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2022年1月25日于网站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粤汇发〔2022〕1号 ) 。其中第三章资本项目业务,第十五条规定: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可直接由广东省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并简化相关材料要求。2022年8月1日,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指导下,广州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鑫汇金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在农业银行南沙自贸区分行、工商银行南沙自贸区分行办理了外债登记业务,成为全国首批享受资本项目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政策红利的企业。今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政策规定,广州南沙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可直接由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基本实现跨境投融资业务“银行就近办”“外汇局零跑腿”,大幅优化了南沙自贸区内跨境投融资环境。“方便!快捷!以前开展跨境融资业务,需要前往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来回近150多公里。现在我们可以就近选择银行办理外债登记业务,由银行提供登记-提款-还本付息一条龙服务,大大减少了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注册于南沙自贸区内的广州鑫汇金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在银行办妥外债登记后说道。下一步,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将依托《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积极配合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试点政策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2022年1月25日于网站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粤汇发〔2022〕1号 ) 。其中第三章资本项目业务,第十五条规定: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可直接由广东省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并简化相关材料要求。2022年8月1日,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指导下,广州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鑫汇金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在农业银行南沙自贸区分行、工商银行南沙自贸区分行办理了外债登记业务,成为全国首批享受资本项目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政策红利的企业。今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政策规定,广州南沙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可直接由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基本实现跨境投融资业务“银行就近办”“外汇局零跑腿”,大幅优化了南沙自贸区内跨境投融资环境。“方便!快捷!以前开展跨境融资业务,需要前往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来回近150多公里。现在我们可以就近选择银行办理外债登记业务,由银行提供登记-提款-还本付息一条龙服务,大大减少了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注册于南沙自贸区内的广州鑫汇金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在银行办妥外债登记后说道。下一步,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将依托《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积极配合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试点政策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政策 银行 跨境 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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