房(地)即發證”。在自貿試驗區內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試行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制。從“測繪機構合一”“一把尺子量到底”等入手,推行“多測合一”改革。優化建設工程項目監管審批流程,試點房屋建築專案可結合自身實際需要和圖紙設計深度,選擇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專案修建人民防空防護工程標準審查、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並聯審批,實現“全程網辦、一次申報、並聯審批、同步發證”。擴大施工圖免審範圍,對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建立免於施工圖審查的正面清單。探索形成適應城市更新、老舊廠房園區改造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新機制,實現“驗收只去一次”。(責任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人防辦,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9.支援自貿試驗區深化水電氣熱“一站式”服務創新。支持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一站式”辦理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過戶,實現一次申報、一網通辦、一站辦結。試點推進“電力接入一件事”建設並梳理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在建設單位提交承諾書後即時出具審批結果。推動市政接入與專案開發有序銜接,在自貿試驗區有條件區域推廣“插電式服務”,在電網規劃階段,政府部門與供電企業共用區域開發建設和招商引資資訊;在土地平整階段(一級開發),一級開發主體結合規劃提前部署臨電變壓器,送電直接到客戶門口;在企業開發階段(二級開發)即可從周邊臨電變壓器就近接入。在符合條件的區域直接按照永久用電標準提前建設,實現臨時施工用電使用完後可快速接入永久用電。在自貿試驗區深化“非禁免批”改革,研究擴大非禁止區域範圍,35千伏及以下接電項目和中壓及以下接氣專案在禁止區域外免予占掘路審批。在自貿試驗區推行“互聯網+智慧水務”管理模式,推行用水“一站辦”,由市工程建設專案審批服務平臺通過“一張表單”將使用者資訊直接推送給供水企業,供水企業前置服務,主動上門對接使用者需求,幫助使用者開展市政公用相關服務。(責任部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四、突出法治建設,引領高標準投資權益保護
10.完善自貿試驗區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依託自貿試驗區內法院和法庭,優化涉外立案訴訟服務,優化涉外案件的司法送達程式。進一步加大涉外案件審理的公開透明,確保涉外當事人在中國的投資便利得到有效保障。提高國際商事糾紛解決能力。發揮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作用,建立健全線上、線下糾紛解決平臺,積極引入國際調解組織、仲裁機構,鼓勵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引入外籍調解員、仲裁員。(責任部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貿促會,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11.形成自貿試驗區高標準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強化外商投資地方立法,依法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探索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快速審理和執行機制。探索針對會展智慧財產權糾紛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加快侵權判定,及時解決糾紛,探索訴前禁令措施在展會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應用,對已查明的專利侵權事實部分作出停止侵權的先行判決,有效制止被控侵權產品在展會展出。探索在自貿組團建立商標監管聯動及資訊共用機制,對企業商標實施嚴保護,有效解決商標惡意搶注問題。(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智慧財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版權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12.深化自貿試驗區投資退出制度改革。創新除名、代位註銷等退出便利化改革。實施企業註銷“一次辦”。打造“智慧破產”新模式,依託區塊鏈雲平臺、智慧審核與審判系統等技術手段,進一步完善智慧破產體系建設,充分實現破產審判的高效、便利、透明。進一步健全完善府院聯動配套機制,推動建立重整企業股權及時變更制度,允許破產管理人持法院出具的重整計畫草案民事裁定書,申請解除重整企業股權凍結,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完善破產企業信用修復制度和不動產處置制度,建立企業破產和退出狀態線上公示制度。(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企業破產和市場主體退出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五、突出特色精准服務,引領投資促進體系創新
13.創新自貿特色的招商引資新模式。深入推進“鏈長制”“以商招商”模式,瞄準“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及各區重點發展產業的龍頭企業,市區協同促進項目落地。實施自貿試驗區投資促進合作夥伴計畫,支援各自貿組團與國際商協會、智庫,以及金融機構、諮詢、會計、律師等專業服務機構開展廣泛務實合作,放大投資促進機構平臺效應。完善自貿試驗區招商引資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兩區”辦、各有關部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14.優化自貿特色的全週期投資服務體系。在自貿試驗區各組團高標準推行“管家式”服務,建立健全企業服務管家制度,定期開展政策宣講和培訓,建立企業訴求及時回應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兩區”辦、各有關部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支援自貿組團匯總國家、本市和區域產業支援政策,形成重點產業的“市級統一+各區特色+行業特點”自貿政策包。梳理本市在產業准入、資金獎勵、土地規劃、人才落戶、通關便利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結合各區、經開區的落地支持配套政策,整合建立面向各重點園區和重點產業的招商引資政策服務包。(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兩區”辦、各有關部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15.構建適宜自貿特色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依據北京自貿試驗區特色、功能定位和資源稟賦夯實產業基礎,完善對自貿試驗區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生物醫藥、綠色金融等重點領域和新興業態的支持政策。聚焦自貿試驗區重點園區高價值細分產業領域重點賽道,鼓勵各園區制定強鏈補鏈的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16.依託自貿組團“產業新地標”“城市新空間”,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利用“投資北京全球合作夥伴”招商管道,拓展社會投資專案來源和提供專業化服務。引導外資參與城市副中心、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球數字經濟標杆城市建設等全市重點任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自貿試驗區經營性基礎設施、先進製造業、公用事業、社會事業等領域。聚焦積體電路、人工智慧、增值電信、生物醫藥、汽車金融、自動駕駛等領域積極吸引社會投資,促進高精尖產業、高端製造業加快升級。(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兩區”辦,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六、突出跨部門協同,引領企業出海護航體系夯實
17.以自貿試驗區為試點深化“走出去”審批制度改革。圍繞自貿試驗區企業試點提高境外投資備案效率,對申請材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並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機構證書》。在目前已實現的對外投資備案(核准)無紙化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實現證書的電子證照標準化。積極推動通過建立跨部門資料共用協調機制,實現境外投資備案同步處理,進一步提升對外投資備案效率和真實性審核品質。(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
18.搭建自貿試驗區企業“走出去”專業服務平臺。對自貿試驗區“走出去”企業建立“市級管家”和“自貿試驗區管家”聯動“雙管家”服務機制,做好企業配套個性化服務。進一步完善京企“走出去”服務平臺,聯合香港澳門建立三地“抱團出海”合作平臺,搭建多層級管道雙向投資促進機制。探索政府採購專業服務,為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國別政策解讀、行業分析、風險預警等諮詢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七、突出輻射帶動,引領全市和京津冀新一輪改革開放
19.推動一批已在自貿試驗區試點的創新舉措拓展到全市。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和土地利用模式創新等舉措,定期總結各自貿組團投資自由便利典型模式和做法,形成在全自貿試驗區複製推廣的舉措。在條件成熟、經評估無風險後,在全市進行複製推廣。(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兩區”辦等)
20.謀劃一批京津冀三地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舉措。深化拓展京津冀跨域辦理事項範圍及辦理深度,支援企業通過“京津冀一網通辦”服務在京津冀地區任意城市辦理證照,降低區域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京津冀自貿試驗區聯合開展投資自由便利制度創新,推動政策和制度創新成果共用共用。探索建立三省市自貿試驗區承接產業轉移合作機制、招商引資資訊共用機制,促進企業之間加強產業對接、技術合作、資訊互通。加強人才交流合作,參與制定三省市自貿試驗區通用人才政策,聯合津冀開展人才引進和人才交流活動。(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局,市“兩區”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人才局等相關部門)
八、突出制度建設,引領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安全良性互動
21.強化與投資自由便利相匹配的安全制度體系。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建立完善與高水準經貿規則相匹配的風險防控體系,嚴格落實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制度。不斷完善本市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資訊共用協作,及時把握外資動態,做好國家外資安全審查決定的監督落實等工作,不斷增強風險處置能力和重大突發事件應對水準。引導自貿試驗區企業提高抗風險能力,為企業實現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及時排憂解難、保駕護航。(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兩區”辦,各有關部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22.在金融安全、資料安全等領域形成“北京示範”。加強對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研判,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加強北京地區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在自貿試驗區試點探索與國際金融體系相適應的宏觀審慎評估和協調聯動體系。(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支援自貿試驗區所在區建立健全資料安全風險評估、報告、資訊共用、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機制,把好資料安全審查關。支援自貿試驗區所在區完善網路與資料安全監測平臺功能,提高敏感性資料監測發現、資料異常流動分析、資料安全事件追蹤溯源等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各自貿組團所在區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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