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來了!基金業協會最新通知發佈
8月17日,中基協發佈關於落實反制要求並完善相關機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等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部門採取的反制措施,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通知如下: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規定我國境內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務院有關部門採取的反制措施。
2022年8月,外交部發言人宣佈,中方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對佩洛西及其直系親屬採取制裁措施。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等應當嚴格落實上述要求,禁止同相關人員進行交易。同時,管理人應當在宣傳推介、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等環節,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流程、機制,主動關注和嚴格落實《反外國制裁法》規定及具體反制措施。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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