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聯合發文:金融支持儋洋一體化,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先行區
《意見》明確,在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投融資匯兌便利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更加靈活的金融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管理體制。圍繞儋洋一體化產業佈局,以“補短板、強優勢、顯特色”為基本思路,強化產業資源要素吸引和配置能力,不斷增強產業集聚功能。利用金融政策推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主導產業發展,推進儋洋一體化產業建設。
在擴大金融業開放,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方面,支援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結售匯業務試點;鼓勵各類金融業態落地儋洋地區;穩步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援境外投資者在儋洋地區內試點銀行開立投資專戶,購買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和金融機構發行的、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銷售的資產管理產品。
《意見》在支持跨境業務便利化試點,促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方面,提出14項措施,包括便利優質企業經常專案資金收付;支持銀行優化新型國際貿易結算;有序擴大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企業範圍;貨物貿易特殊退匯免於登記;探索適應市場需求的跨境投資管理;適度擴大對外資產轉讓的參與主體範圍和業務種類;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於登記;下放部分外匯行政許可事項;擴大資本項目收入使用範圍;取消資本專案-結匯待支付帳戶管理要求;適度放寬非金融企業跨境流出入幣種一致的限制;提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的規模上限;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等。
《意見》還明確,完善基礎服務支撐,優化金融服務水準。具體包括將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金融支持;大力推進綠色金融服務;探索區塊鏈應用新場景;加強企業匯率風險中性意識;提高區內個人用匯便利;打造數字人民幣示範城市;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等。
“金融+產業”雙輪驅動,構建產融發展新格局,也是政策重點。根據《意見》,將通過“金融+重點發展產業”做大做強實體經濟;“金融+航運”打造西部陸海新通道航運樞紐;“金融+融資租賃”打造融資租賃發展集聚區;“金融+貿易”,打造大宗商品集散中心。
《意見》還明確了穩固金融風險底線,構建全方位保障支援體系等方面的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聯合有關部門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儋洋一體化 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先行區的意見》
發佈日期:2022-08-06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支行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聯合中國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中國證監會海南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等部門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儋洋一體化 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先行區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推動金融系統更好地貫徹海南省委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和《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進一步釋放金融改革開放政策紅利,支持儋洋一體化建設和自貿港“第三極”發展,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先行區,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以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區域協調發展為引擎,以“空間調整、產業統籌、體制改革”為路徑,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統籌發展和安全,為儋洋一體化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党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確保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正確方向。
符合儋洋一體化定位。緊緊圍繞海南省委省政府關於儋洋一體化的四大發展定位,即“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壓力測試區”“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臨港經濟引領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中心城市”,充分發揮儋州洋浦地理區位和港口等優勢,利用貿易投資等政策,當好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先行者”和“排頭兵”,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樣板間”。
突出制度集成創新,推動重點領域改革。在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投融資匯兌便利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更加靈活的金融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管理體制。圍繞儋洋一體化產業佈局,以“補短板、強優勢、顯特色”為基本思路,強化產業資源要素吸引和配置能力,不斷增強產業集聚功能。利用金融政策推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主導產業發展,推進儋洋一體化產業建設。
堅持底線思維,穩紮穩打、步步為營,完善與金融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體系,在確保有效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各項金融開放創新舉措,統籌安排好開放節奏和進度,成熟一項推進一項,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三)工作目標。
打造與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先行區戰略定位相匹配的“金融+產業”發展模式和金融服務體系,高效率推動自由貿易港政策落地見效。深入落實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各類要素流動便利、管道暢通,全流程監管更加高效,風險防控細緻周全,儋州洋浦“環新英灣”港產城一體化發展引擎作用進一步凸顯,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儋州洋浦發展需要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
二、擴大金融業開放,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
(四)支持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結售匯業務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結售匯業務試點,開展自身結售匯及代客結售匯業務。支持已取得結售匯業務試點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搆在儋洋地區開展試點業務。
(五)鼓勵各類金融業態落地儋洋地區。一是鼓勵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落戶儋洋地區,鼓勵其在儋洋地區設立投資基金,推動產融結合,支援儋洋地區重點產業。二是支援銀行機構在儋洋地區設立分支機搆。
(六)穩步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援境外投資者在儋洋地區內試點銀行開立投資專戶,購買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和金融機構發行的、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銷售的資產管理產品。
三、支持跨境業務便利化試點,促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
(七)便利優質企業經常項目資金收付。在切實履行對客戶盡職調查等義務的基礎上,符合條件的試點銀行可根據客戶指令為洋浦經濟開發區內的優質企業辦理經常專案相關外匯業務。
(八)支持銀行優化新型國際貿易結算。鼓勵符合條件的試點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洋浦經濟開發區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國際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九)有序擴大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企業範圍。洋浦經濟開發區企業與境外交易對手開展經常專案外匯業務時,符合條件的試點銀行可為企業辦理軋差淨額結算,並按國際收支申報有關規定進行實際收付資料和還原資料申報。
(十)貨物貿易特殊退匯免於登記。符合條件的試點銀行可直接為洋浦經濟開發區企業辦理貨物貿易特殊退匯業務,企業無須事前在外匯局登記。
(十一)探索適應市場需求的跨境投資管理。在儋洋地區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簡化外匯登記,允許其通過股權形式,在境內按照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開展各類投資活動(房地產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除外)。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允許其開展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對外股權、債券等投資。
(十二)適度擴大對外資產轉讓的參與主體範圍和業務種類。在遵循風險可控、審慎管理原則下,允許儋洋地區的銀行和代理機構按規定開展對外轉讓銀行不良貸款和銀行貿易融資資產等信貸資產業務。
(十三)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在洋浦經濟開發區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進一步便利跨國企業集團跨境資金統籌使用,支援和促進儋洋地區總部經濟發展。
(十四)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於登記。在不違反現行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且境內所投項目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外商投資企業在儋洋地區開展境內股權再投資的(不含直接或間接投資房地產企業),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開展境內再投資的,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應按現行外匯管理規定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
(十五)下放部分外匯行政許可事項。儋洋地區內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外債、跨境擔保、境外上市、員工股權激勵計畫、境外套期保值等外匯業務登記可直接由海南省分局轄內銀行辦理,簡化相關材料要求。
(十六)擴大資本項目收入使用範圍。儋洋地區非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除外)資本項目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外債資金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原則上應在經營範圍內真實自用,可以用於境內股權投資,可以基於保值目的,購買風險等級不超過R2級的銀行理財產品或銀行結構性存款,並遵守下列規定: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企業經營範圍之外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支出;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證券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或向房地產企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提供投融資。
(十七)取消資本專案-結匯待支付帳戶管理要求。儋洋地區非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除外)辦理除接受境內再投資款以外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可直接劃轉至同名企業人民幣帳戶,無需填寫《資本項目帳戶資金支付命令函》。資金使用須遵守前款規定及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原已開立資本項目-結匯待支付帳戶的企業可繼續沿用原帳戶。
(十八)適度放寬非金融企業跨境流出入幣種一致的限制。放寬儋洋地區非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除外)外債、跨境擔保、境外放款、直接投資等業務跨境流出入幣種一致的限制,允許確有合理需求的企業可自主選擇簽約、流入、流出各環節幣種。鼓勵在跨境貿易投資中使用人民幣。
(十九)提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的規模上限。提高洋浦經濟開發區非金融企業(房地產企業和政府融資平臺除外)境外放款的規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權益的0.5倍提高到其所有者權益的0.8倍。如外匯收支形勢發生較大變化,外匯局將通過完善宏觀審慎管理進行逆週期調節。
(二十)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支援儋洋地區非金融企業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專戶,支援企業通過線上方式申請辦理外債登記。
四、完善基礎服務支撐,優化金融服務水準
(二十一)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持續加大對儋洋一體化和環新英灣地區建設等重大區域發展基礎設施領域的融資融智支持。推動符合條件的儋洋地區專案納入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項目庫,努力實現保障性租賃住房投資信託基金(REITs)在儋洋地區落地。
(二十二)大力推進綠色金融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清潔能源專項再貸款,加大對儋洋地區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援力度。支持金融機構探索環境權益融資方式。鼓勵有綠色項目融資需求的企業註冊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務融資工具。
(二十三)探索區塊鏈應用新場景。支援金融機構積極參與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的試點應用,探索“區塊鏈+業務”模式,不斷豐富區塊鏈服務平臺應用場景,優化業務流程,為儋洋地區中小企業提供跨境融資便利。
(二十四)加強企業匯率風險中性意識。鼓勵銀行精准服務對接企業,為儋洋地區企業量身定制匯率避險產品,降低中小微企業外匯套保成本和門檻。
(二十五)提高區內個人用匯便利。優化儋洋地區留學購付匯、薪酬結售匯等個人部分經常專案連續性、週期性業務的辦理流程,進一步便利個人經常專案外匯業務辦理。
(二十六)打造數字人民幣示範城市。鼓勵數字人民幣運營機構在政府端、企業端、個人端全產業鏈應用上下功夫,鼎力支援儋洋地區創建數位人民幣應用示範城市。推進各財政預算單位、大中型國有企業使用數字人民幣開展日常資金結算,拓展數字人民幣在公共繳費、稅費繳納、民生改善、城市發展、智慧政務等對公應用場景。
(二十七)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儋洋地區民營、小微企業、“三農”領域、創新創業等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好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降低儋洋地區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五、“金融+產業”雙輪驅動,構建產融發展新格局
(二十八)“金融+重點發展產業”做大做強實體經濟。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加大對石化新材料、清潔新能源、健康食品、港航物流、裝備製造等儋洋優勢實體產業的融資支援;放寬非金融企業借用外債的額度限制,允許儋洋地區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二十九)“金融+航運”打造西部陸海新通道航運樞紐。支援金融機構圍繞航運核心企業,開發航運物流金融產品和供應鏈融資產品,滿足儋洋地區港口航運物流服務體系各環節的融資需求。鼓勵保險機構在傳統的貨運險、船舶險基礎上,豐富航運保險產品。支援金融機構為儋洋地區航運服務企業提供跨境資金收付便利。創新國際運輸船舶出口退稅稅庫聯動,對儋洋地區名單內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業務實行無紙化申報,建立稅庫聯動“綠色通道”。
(三十)“金融+融資租賃”打造融資租賃發展集聚區。引導飛機船舶租賃企業通過銀行、基金、保險、債券等多種金融機構和工具進行融資。支持跨境融資租賃業務,發揮融資租賃對基礎設施、裝備製造、港航物流等產業的支持作用,適當提高飛機船舶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上限。
(三十一)“金融+貿易”,打造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支援儋洋地區國內貿易、國際貿易發展;支持銀行提高信用證效率,降低信用證保證金比例和開證手續費,推動大宗商品貿易在儋洋地區集聚;支持貿易金融、供應鏈金融等業態在儋洋地區發展。
六、加強金融基礎建設,優化金融服務營商環境
(三十二)持續優化支付環境。推進境外人員境內移動支付便利化建設,便利其在儋洋地區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優化帳戶服務,全面推行簡易開戶服務和帳戶分類分級管理機制,確保實現“開戶便利度不減、風險防控力不減,優化帳戶服務要加強、帳戶管理要加強”目標。鼓勵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帳戶管理費、年費、部分票據工本費、掛失費、轉帳服務費等支付手續費。鼓勵國內大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儋洋地區設立分支機搆,豐富支付服務市場主體。
(三十三)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洋浦辦事處。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儋州市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儋州市中心支局、儋州市金融局、區內各金融機構等組建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工作專班,指導銀行落實外匯專員制度,以受理外匯管理業務、提供政策諮詢服務為重點,擴大外匯政策傳導覆蓋面,為洋浦經濟開發區金融機構、企業以及個人提供基礎性的外匯金融服務,切實提高洋浦經濟開發區外匯金融服務便利性、可獲得性,有效解決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問題。
七、穩固金融風險底線,護航儋洋地區經濟建設
(三十四)強化跨境金融風險防範。重點關注離岸貿易收支時間差過長、收支差額不合理等可能存在異常的交易和可疑的跨境資金流動,做到穿透式審核,摸清業務實質,切實防範通過離岸貿易進行投機套利、違規轉移資金或騙取銀行融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十五)不斷提升洗錢風險的識別和防範水準。加強儋州市紀委監委、公檢法與金融管理部門在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領域合作,以資訊的雙向交流與運用為重點,以強化盯案責任制為抓手,聯合打擊洗錢犯罪,增強依法打擊犯罪行為力度。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新業態、新領域洗錢風險防控,鼓勵金融機構結合本系統客戶的身份特徵、交易特徵、行為特徵,建立與其面臨的洗錢風險相匹配的監測標準,提高可疑交易監測分析品質。
(三十六)堅決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對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保持高壓態勢,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堅持“打早打小”。建立健全互聯網非法金融活動的預警監測體系,從嚴查處以財富管理、私募股權、信託、P2P網路借貸、投資諮詢、虛擬貨幣或“區塊鏈”“征信修復”等名義進行的非法金融活動。強化電信詐騙和跨境賭博“資金鏈”治理。加強涉詐涉賭人員帳戶管控,依法實施金融懲戒。強化警銀聯防聯控,建立健全銀行網點預警勸阻機制,完善被管控帳戶申訴核查和處置機制。
八、構建全方位保障支援體系,提供多層級激勵引導
(三十七)優化實體經濟經營發展環境。圍繞儋洋一體化戰略定位,支援加快發展實體經濟,支援特色產業發展,豐富和壯大市場主體,增強金融政策承接能力。完善產業發展配套政策,增強財政、發改、生態、環保與金融政策的協調配合,為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配套政策環境。
(三十八)強化組織領導。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提高政治站位,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加快業務發展,創新業務模式,積累業務經驗,提升服務能力。鼓勵金融機構設立面向重點戰略產業的金融服務事業部,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三十九)加強金融宣傳力度。金融機構應加大金融服務平臺與金融產品的宣傳力度,豐富宣傳媒介,擴寬金融資訊觸及面,推動金融政策直達企業。鼓勵省市金融部門開展聯合宣傳,積極開展金融知識入園區等活動,共同提高金融政策知曉度。(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支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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