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强穩外資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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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强穩外資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來源:首都之窗
作者:北京市商務局
日期:2021-12-29 15:03:46
京商資發字〔2021〕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强穩外資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局
2021年12月9日
(連絡人:外資發展處 郝曉星;聯繫電話:55579768)
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强穩外資工作的若干措施
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其配套法規,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强利用外資工作的决策部署,進一步推進本市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加强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推動形成本市全方位高水平開放新格局。現提出本市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1.落實國家開放政策。深入實施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落實好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加快推進金融、汽車等領域開放政策在京落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及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
2.深化重點領域開放。在特定區域(自貿試驗區)取消應用商店的信息服務業務外資股比限制;爭取國家增值電信業務進一步開放試點,探索在自貿試驗區特定區域率先開放互聯網數據中心(IDC)等增值電信業務;積極爭取數字經濟、數字貿易領域開放政策在京先行先試。推進研究型醫院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參與“互聯網+醫療健康”創新發展;積極爭取外資獨資醫療機構開放政策在京落地。吸引一批國際頂尖的會計、法律、建築、管理諮詢、廣告等知名企業在京落地。推進職業教育國際合作示範項目,允許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落戶。對外資高端製造類大型龍頭企業,符合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的,可以納入本市重大外資項目專班,給予協調推進。積極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權限下放政策,對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進一步優化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及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
3.探索構建現代化開放體系。推進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以下簡稱“兩區”)建設,發揮擴大開放試驗田作用,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選擇符合國家戰略、國際市場需求大、對外開放度要求高的重點領域,開展差异化探索。在全面落實國務院批復的“兩區”任務和本市“9大領域+17個區域+4大要素”方案的基礎上,以重點領域全産業鏈開放和全環節改革爲突破口,打造規則制度型開放水平更高、産業國際合作競爭力更强、區域開放布局更加均衡的首都開放體系。(責任單位:市“兩區”辦,市各相關部門及各區政府)
二、聚集全球高端優質資源
4.打造更高能級總部經濟。貫徹落實《北京市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規定》及相關配套措施。鼓勵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各類功能性機構,支持其集聚業務、拓展功能,升級爲亞太總部、全球總部。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可以享受資金獎勵及重點人員出入境、貨物通關等便利化措施。創新舉措,持續做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各類功能性機構的引進和服務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及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鼓勵外資設立研發中心。研究制定我市設立外資研發中心的相關鼓勵政策措施,增强全球資源配置和科技創新策源功能。鼓勵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設立研發創新中心、外資研發總部、開放式創新平臺等,支持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本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與內資研發機構同等待遇,在研發成果産業化、國際國內專利申請、研發用品進口、出入境等方面享受一攬子便利化措施。落實國家關于科技創新减免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實施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進口設備减免稅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及相關部門)
6.提升開放平臺示範引領效應。開展“兩區”立法,深入開展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創新,增强自貿試驗區外資聚集效應。用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輪支持政策,優化生産要素配置,聚焦國際先進企業,鼓勵引導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技術和大健康、機器人和智能製造等主導産業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集聚發展。發揮國際國內協同創新優勢,搭建市場化、專業化産業服務平臺,打造國際化協同創新網絡,推動“三城一區”在集成電路、新材料、醫藥健康等重點領域融合創新,促進創新鏈、産業鏈、供應鏈“三鏈聯動”,引導高精尖産業集群發展。發揮綜合保稅區政策優勢,積極拓展保稅研發、租賃、維修等功能,重點發展先進製造、供應鏈管理、保稅服務等業務。推進中日、中德國際合作産業園建設,對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經貿協定,創新國際合作機制,支持園區建立健全對外招商引資、引智渠道,探索園區國際化建設模式,打造國際化環境。(責任單位:市“兩區”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有關區政府)
三、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環境
7.推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實施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對跨境資金流動實施雙向宏觀審慎管理。穩步推進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進一步擴大便利化試點銀行和試點企業範圍。在全市優化升級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動銀行采取單證合幷、綫上辦理等方式。在中關村海澱園區升級外債便利化政策,注册在中關村海澱園區且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實施外債便利化試點政策,試點額度由500萬美元進一步提高到1000萬美元。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區十六園內企業可將外債資金用于符合規定的股權投資(房地産投資除外)。放寬企業外債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的要求,但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將外債注銷登記、內保外貸注銷登記、境外放款注銷登記下放銀行辦理。支持北京地區銀行不斷提升跨境金融服務能力,爲優質誠信企業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以及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境內依法合規使用提供便利化服務。優化外匯收支單證審核流程,按照展業原則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項下購付匯、收結匯及劃轉等手續,便利真實合規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强化金融支持穩外資作用,加强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外資企業的對接,對重點外資企業和外資重點項目建立投貸融資服務機制。(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管理部,市金融監管局)
8.進一步提高通關便利化。指導支持更多外資企業申請AEO認證,享受更多便利化通關政策。打造公開、透明的口岸通關環境,綫上綫下同步公開空港口岸經營服務收費清單,定期更新,在綫查詢,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降低通關成本。加快“單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關執法向物流、服務貿易等全鏈條擴展。推進“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措施,進一步壓縮通關時間,提高通關效率。(責任單位:北京海關,市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9.用好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等優惠政策。落實好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包括:朝陽園、海澱園、豐台園、順義園、大興-亦莊園、昌平園)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2000萬元部分,减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京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生産研發類規模以上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滿足從業一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條件的,實行“報備即批准”,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即可按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等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人才局,市商務局,北京海關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10.規範企業有序遷移。尊重企業意願,支持企業按照經營發展意願,在本市範圍自主有序流動布局,不得爲企業跨區遷移設置障礙;企業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時,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應依法依規及時予以辦理。由市財政局(市財源辦)牽頭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落實企業遷移市區聯動服務工作機制,實現跨區財稅利益共享,更好地平衡遷入區和遷出區的利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四、優化外商生活服務
11.優化教育服務。加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完善國際學校布局,在人才引進密集區域合理布局一批國際學校,爲擴大國際教育供給、服務國際人才子女教育需求提供保障。下放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和管理權限,减少辦事層級、簡化辦事流程;放寬舉辦者限制,允許中國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支持中小學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接收外籍人員子女入學。(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才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2.增强醫療保障。規劃建設若干國際醫院。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提供國際醫療服務。探索國際醫療聯合體,完善機構合作、分級診療等功能集成的國際化醫療服務新模式。加强外商企業及員工駐地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社區醫療服務。探索構建國際化院前急救服務體系,持續提升醫療急救整體水平。增强涉外服務能力,支持試點醫院聘用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條件的外籍醫助、外籍導醫,加强醫護人員外語培訓,綜合提升外語服務能力。外籍就業人員、外企員工均可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關醫療保障待遇。推進商業健康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推動商業保險與醫療機構合作對接,開展實時結算。(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北京銀保監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3.提升生活辦事便利化水平。推進實現外籍人員綫上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積極推進在華永久居留身份證在鐵路、民政、社保、銀行、不動産登記、醫院、公園等系統實現全面適用。對已獲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和港澳高層次人才,可以爲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來華申請相應期限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家政服務”)。實施在華外籍人才個人外匯業務便利化試點,滿足在華外籍人才真實合規的個人經常項目用匯需求。簡化在華工作境外個人薪酬購匯手續,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到同一銀行再次辦理合法薪酬收入購匯的,試點銀行可根據首次辦理情况,免于審核重複性材料。加快推動外籍員工參與境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登記、變更及注銷登記下放銀行辦理試點落地實施。外資企業在企業納稅地所在區對接保障性租賃住房時與內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管理部,市人才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相關部門)
14.豐富國際化消費供給。打造2至3個千億規模世界級商圈,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標志性商圈。吸引國內外一綫品牌機構在京發展,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體驗店、定制中心,構建國際化優質商品供給體系。吸引更多國際化餐飲品牌落地北京,爲在京外國人提供多樣化、品質化餐飲消費場所。釋放文旅消費潜力,挖掘文化資源優勢,打造北京文創品牌,提升“北京禮物”吸引力和影響力。搭建全球新品首發首秀活動平臺,打造時尚品牌活動風向標,全面提升北京國際電影節、北京國際音樂節、“電競北京”的國際影響力,積極引進和培育國際體育賽事,吸引國際知名體育機構落戶北京。優化交通、旅游、支付等配套服務,進一步提升商業服務業領域公共場所外語標識規範化水平,擦亮有溫度的“北京服務”品牌。對標國際建立統一、便民、高效的消費申訴和聯動處理機制,優化消費維權機制。(責任單位:北京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五、推動引資與引智引才相結合
15.優化人才服務體系。推進“落地即辦、未落先辦、全程代辦”人才服務體系,構建外籍人才工作服務網絡。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中國籍員工可以申辦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改革創新外籍人才工作證件辦理模式,逐步實現簽證證件業務全市通辦和“兩證合一”聯辦模式。優化外籍人才來京就業審批辦事流程,逐步下放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預審環節,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提高服務效率。爲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辦理永久居留證件。深入開發“易北京”APP應用,打造外籍人才“一站式”綫上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海外學人中心,市政府外辦,市公安局,北京海關)
16.促進國際職業資格人才來京執業。全面梳理境外含金量高的職業資格,建立正面清單,鼓勵清單範圍內持有境外職業資格的外籍人員來京工作,在工作許可、出入境方面提供便利。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相關政策和“兩區”建設對境外專業人員的需求,動態推出境外人員可申報的職業資格考試目錄,吸引全球專業人才來京工作。積極爭取政策突破,探索京津冀三地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互認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海外學人中心,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等職業資格行業主管部門)
17.優化人才配套服務保障。結合外資企業在京投資、納稅、科技創新等情况,根據貢獻額度、轉化效果等,精准提供人才引進支持。加大對符合北京發展定位和引進政策的特定行業高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辦理人才引進落戶和工作居住證力度。對本市急需特殊技能專業人才落戶,業績、貢獻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爲研發、執業、參展、交流、培訓等高端人才提供簽證便利。對境外高端人才設立進境物品審批專用窗口、綠色通道,快速辦理物品審批和通關手續。(責任單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公安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六、優化外商投資促進服務
18.完善投資促進體系。加强對全市投資促進工作的指導,統籌全市招商引資活動,編制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對各區招商引資工作實施目標預期調控。建立市區統籌、橫向聯動的投資促進工作機制,瞄準全球500强、重點領域龍頭企業、行業隱形冠軍,著力引入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外資企業。探索社會招商服務的新路徑,提升招商活動市場化運作水平。推動招商引資工作與因公出國(境)相結合,對各區、各單位有實質性招商引資任務的出國(境)經貿團組,優先予以重點保障。鼓勵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功能園區結合區域特點和資源條件,配套出臺支持外資發展和促進招商引資的專項政策,整合建立面向各重點産業、重點區域的“市級統一+各區特色”招商引資政策服務包。强化12345企業服務熱綫的諮詢服務功能,向外商企業精准提供政策查詢和諮詢解讀服務;鼓勵各區對招商部門、非公務員崗位允許實行更加靈活的激勵措施。加强培訓,打造高水平、專業化招商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政府外辦及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9.進一步提高投資便利度。打造一站式網上服務平臺,依托政府國際版門戶網站,打造集政策發布、公共服務、諮詢交流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多語種互聯網國際化服務平臺,圍繞投資引導、投資落地、投資促進、投資服務等4個環節,發布擬對外招商的空間資源清單,提供全流程的外商投資服務。定期編制和發布外商投資指南、年度外商投資報告等指引,爲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信息服務和便利。各區應根據實際,製作投資北京地圖,爲外商提供便利的查詢與選址功能,定期編制和發布本區域外商投資指引。加强與國際專業機構合作,圍繞金融科技、資産管理、數字經濟、生物醫藥等重點産業,做好投資准入、資金支持、産業扶持、稅收優惠、人才政策等外資企業普遍關注政策宣傳解讀。推動向自貿試驗區下放行政審批權力,發揮開放平臺吸引外資主陣地作用。(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局,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委編辦及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做好重點項目服務支持。充分發揮服務管家和服務包機制、政企對接機制、協調調度機制、項目促進專員機制等,對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進行全流程服務,跟踪項目在談、簽約、注册和運營的全過程,及時協調解决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的外商投資新設或增資項目,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可按照其對本區域的經濟社會綜合貢獻度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及市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七、强化外商投資企業權益保護
21.深入落實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加强《外商投資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利用外資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制定涉及外商投資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事先徵求外商投資企業和有關商會、行業協會意見,按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各區政府嚴格兌現向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斷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按照《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管理辦法(修訂)》的要求,妥善解决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反映的突出問題,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及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2.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機制。落實北京市《關于强化知識産權保護的行動方案》,構造規範管理與嚴格執法有機銜接的知識産權保護模式,不斷完善司法和行政執法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完善展會知識産權保護制度,組織實施參展産品知識産權報備制度和參展方不侵權承諾制度。做好服貿會等大型展會知識産權保護工作,保護國內外參展商知識産權權利人合法利益。完善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一站式”知識産權糾紛解决機制,持續推動北京地區企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産業領域的專利快速預審和維權。發揮知識産權品牌服務機構和北京(中關村)國際知識産權服務大廳的作用,有效提升我市知識産權服務質量和能力。制定對入駐自貿試驗區企業的保護措施,促進技術和産業不斷升級,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責任單位:市知識産權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版權局)
23.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本市外商投資企業在參與本市標準化工作方面,與內資企業享有同等待遇。在京外商投資企業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符合《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重點發展的技術標準領域和重點標準方向》的,可申請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及各相關部門)
24.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建立全市統一的全流程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完善在綫招投標、采購評審、合同簽訂、履約驗收、信用評價、資金支付功能。各區、各有關部門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條件確定、評標標準等方面,不得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或者投資者國別,以及産品或服務品牌等,依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及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25.完善外商投資事中事後監管體系。落實《北京市加强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方案》,推動和深化“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重點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等監管方式和手段。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違法行爲危害性和具體情節實施定檔分階裁量,避免處罰畸輕畸重。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决定法制審核制度,打造規範透明監管體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局及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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